草苫墙北栖鸡屋

出自:宋代·陆游《幽居》

拼音:[cǎo][shān,shàn][qiáng][běi,bèi][qī,xī][jī][wū]

平仄:仄平平仄平平平

白发萧萧仅到肩,一枝藤杖日翩跹。
草苫墙北栖鸡屋,泥补桥西放鸭船。
心似枯葵空向日,身如病栎孰知年。放怀却有翛然处,不养金丹不学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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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草苫】1.草垫。 2.用草覆盖的屋顶。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草】

草【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屮《唐韻》采老切《集韻》在早切《韻會》《正韻》采早切,音懆。《說文》作艸,百卉也。經典相承作草。《書·禹貢》厥草惟繇。《詩·小雅》在彼豐草。《禮·祭統》草艾則墨,未發秋政,則民弗敢草也。《註》草艾,謂艾取草也。《論衡》地性生草,山性生木。《大戴禮·易本命》食草者善走而愚。

《史記·陳丞相世家》惡草具進。《註》草,粗也。

《篇海》苟其禮也。《疏》草次,猶造次也。

《詩·小雅》勞人草草。《傳》草草,勞心也。

《易·屯卦》天造草昧。《疏》言天造萬物于草創之始。

《前漢·淮南王傳》常召司馬相如等視草廼遣。《註》謂爲文之草藳。《百官志註》一曹有六人,主作文書起草。《後漢·寵傳》蕭何草律。

《魏志·衞覬傳》覬好古文,隷、草無所不善。

姓。《正字通》草中。

《韻補》脞五切,徂上聲。《徐幹·齊都賦》焚梗林,燎圃草。

此苟切,凑上聲。《邊讓·章華賦》攜西子之弱腕兮,援毛嬙之素肘。形便纖以嬋娟兮,若流風之靡草。

《說文》自保切,音皁。草斗,櫟實也,一曰橡斗子。《徐鉉曰》今俗以此爲艸木之艸,別作皁字,爲黑色之皁。案櫟實可染白爲黑,故曰草,通用。今俗書或从白从十,或从白从七,皆無意義。

【苫】

苫【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失廉切《集韻》《韻會》《正韻》詩廉切,音痁。《玉篇》以草覆屋。《爾雅·釋器》白蓋謂之苫。《註》白茅苫,今江東呼爲蓋。《通鑑》被苫而耕。《胡三省註》被苫於身,以蔽雨也。

凶服者,以爲覆席。《禮·檀弓》寢苫枕干。《儀禮·喪服傳》居倚廬,寢苫。《註》寢苫者,哀親之在草。

姓。《通志·氏族略》魯大夫苫夷之後也。

廉苫。《晉書·索靖傳草書狀》窈窕廉苫,隨體散布。

去聲,舒贍切,音閃。義同。

《類篇》他兼切,音。靑苫,藥草。《直音》作苫。苫字从艸作。

【墙】

墻【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3画

俗牆字。

【北】

北【子集下】【匕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綳入聲。《說文》乖也。从二人相背。《徐曰》乖者,相背違也。《史記·魯仲連傳》士無反北之心。《玉篇》方名。《史記·天官書》北方水,太隂之精,主冬,曰壬癸。《前漢·律歷志》太隂者北方。北,伏也。陽氣伏于下,于時爲冬。

《廣韻》奔也。《史記·管仲傳》吾三戰三北。

《集韻》補妹切《韻會》蒲妹切,音背。《集韻》違也。《正韻》分異也。《書·舜典》分北三苗。《註》分其頑梗,使背離也。

【栖】

棲【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解釋《唐韻》先稽切《集韻》《韻會》《正韻》先齊切,音西。西本古栖字。《說文》日在西方而鳥棲。故因以爲東西之西。《禽經》陸鳥曰栖,水鳥曰宿,獨鳥曰上,衆鳥曰集。《莊子·至樂篇》養馬者宜栖之深林。或作棲。

凡物止息皆曰栖。《魏書·顯祖記》栖心浩然。《陶潛·穫下潠詩》聊得從君栖。

栖遲,遊息也。《陶潛·與從弟詩》栖遲詎爲拙。

栖栖,猶皇皇也。《論語》何爲是栖栖者與。

《集韻》《韻會》《正韻》思計切。音細。雞所止。(棲)《玉篇》同栖。鳥棲也。

《博雅》棲謂之牀。《詩·陳風》衡門之下,可以棲遲。

草名。《詩·大雅》如彼棲苴。《傳》水中浮草曰棲苴。

《集韻》《類篇》千西切,音妻。棲棲,簡閱車馬貌。《詩·小雅》六月棲棲,戎車旣飭。

棲屑,往來貌。《後魏·裴安傳》京師遼遠,實憚棲屑。

【鸡】

雞【戌集中】【隹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古兮切《集韻》《韻會》堅奚切《正韻》堅溪切,音稽。《說文》知時畜也。《玉篇》司晨鳥。《爾雅·釋畜》雞大者蜀。蜀子雓,未成雞僆,絕有力奮。《疏》此別雞屬也。《春秋·說題辭》曰:雞爲積陽,南方之象,火陽精物炎上,故陽出雞鳴,以類感也。《易·說卦》巽爲雞。《書·泰誓》牝雞無晨。《周禮·春官·大宗伯》六摯,工商執雞。《禮·曲禮》雞曰翰音。

《爾雅·釋鳥》鶾,天雞《註》鶾雞赤羽。《逸周書》文鶾若彩雞,成王時蜀人獻之。

《爾雅·釋蟲》螒,天雞。《註》小蟲,黑身赤頭,一名莎雞,又曰樗雞。《詩·豳風》六月莎雞振羽。《爾雅翼》一名梭雞。一名酸雞。

雞人,官名。《周禮·春官·雞人》掌共雞牲,辨其物,大祭祀夜嘑旦,以嘂百官。

《禮·明堂位》灌尊,夏后氏以雞彝。

地名。《春秋·襄三年》同盟于雞澤。《註》在廣平曲梁縣西南。

《昭二十三年》吳敗頓胡、沈蔡、許之師于雞父。《註》雞父,楚地。《戰國策》負雞次之典。《前漢·地理志》鬱林郡,雍雞縣。

姓。《正字通》明正統,陝西苑馬寺監正雞鳴時。《說文》籀文作鷄。互詳鳥部鷄字註。

【屋】

屋【寅集上】【尸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烏谷切,音沃。《說文》居也。从尸,尸所主也。一曰尸象屋形,从至,至所至止也。《風俗通》止也。《集韻》具也。《玉篇》居也,舍也。《詩·秦風》在其板屋。《周禮·地官》考夫屋。《註》夫三爲屋,屋三爲井,出地貢者,三三相任。

田不耕者,出屋粟。

車蓋也。《史記·項羽本紀》項羽圍漢王滎陽,紀信誑楚,乗黃屋車,傅左纛。

夏屋,大俎也。《詩·秦風》於我乎,夏屋渠渠。《註》夏,大也。渠渠,俎深廣貌。

《禮·雜記》諸侯素錦以爲屋,士輤葦席以爲屋。《註》小帳覆棺者。

地名。《春秋·隱八年》宋公齊侯衞侯盟于瓦屋。《註》周地。

王屋,山名,在河東垣縣。

《越南志》神屋,龜甲也。

屋廬,複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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