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尽吴笺

出自:清代·陈维崧《氐州第一 秋日怀东皋诸子用周美成韵》

拼音:[xiě][jìn,jǐn][wú][jiān]

平仄:仄仄平平

千片芰荷零乱,帘捲西风,人倚楼小。
横竹泠泠,峭风历历,一碧远天缥缈。
非淡非浓,飐水国、村村斜照。
中酒心情,欲寒天气,暗催人老。
三十六鳞江上少。
奈无限、旧愁缭绕。
沙鸟将雏,江凫傍母,秋水柴门抱。
正搓橙、时候也,题糕近、龙山欢笑。
写尽吴笺,盼晴空、翠屏都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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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吴笺】吴地所产之笺纸。常借指书信。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写】

寫【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悉也切《集韻》《韻會》洗野切《正韻》先野切,音瀉。《說文》置物也。《廣韻》除也,程也。《增韻》傾也,盡也,輸也。《詩·邶風》駕言出遊,以寫我憂。《註》寫,除也。《小雅》我心寫兮。《註》謂我心輸寫,而無留恨也。

《禮·曲禮》御食於君,君賜餘器之漑者不寫,其餘皆寫。《註》謂萑竹所織,不可洗滌,則傳寫於他器而食之,不欲口澤之凟也。

洩也。《周禮·地官》稻人掌稼下地,以澮寫水。

膽鈔也。《古諺》書三寫,魚成魯,帝成虒。

摹畫也。《史記·秦始皇紀》秦每破諸侯,寫放其宮室,作之咸陽。《註》放,效也。

鑄像曰寫。《越語》王令工以良金寫范蠡之狀,而朝禮之。《註》謂以善金鑄其形也。

《集韻》四夜切,音卸。與卸通。《石鼓文》宮車其寫,四馬其寫。《註》舍車解馬也。

叶舒呂切,音暑。《詩·小雅》旣見君子,我心寫兮。叶上湑下處。

叶蘇果切,音瑣。《謝惠連詩》有客被褐前,投心自詢寫。臧否固消滅,誰知窮薪火。

【尽】

尽【寅集上】【尸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正字通》俗盡字,詳皿部盡字註。(盡)《唐韻》《正韻》慈忍切《集韻》《韻會》在忍切,秦上聲。《說文》器中空也。《小爾雅》止也。《玉篇》終也。《廣韻》竭也。《集韻》悉也。《易·繫辭》書不盡言,言不盡意。《左傳·哀元年》去惡莫如盡。《穀梁傳·定十年》孔子歷階而上,不盡一等。《禮·曲禮》君子不盡人之歡。《中庸》天地之道,可一言而盡也。《史記·禮書》明者,禮之盡也。《荀子·正名篇》欲雖不可盡,可以近盡也。《註》適可而止也。

《韓鄂歲華紀麗》大酺小盡。《註》月三十日爲大盡,二十九日爲小盡。

姓。見《萬姓統譜》。

《唐韻》《正韻》卽忍切《集韻》《韻會》子忍切,盡矣。

《韻會》皆也。《左傳·昭二年》韓宣子曰:周禮盡在魯矣。

《類篇》任也。《增韻》縱令也。《左傳·文十四年》公子商人,盡其家貸於公。《禮·曲禮》虛坐盡後,食坐盡前。俗作儘。

盡盡,極視盡物之貌。《荀子·非十二子篇》學者之嵬盡盡然,盱盱然。

《韻會》徐刃切《正韻》齊進切,秦去聲。亦竭也。《周語》齊國佐其語盡。《註》盡其心意,善惡褒貶,無所諱也。《世說新語》可以累心處都盡。《註》盡,猶空也。

【吴】

吴【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俗吳字。《吳志·薛綜傳》無口爲天,有口爲吴。《正字通》此借字形爲諧語,非吴字本義。《正韻》吳字註亦作吴,非。(吳)〔古文〕音吾。國名。《史記·吳太伯世家》太伯之奔荆蠻,自號句吳。《註》宋衷曰:句吳,太伯始所居地名。《前漢·地理志》會稽郡秦置,高帝六年爲荆國,十二年,更名吳。亦縣名。《前漢·地理志》會稽郡吳縣。

《說文》郡也。《後漢·郡國志》吳郡,順帝分會稽置。《韻會》吳郡、吳興、丹陽爲三吳。《正字通》水經以吳興、吳郡、會稽爲三吳。指掌圖以蘇、常、湖爲三吳,其說不同。

《齊語》西服㳅沙西吳。《註》雍州之地。

天吳,水神也。《郭璞·山海經贊》八頭十尾,人面虎身。龍據兩川,威無不震。

《說文》姓也。《廣韻》太伯之後,因以命氏。

《方言》大也。《說文》大言也。《詩·周頌》不吳不敖。《傳》吳,譁也。

《魯頌》不吳不揚。《說文註》大言故夨大口以出聲。今寫詩者,攺吳作㕦,又音乎化切,其謬甚矣。《釋文》吳,舊如字。何承天云:从口下大,故魚之大口者名㕦,胡化反,此音恐驚俗也。按《說文》《釋文》俱云吳作㕦讀,非。而《玉篇》《廣韻》《集韻》《類篇》《韻會》諸書,吳字亦皆無去聲一音,惟正韻收吳入禡韻,詩朱註亦作去聲讀。未知孰是,存以備考。

《集韻》元俱切,音愚。虞古作吳。註詳虍部七畫。《釋名》吳,虞也。太伯讓位而不就,歸封于此,虞其志也。

與娛通。《詩·周頌》不吳不敖。《疏》正義曰:人自娛樂,必讙譁爲聲。故以娛爲譁也。定本娛作吳。

【笺】

箋【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正韻》則前切《集韻》《韻會》將先切,音湔。《說文》表識書也。《篇海》古者紀其事,以竹編次爲之。《廣雅》箋,云也。

書也。鄭康成衍毛氏詩,傳之未盡者曰箋。《呂忱·字林》鄭以毛學審備,遵暢厥旨,所以表明毛意,記識其事,故特稱爲箋。《博物志》聖人制作曰經,賢者著述曰傳,鄭康成註《毛詩》曰箋。或云毛公嘗爲北海郡守,鄭是此郡人,謙敬不敢言註,但表識其不明者耳。《玉篇》通作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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