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桥上、市贩争喧

出自:清代·陈维崧《满庭芳 吾邑茶具俱出蜀山,暮春泊舟山下,漫赋此词》

拼音:[xī][qiáo][shàng,shǎng][shì][fàn][zhēng][xuān]

平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白甀生涯,红泥做活,乱烟细袅孤村。
春山脚下,流水浴柴门。
紫笋碧鲈时候,溪桥上、市贩争喧
推篷望,高吟杜句,旭日散鸡豚。
田园。
淳朴处,牵车鬻畚,垒石支垣。
看鸱夷扑满,磊磊邱樊。
而我偏怜茗器,温而栗、湿翠难扪。
掀髯笑,盈崖绿雪,茶事正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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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市贩】犹商贩。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溪】

溪【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0画

《廣韻》苦奚切《集韻》《韻會》牽奚切。與谿同。《說文》山瀆無所通者。

水註川曰谿。《廣韻》或作磎。

【桥】

橋【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巨嬌切《集韻》《韻會》渠嬌切《正韻》祁堯切,音喬。《說文》水梁也。从木喬聲。喬高而曲也。橋之爲言趫也,矯然也。《史記·秦本紀》昭王五十年,初作河橋。

懸繩以度曰絚橋。《水經注》罽賔之境,絚橋相引。

器之有橫樑者曰橋。《儀禮·士昏禮》笲加于橋。《註》橋以庋笲。

桔橰上衡也。《淮南子·主術訓》橋直植立而不動,俯仰取制焉。

橋泄,嫚也。《荀子·榮辱篇》橋泄者,人之殃也。

戾也。《呂覽·離謂篇》聽言而不可知,其與橋言無擇。

木名。《尚書大傳》橋木高而仰,梓木晉而俯,以喩父子。

陽橋。《春秋》魯地。

姓。《統譜》黃帝葬橋山,子孫守塚,因爲氏。《史記·貨殖傳》橋姚致馬千匹,牛倍之。

《集韻》丘妖切,音蹺。《史記·河渠書》山行乗橋。《註》橋,一作,直轅車也。

《集韻》居勞切,音高。勁疾貌。《莊子·則陽篇》欲惡去就,於是橋起。

《韻會》渠廟切,音嶠。《禮·曲禮》奉席如橋衡。《疏》左低右昂,如橋之衡。

屈橋,壯健貌。《揚雄·河東賦》千乗霆亂,萬騎屈橋。嘻嘻旭旭,天地稠㟼。

《正韻》古弔切,音叫。義同。

《正韻》吉了切,音皎。《荀子·儒効篇》橋飾其情性。《前漢·武帝紀》陳湯橋發兵斬郅支。

《集韻》居夭切,音矯。人名。秦有盛橋。

【上】

上【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丄時亮切,音尙。在上之上,對下之稱。崇也,尊也。《易·乾·文言》本乎天者親上。

《廣韻》君也。太上極尊之稱。《蔡邕·獨斷》上者,尊位所在。但言上,不敢言尊號。

上日。《書·舜典》正月上日。《註》孔氏曰:上日,朔日也。葉氏曰:上旬之日。曾氏曰:如上戊,上辛,上丁之類。

姓。漢上雄,明上觀,上志。

上官,複姓。

《唐韻》時掌切《集韻》《韻會》《正韻》是掌切,商上聲。登也,升也,自下而上也。《易·需卦》雲上于天。《禮·曲禮》拾級聚足,連步以上。

進也。《前漢·東方朔傳》朔上三千奏牘。

與尙通。《詩·魏風》上愼旃哉。《前漢·賈誼傳》上親,上齒,上賢,上貴。

《匡衡傳》治天下者審所上。

《韻補》叶辰羊切,音常。《楚辭·九懷》臨淵兮汪洋,顧林兮忽荒。修予兮袿衣,騎霓兮南上。

叶時刃切,音愼。《王微觀海詩》照本苟不昧,在末理知瑩。忽乗摶角勢,超騰送崖上。

叶矢忍切,音審。《郭璞·遊仙詩》翹首望太淸,朝雲無增景。雖欲思陵化,龍津未易上。《說文》上,高也。指事。時掌切。◎按字有動靜音,諸韻皆以上聲,是掌切,爲升上之上,屬動,去聲,時亮切,爲本在物上之上,屬靜。今詳《說文》上聲上字,高也,是指物而言,則本在物上之上亦作上聲矣。依諸韻分動靜音爲是。後倣此。

【市】

市【寅集中】【巾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時止切《正韻》上止切,音恃。《說文》買賣所之也。《風俗通》市,恃也。養贍老小,恃以不匱也。《古史考》神農作市。《易·繫辭》日中爲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貨,交易而退,各得其所。《周禮·地官》五十里有市。《又》大市,日昃而市,百旅爲主。朝市朝時而市,商賈爲主。夕市夕時而市,販夫販婦爲主。《註》市,雜聚之處。

《冬官·考工記》面朝后市。《史記·平準書註》師古曰:古未有市,若朝聚井汲,便將貨物於井邊貨賣,曰市井。《漢宮闕疏》長安立九市。《張衡·西都賦》廓辟九市,通闤帶闠。

《廣韻》買也。《爾雅·釋詁》貿賈,市也。《疏》謂市買賣物也。《論語》沽酒市脯。

《管子·侈靡篇》市也者,勸也。勸者,所以起本。

天市,市樓,軍市,星名。《史記·天官書》房心東北曲十二星曰旗,旗中四星曰天市,市中六星曰市樓。《正義》天市二十二星,主國市聚交易之所。一曰天旗。《前漢·天文志》軍市十三星,在參東南,天軍貿易之市。

縣名。《前漢·地理志》新市縣,屬鉅鹿郡。

司市,官名。《周禮·地官·司市》掌市之治敎政,量度禁令。《註》市官之長。

【贩】

販【酉集中】【貝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韻會》。

【争】

爭【巳集中】【爪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二手而曳之,爭之道也。《廣韻》競也。《書·大禹謨》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汝惟不伐,天下莫與汝爭功。

《玉篇》諫也。

訟也。《增韻》理也,辨也。《禮·曲禮》分爭辨訟,非禮不決。

姓。《正字通》印藪有爭不識,爭同。

《集韻》側逬切,箏去聲。義同。

《廣韻》本作諍,諫諍也,止也。《孝經·諫諍章》天子有爭臣七人。《韻會》俗作争,非。

【喧】

喧【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廣韻》况袁切《集韻》《韻會》許元切,音萱。《玉篇》大語也。《集韻》與吅同。或作讙。

與咺同。《漢武帝·悼李夫人賦》悲愁於邑,喧不可止兮。《註》師古曰:朝鮮之閒,謂小兒泣不止,名爲喧,音許遠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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