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kě,kè][lián][qìn][shuǐ]
平仄:仄平仄仄
碧透双溪尾。
蒲桃浪、惯被暖风吹碎。
琉璃正滑,簟纹小展,一川空翠。
春衣篷舱慢倚。
十载事、从头都记。
算飘零、曾度汶水,漳水沁永泜水。
汶水长绕孤城,漳水又抱,铜台废址。
可怜沁水,还灌太原残垒。
三关怒涛夜起。
过泜水、重嗟馀耳。
总不如、春水江南,柔蓝千里。
出自:清代·陈维崧《四代好 泛艇春溪作》
拼音:[kě,kè][lián][qìn][shuǐ]
平仄:仄平仄仄
碧透双溪尾。
蒲桃浪、惯被暖风吹碎。
琉璃正滑,簟纹小展,一川空翠。
春衣篷舱慢倚。
十载事、从头都记。
算飘零、曾度汶水,漳水沁永泜水。
汶水长绕孤城,漳水又抱,铜台废址。
可怜沁水,还灌太原残垒。
三关怒涛夜起。
过泜水、重嗟馀耳。
总不如、春水江南,柔蓝千里。
【可怜】1.值得怜悯:他刚三岁就死了父母,真是个~的孩子! 2.怜悯:对这种一贯做坏事的人,绝不能~他。 3.(数量少或质量坏到)不值得一提:少得~ㄧ知识贫乏得~。
【可】
可【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肯我切《集韻》《韻會》《正韻》口我切,音坷。《說文》肯也。《廣韻》許可也。《韻會》可者,否之對。《書·堯典》囂訟可乎。《文中子·事君篇》達人哉山濤也,多可而少怪。
又僅可,未足之辭。《論語》子曰:可也。
又《禮·內則》擇于諸母與可者。《註》諸母,衆妾也,可者,傅御之屬也。
又所也。《禮·中庸》體物而不可遺。《註》體猶生也,可猶所也。不有所遺,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
又姓。《正字通》唐諫議大夫可中正,宋紹興進士可懋。
又《字彙補》苦格切,音克。《魏書·吐谷渾傳》可汗,此非復人事。《唐書·突厥傳》可汗猶單于也,妻曰可敦。
又叶孔五切,音苦。《韓愈·元和聖德詩》負鄙爲難,縱則不可。出師征之,其衆十旅。
又叶口箇切,軻去聲。《魏文帝·寡婦賦》伏枕兮不寐,逮平明兮起坐。愁百端兮猥來,心鬱鬱兮無可。
又《集韻》歌古作可。註詳欠部十畫。
又讀作何。《石鼓文》其魚隹可。《風雅廣逸註》隹可讀作惟何,古省文也。
【怜】
怜【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集韻》郞丁切,音靈。《玉篇》心了也。
又《集韻》靈年切,音連。與憐同。《韋應物休暇東齋詩》捫竹怜粉汚。
又《五音集韻》朗鼎切,音音蓮。《說文》哀也。《吳越春秋河上歌》同病相憐。
又《廣韻》愛也。《魯連子引古諺》心誠憐,白髮元。
又《集韻》離珍切,音鄰。義同。《楚辭·九辯》羈旅而無友生,惆悵兮而私自憐。叶上生。俗作怜。
【沁】
沁【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七鴆切,音鈊。水名。《說文》水出上黨羊頭山。《水經》沁水出上黨沮縣謁戾山,南過穀遠縣,東至滎陽縣北,東入于河。《注》卽洎水。《郡縣釋名》沁河源出沁源縣,有二,一自縣西北綿山東谷南流,一自縣東北馬圈溝南流,俱至交口村合流入黃河。
又州名。《廣韻》本漢穀遠縣,後魏置沁源縣,武德初置州,因沁水以名。《廣輿記》沁源縣屬沁州,沁水縣屬澤州。
又《集韻》所錦切,音㾕。
又斯荏切,音襂。
又所禁切,音滲。義同。
又以物探水也。《韓愈詩》義泉雖至近,盜索不敢沁。《註》北人以物探水爲沁。
又思林切,音心。水名。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又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又《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又《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又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又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又《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又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又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又黑水,國名,卽韐。
又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又姓。
又《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又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又《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