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携侧帽

出自:清代·陈维崧《愁春未醒 竹逸招同云臣、南耕雨中看梅,余舟中既作离亭燕一词纪事,归见云臣、南耕、竹逸词,复次韵一首》

拼音:[pàn][xié][cè,zè,zhāi][mào]

平仄:仄平平仄

蝶魂欲栩,莺哢犹含。
尚是浅春候,未容红紫十分酣。
却喜君家,玉娥笑倚两三三。
判携侧帽,径乘短屐,来过街南。
满院横斜,一池清浅,正压雕檐。
尽消受、一生花癖,半世吟馋。
祇惜溪干,画桡斜阁面烟岚。
花知欲别,暗弹粉泪,故泥征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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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侧帽】斜戴帽子。《周书.独孤信传》:"在秦州﹐尝因猎﹐日暮﹐驰马入城﹐其帽微侧﹐诘旦﹐而吏人有戴帽者﹐咸慕信而侧帽焉。"后以谓洒脱不羁的装束。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判】

判【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普半切,音泮。《說文》分也。从刀,半聲。《玉篇》分散也。

《增韻》半也。《周禮·地官·媒氏》掌萬民之判。《註》判,半也。得耦爲合,主合其半。

《周禮·秋官·朝士》凡有責者,有判書以治則聽。《註》判,分半而合者,故書判爲辨。

《前漢·翟方進傳》天地判合。《註》師古曰:判之言片也。

斷也。《唐書·選舉志》試身言書判。

《韻會》宰相出典州曰判。

通作牉。《字林》牉合其半,以成夫婦。《儀禮·喪服禮》夫妻牉合。

通作泮。《史記·陸賈傳》自天地剖泮。

【携】

携【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0画

俗攜字。(攜)《唐韻》戸圭切《集韻》懸圭切,音畦。《說文》提也。《六書故》縣持也。《書·立政》左右攜僕。《註》攜持僕御之人。《詩·大雅》如取如攜。《疏》物在地上,手舉攜之。《禮·曲禮》長者與之提攜,則兩手奉長者之手。《註》提攜,謂牽將行。

離也。《左傳·僖七年》招攜以禮。《周語》節度不攜。

連也。《前漢·天文志》杓攜龍角。《註》杓,斗柄也。

姓。見《姓苑》。或省作㩦。俗作携㩗擕,非。

【侧】

側【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阻力切《集韻》《韻會》札色切,音㳁。旁也,傾也。《詩·召南》在南山之側。《書·洪範》無反無側。《註》不偏邪也。

隘也。《書·堯典》明明揚側陋。

叛黨曰反側。《後漢·光武紀》使反側子自安。

《儀禮·旣夕》有司請祖期曰日側。《註》側,昳也。謂將過中之時。與同。

側注,冠名。酈食其服以見沛公。

側生,茘支名。

與特通。《儀禮·士冠禮》側尊一甒醴。《註》特設一尊醴也。

《聘禮》公側授宰玉。

側授宰幣。《註》謂君特授,不假相也。

同仄。《史記·平準書》公卿鑄鏱官赤側。《註》赤側,錢名。

【帽】

帽【寅集中】【巾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釋名》冒也。《說文》本作冃。《徐鉉曰》今作帽。帽名猶冠。義取蒙覆其首,本纚也。古者冠無帽,冠下有纚,以繒爲之。後人因之帽於冠,或裁纚爲帽。自乗輿宴居,下至庶人無爵者,皆服之。江左時,野人已著帽,人士亦往往而見,但無頂圈矣,後乃高其屋云。《隋書·禮儀志》帽,自天子下及庶人通冠之,以白紗者名高頂帽。

有繒皂雜紗爲之,高屋下裙,蓋無定準。《唐書·車服志》烏紗帽者,視事及燕見賔客之服也。

通作冒。《史記·絳侯世家》薄太后以冒絮提文帝。《註》應劭曰:陌額絮也。晉灼曰:巴蜀異物志謂,頭上巾爲冒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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