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jì][dé,děi,de][niān][bēi][chǔ,chù]
平仄:仄平平平仄
西湖多少地,客信也难知。
流落依何氏,巉岏历几支。
吴娘嗔罄橐,杭粉上愁髭。
记得拈杯处,题分谷字诗。
【记得】想得起来;没有忘掉:他说的话我还~ㄧ这件事不~是在哪一年了。
【记】
記【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集韻》《韻會》策,記載所當行之禮儀。《唐書·于志寧傳》左有記言之史,右有記事之官。《關尹子·五鑑篇》昔遊再到,記憶宛然。
又《博雅》書也。《前漢·蕭望之傳》待詔鄭朋奏記于蕭望之。《註》記,書也。奏記自朋始。《文心雕龍》後漢始有公府奏記,記之言志,進己志也。
又《正字通》文符也。《後漢·鍾離意傳》少爲郡督郵,時部縣亭長有受人酒禮者,府下記案考之,意封還記,太守甚賢之。
又官名。《後漢·百官志》記室令史,主上表章報書記。
又與其通。《字彙補》助語辭。《詩·王風》彼其之子。《箋》其或作記。或作己。讀聲相似。
又叶苟起切,音几。《崔琰·述初賦》望高密以亟征,戾衡門而造止。覿游夏之峩峩,聽大猷之篇記。一說本作紀,紀與止叶,譌作記。
【得】
得【寅集下】【彳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德。《說文》行有所得也。《玉篇》獲也。《韻會》凡有求而獲皆曰得。
又賦受亦曰得。《易·乾卦》知得而不知喪。《禮·曲禮》臨財毋苟得。《左傳·定九年》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孟子》求則得之。
又貪也。《論語》戒之在得。
又《韻會》與人契合曰相得。《王褒·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
又得得,唐人方言,猶特地也。《全唐詩話》貫休入蜀,以詩投王建曰:一瓶一鉢垂垂老,千水千山得得來。
又叶都木切,音篤。《老子·道德經》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易林》入市求鹿,不見頭足,終日至夜,竟無所得。《集韻》或作㝶。
【拈】
拈【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集韻》《韻會》也。《廣韻》指取物也。《杜甫詩》舍西柔桑葉可拈。
又《集韻》職琰切,音颭。《正韻》尼占切,音黏。義同。
【杯】
杯【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背平聲。《說文》作桮。俗作㮎,通作杯。飮酒器。唐孔穎達曰:《周禮》有王敦,今之杯盂也。《禮·玉藻》母沒而杯棬不能飮焉,口澤之氣存焉爾。
又盛羹器。《前漢·項羽傳》幸分我一杯羹。《師古註》今之側杯有兩耳者。
又叶博孤切,音餔。《曹植·隴西行》卻略再拜跪,然後持一杯。談笑未及竟,左顧敕中廚。
又叶薄侯切,音裒。《鮑照·合歡詩》飮共連理杯,寢共無縫裯。
【处】
處【申集中】【虍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昌與切《集韻》《正韻》敞呂切,音杵。《玉篇》居也。《詩·王風》莫或遑處。
又止也。《詩·召南》其後也處。《廣韻》留也,息也,定也。
又居室也。《詩·大雅》于時處處。
又歸也。《左傳·襄四年》民有寢廟,獸有茂草,各有攸處。
又分別也。《晉書·杜預傳》處分旣定,乃啓請伐吳之期。
又制也。《晉書·食貨志》人閒巧僞滋多,雖處以嚴,而不能禁也。
又姓。《前漢·藝文志》《處子》九篇。《師古註》《史記》云:趙有處子。《廣韻》《風俗通》云:漢有北海太守處興。
又州名。《一統志》晉屬永嘉郡,隋置處州。
又《廣韻》讀去聲,昌據切。所也。《詩·邶風》爰居爰處,爰喪其馬。《魯語》五三次。《註》次,處也。三處,野、朝、市也。
又《集韻》居御切。通據。人名,齊有梁丘處。
又通杵。《公羊傳·僖十二年》侯處臼卒。《註》《左傳》作杵臼。《說文》作処。《廣韻》俗作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