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shù,shǔ,shuò][dié][tóng][fú][zhuàn]
平仄:仄平平平仄
数叠铜符篆,一挥案牍尘。
宾朋嗔事简,妻子怪官贫。
德畏民无狱,道治鬼不神。
知君本仙令,家世武陵人。
【铜符】1.见"铜虎符"。 2.见"铜鱼符"。 3.铜制的封门板。 4.道士所用的符契之类的法物。
【符篆】1.加有官府印信的文书。 2.符箓上所用的文字符号。 3.指符箓。
【数】
數【卯集下】【攴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1画
《廣韻》所矩切《集韻》爽主切,音籔。《說文》計也。《易·說卦》數往者順。《詩·小雅》心焉數之。《禮·曲禮》問國君之富,數地以對。
又《博雅》責也。《左傳·昭二年》使吏數之。《註》責數其罪。
又《集韻》阻切,音所。義同。
又《廣韻》色句切《集韻》《韻會》《正韻》雙遇切,禮命之多少。
又《繫辭》極數知來之謂占。《疏》蓍策之數。《書·大禹謨》天之曆數在汝躬。《疏》天之曆運之數。《周禮·天官·小宰》掌官常以治數。《註》治數,每事多少異也。《後漢·律曆志》隷首作數。《註》隷首,黃帝之臣。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色角切,音朔。頻數也。《禮·祭義》祭不欲數,數則煩。
又《爾雅·釋詁》數,疾也。《疏》皆謂急疾也。
又《集韻》蘇谷切,音速。《禮·樂記》衞音趨數煩志。《註》趨數,讀爲促速,聲之誤也。《史記·賈生傳》淹數之度兮,語余其期。《註》徐廣曰:數,速也。
又《集韻》《韻會》趨玉切,音促。細也。《孟子》數罟不入洿池。《趙岐註》密細之網。
又《集韻》聳取切,音繏。數數,猶汲汲也。
又所錄切,松入聲。汲水疾也。《莊子·天地篇》數如泆湯。
又所六切,音縮。數數,迫促意。
又仕角切,音浞。促也。
又《韻補》叶先奏切。《陸機·宣猷堂詩》篤生我后,克明克秀。體輝重光,承規景數。
【叠】
疊【午集上】【田部】康熙筆画:22画部外筆画:17画
《字彙》同。
【铜】
銅【戌集上】【金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徒紅切《集韻》《韻會》徒東切,音同。《說文》赤金也。《本草集解》銅有赤白靑三種。赤銅出川廣雲貴等處,山中土人穴山采礦,鍊取之。白銅出雲南,靑銅出南番。《廣韻》金之一品。《前漢·律歷志》凡律度量用銅者,取爲物至精,不爲燥濕寒暑變節,不爲霜露風雨攺形也。
又自然銅。一名石髓鉛。
又銅靑。《本草集解》銅之精華,卽空綠,以次空靑也。《抱朴子·金丹卷》銅靑塗脚,入水不腐。
又地名。《左傳·成九年》執諸銅鞮。《註》銅鞮,晉別縣,在上黨。《前漢·地理志》益州郡銅瀨縣。
又山名。《前漢·吳王濞傳》吳有豫章郡銅山。
又官名。《前漢·百官公卿表》水衡都尉屬官有辨銅令丞。《註》辨銅,主分別銅之種類也。
又宮名。《左傳·襄三十一年》銅鞮之宮數里。《註》銅鞮,晉離宮。
又人名。《前漢·古今人表》銅鞮伯華。
又《前漢·宣帝紀》金芝九莖,產于函德殿銅池中。《註》銅池,承霤也。以銅爲之。
又《古今注》秦始皇有名馬曰銅爵。
又《史記·孝文本紀》初與郡國守相爲銅虎符。
又與洞通。《山海經》洞庭之山。《註》洞,或作銅。
【符】
符【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防無切《集韻》馮無切《正韻》逢夫切,音扶。《說文》符,信也。漢制以竹,長六寸,分而相合。《釋名》符,付也。書所敕命于上,付使傳行之也。《玉篇》符,符節也。分爲兩邊,各持一以爲信。《篇海》符者,輔也,所以輔信。
又驗也,證也,合也。《六書音義》符之爲言扶也,兩相符合而不差也。《周禮·地官》門關用符節。《註》符節者,如今諸官詔符也。《史記·五帝紀》黃帝合符釜山。《註》合諸侯符契圭璋而朝于釜山。《高祖紀》六年,剖符行封。《孝文紀》初與郡國守相爲銅虎符、竹使符。《註》張晏曰:符以代古之圭璋,从易也。師古曰:竹使符,與郡守各分其半,右留京師,左以與之。
又符瑞。《禮·記註》萬物之符長。《疏》符謂甘露、醴泉之屬。
又符籙。《帝王世紀》黃帝討蚩尤,西王母以符授之,乃立請祈之壇,親自受符。
又木膚也。《山海經》丹木赤符而黑理。
又書名。《黃帝泰階六符經》《隂符經》《春秋·感精符》。
又官名。《前漢·趙堯傳》堯爲符璽御史。
又姓。《廣韻》魯頃公之孫雅仕,秦爲符璽令,因而氏焉。
又地名。《前漢·地理志》沛郡有符離縣,犍爲郡有符縣,巴郡有符特山。《趙充國傳》匈奴發騎,旁塞至符奚盧山。《北史·隋本紀》開皇十五年,旅王符山。《山海經》符禺之山,符禺之水出焉,北流注于渭。
又獸名。《後漢·班超傳》月氏貢符拔。《註》符拔,形似麟而無角。
又竹名。《廣東新語》雙髻峰下百十步,劉仙壇側有符竹,竹不甚高大,止數尺,葉上有文如蝸涎,如古篆籀,其行或複或單,或疎或密,葉葉不同,若今巫覡所書符者。一竹中有一葉二葉,或數十竹中無一葉,葉雖枯而文色不改。文多白,與葉色不同。山人謂之竹葉符,每以餉客。
又敷無切。《史記·律書》萬物剖符甲而生。《註》符,音孚。
又叶房尤切。《陳琳·大荒賦》考律歷于鳳鳥兮,問民事于九鳩。傷典墳之圯墜兮,關大聖之顯符。
【篆】
篆【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廣韻》持袞切《集韻》《類篇》《韻會》《正韻》柱兗切,音瑑。《集韻》篆書也。《尚書·序疏》秦書有八體,一曰大篆,二曰小篆。及新莽居攝,使大司空甄豐等校文書之部,時有六書,三曰篆書,卽小篆,下杜人程邈所作。五曰繆篆,所以摹印。《法書攷》大篆者,周史籀所作也。或曰柱下史始變古文,或同或異,謂之篆。篆者,傳也,傳其物理,施之無窮,《漢·藝文志》《史籀》十五篇是也。以史官製之,用之敎授,謂之史書,凡九千字。小篆者,秦相李斯所作也。增損大篆、籀文,謂之小篆,亦曰秦篆,天下行之。畫如鐵石,字若飛動,作楷隸之祖,爲不易之法。其銘題鐘鼎,及作符節,至今用焉。
又轂約也。《周禮·春官》孤乗夏篆。《註》夏,赤也。夏篆,五采畫轂約也。
又《考工記》鐘帶謂之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