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chǔ][yún][qīng][zhǐ][chǐ,chě]
平仄:仄平平仄仄
携去山盈袖,书来墨满岩。
岚光疲瘦仆,泉水洗尘衫。
识遍金仙侣,搜残玉简函。
楚云青咫尺,汉水莫停帆。
出自:明代·袁宏道《汤嘉宾以使事入江西将遍游诸名胜诗以送之 其四》
【楚云】1.楚天之云。 2.比喻女子秀美的发髻。
【楚】
楚【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粗上聲。或作䠂。《說文》叢木也。一曰荆。《詩·小雅》楚楚者茨,言抽其棘。《註》楚楚,茨棘貌。
又《詩·召南》翹翹錯薪,言刈其楚。《疏》荆屬。薪雖皆高,楚尤翹翹而高也。
又《禮·學記》夏楚二物,收其威也。《註》楚,荆也。扑撻犯禮者。
又萇楚,草名。羊桃也。《詩·檜風》隰有萇楚,猗儺其枝。
又楚楚,鮮明貌。《詩·檜風》蜉蝣之羽,衣裳楚楚。
又辛楚,痛也,別作憷。《陸機·與弟士衡詩》慷慨含辛楚。
又國名。《書·禹貢》荆州之域,周熊繹始封。
又三楚,地名。《史記·貨殖傳》淮北郡、汝南郡,西楚也。彭城以東,東海、吳廣陵,東楚也。衡山、九江、江南、豫章、長沙,南楚也。
又南方曰楚。《後漢·史岑出師頌》朔風變楚。《李善註》朔,北方也,楚,南方也。
又姓。《左傳》晉龜卜楚丘,趙襄子家臣楚隆。
又《唐韻》《韻會》瘡據切,粗去聲。楚利也。
又木名。出歷山。
又《類篇》山於切,音疎。《杜甫·送孟十二詩》秋風楚竹冷,夜雪鞏梅春。
又叶弭沼切,音杪。《前漢·楚元王傳》太上四子,伯兮早夭。仲氏王代,斿宅是楚。
【云】
云【子集上】【二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集韻》王分切《韻會》《正韻》于分切,音雲。《說文》山川氣也。象回轉形。後人加雨作雲,而以云爲云曰之云。《正字通》與曰音別義同。凡經史,曰通作云。
又運也。《管子·戒篇》天不動,四時云下,而萬物化。《註》云:運動貌。
又狎昵往復也。《詩·小雅》昏姻孔云。《朱傳》云:旋也。《左傳·襄二十九年》晉不鄰矣,其誰云之。《註》云:猶旋。旋歸之也。
又語助。《詩·小雅》伊誰云憎。《史記·封禪書》秦文公獲若石云于倉北坂。
又陸佃曰:云者,有應之言也。《左傳·襄二十六年》子朱曰:朱也當御。三云:叔向不應。
又云云:衆語也。《前漢·汲黯傳》上曰,吾欲云云。《註》猶言如此如此也。
又云云:山名。《前漢·郊祀志》封大山禪云云:《註》云云:太山下小山。
又云爲。《易·繫辭》變化云爲。
又姓。漢云敞。
又與芸同。《莊子·在宥篇》萬物云云。《註》盛貌。老子作芸芸。
又紛云:興作貌。《呂覽·圜道篇》雲氣西行云云然。《前漢·司馬相如傳》威武紛云。俗作紜。
又《韻補》叶于先切,言也。《韓愈·剝啄行》我謝再拜,汝無復云。往追不及,來可待焉。
【青】
靑【戌集中】【青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倉經切,音鶄。《說文》東方色也。《釋名》靑,生也。象物之生時色也。《書·禹貢》厥土靑黎。《荀子·勸學篇》靑出之藍而靑於藍。
又神名。《史記·封禪書》秦宣公作密畤于渭南,祭靑帝。
又州名。《書·禹貢》海岱惟靑州。
又鳥名。《禮·曲禮》前有水,則載靑旌。《註》靑,靑雀,水鳥。
又木名。《庾信·步虛詞》空靑爲一林。《註》雲笈七籤,玉淸天中有樹,似松,名曰空靑之林。
又《廣韻》男靑、女靑,皆木名。出羅浮山記。
又果名。靑子,橄欖也。《蘇軾詩》紛紛靑子落紅鹽。
又藥名。《本草綱目》空靑,腹中空,破之有漿,治眼疾。一名楊梅靑。《又》白靑,治目疾,色深者爲石靑,淡者爲碧靑。淮南子畢萬術云:白靑,得鐵卽化爲銅。
又曾靑、綠靑、扁靑、綠膚靑,詳《本草綱目》。
又《韻會》竹皮曰靑。《後漢·吳祐傳》殺靑令汗取其靑,易書復不蠹,謂之殺靑。
又《唐·李肇·翰林志》凡大淸宮道觀薦告詞文,用靑藤紙朱字,謂之靑詞。
又《李綽·歲時紀》上巳曲江禊飮,曰踏靑。
又姓。《廣韻》出何氏姓苑。
又複姓三氏,漢有靑烏子。
又有靑牛氏,靑陽氏。
又《集韻》《韻會》子丁切。與菁同。《詩·衞風》綠竹靑靑。《傳》靑靑,茂盛貌。《釋文》靑,子丁反。本亦作菁。
又《小雅》其葉靑靑。《釋文》靑,子零反。
【咫】
咫【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正韻》諸氏切《集韻》《韻會》掌氏切,音紙。《說文》周制,寸尺咫尋,皆以人之體爲法。中婦人手長八寸,謂之咫,周尺也。《左傳·僖九年》天威不違顏咫尺。《晉語》文公學讀書於臼季,三日,曰:吾不能行也,咫聞則多矣。《註》咫,咫尺閒也。《魯語》肅愼氏貢楛矢石砮,其長尺有咫。
又《楚語》是知天咫,安知民則。《註》咫言少也,言少知天道耳,何知治民之法。
又《酉陽雜俎》書目有天咫。《集韻》或作。
【尺】
尺【寅集上】【尸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1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昌石切,音赤。《說文》十寸也。人手郤十分動衇爲寸口,十寸爲尺,規矩事也。从尸从乙。乙所識也。周制:寸尺咫尋常仞,諸度量皆以人體爲法。《家語》布指知尺,舒肱知尋。《前漢·律歷志》度量衡皆起於黃鐘之律,一黍爲分,十分爲寸,十寸爲尺。《蔡邕·獨斷》夏十寸爲尺,殷九寸爲尺,周八寸爲尺。《周禮·司市》疏置丈尺於絹布之肆。
又大尺曰施。《管子·地員篇》其施五尺。《註》施音遺,大尺之名。
又《小爾雅》五尺謂之墨。《周語》不過墨丈尋常之閒。《註》五尺爲墨,倍墨爲丈。今木工各用五尺以成宮室,其名爲墨,則墨者工師之五尺也。
又《唐輦下歲時記》二月朔日爲中和節,賜大臣戚里尺,謂之裁度民閒。
又法三尺,謂以三尺竹具,非也。
又叶昌約切,音綽。《詩·魯頌》是尋是尺。叶下作若。《韻會》通作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