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xuán][cǎo][yáng][yún][zhái]
平仄:平仄平平平
万事传经懒,官閒且自由。
闭门无不可,得秫更何求。
玄草扬云宅,清时王粲楼。
莫言工作赋,此地易悲秋。
【玄草】1.枯草。 2.文稿,书稿。
【云宅】道教语。指颜面。
【玄】
泫【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戸畎切,音鉉。《說文》湝流也。
又露光也。《謝靈運詩》花上露猶泫。
又露垂貌。《謝惠連詩》泫泫露盈條。
又流涕貌。《禮·檀弓》孔子泫然流涕。
又《集韻》《韻會》《正韻》胡涓切,音懸。困泫,水深廣貌。《郭璞·江賦》瀇滉困泫。
又水名,屬上黨。《前漢·地理志》上黨郡有泫氏縣。《註》山海經,泫水所出者也。《後漢·萬修傳註》今澤州高平縣也。
又《集韻》胡千切,音賢。義同。
又熒絹切,音縣。泫湣,混合也。通作眩。
【草】
草【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屮《唐韻》采老切《集韻》在早切《韻會》《正韻》采早切,音懆。《說文》作艸,百卉也。經典相承作草。《書·禹貢》厥草惟繇。《詩·小雅》在彼豐草。《禮·祭統》草艾則墨,未發秋政,則民弗敢草也。《註》草艾,謂艾取草也。《論衡》地性生草,山性生木。《大戴禮·易本命》食草者善走而愚。
又《史記·陳丞相世家》惡草具進。《註》草,粗也。
又《篇海》苟其禮也。《疏》草次,猶造次也。
又《詩·小雅》勞人草草。《傳》草草,勞心也。
又《易·屯卦》天造草昧。《疏》言天造萬物于草創之始。
又《前漢·淮南王傳》常召司馬相如等視草廼遣。《註》謂爲文之草藳。《百官志註》一曹有六人,主作文書起草。《後漢·寵傳》蕭何草律。
又《魏志·衞覬傳》覬好古文,隷、草無所不善。
又姓。《正字通》草中。
又《韻補》脞五切,徂上聲。《徐幹·齊都賦》焚梗林,燎圃草。
又此苟切,凑上聲。《邊讓·章華賦》攜西子之弱腕兮,援毛嬙之素肘。形便纖以嬋娟兮,若流風之靡草。
又《說文》自保切,音皁。草斗,櫟實也,一曰橡斗子。《徐鉉曰》今俗以此爲艸木之艸,別作皁字,爲黑色之皁。案櫟實可染白爲黑,故曰草,通用。今俗書或从白从十,或从白从七,皆無意義。
【扬】
揚【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敭音陽。飛舉也。《詩·王風》揚之水,不流束薪。《傳》揚,激揚也。《疏》謂水急激而飛揚,波流疾之意也。
又《豳風》以伐遠揚。《疏》謂長條揚起者。
又《增韻》發也,顯也。《廣韻》舉也。《易·夬卦》揚于王庭。《疏》發揚決斷之事於王者之庭。《書·堯典》明明揚側陋。《禮·文王世子》或以言揚。《疏》能言語應對,亦舉用之。
又稱說也。《禮·祭統》銘者,自名以稱揚其先祖之美,而明著之後世者也。《前漢·季布傳》使僕游揚足下,名於天下,顧不美乎。
又《爾雅·釋詁》揚,續也。
又簸去糠粃也。《詩·小雅》維南有箕,不可以簸揚。
又眉上下曰揚。《詩·鄘風》揚且之皙也。《傳》揚,眉上廣。《又》子之淸揚。《疏》揚者,眉上之美名。旣名眉爲揚,因謂眉之上,眉之下皆曰揚。
又鉞也。《詩·大雅》干戈戚揚。
又州名。《書·禹貢》淮海惟揚州。《疏》江南之氣躁勁,厥性輕揚,故曰揚州。亦曰:州界多水,水波揚也。
又姓。《揚雄·自序》揚別爲一族。周宣王子尚父封揚侯,因氏。
又宋揚避舉,明揚光休。通作颺。
【云】
云【子集上】【二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集韻》王分切《韻會》《正韻》于分切,音雲。《說文》山川氣也。象回轉形。後人加雨作雲,而以云爲云曰之云。《正字通》與曰音別義同。凡經史,曰通作云。
又運也。《管子·戒篇》天不動,四時云下,而萬物化。《註》云:運動貌。
又狎昵往復也。《詩·小雅》昏姻孔云。《朱傳》云:旋也。《左傳·襄二十九年》晉不鄰矣,其誰云之。《註》云:猶旋。旋歸之也。
又語助。《詩·小雅》伊誰云憎。《史記·封禪書》秦文公獲若石云于倉北坂。
又陸佃曰:云者,有應之言也。《左傳·襄二十六年》子朱曰:朱也當御。三云:叔向不應。
又云云:衆語也。《前漢·汲黯傳》上曰,吾欲云云。《註》猶言如此如此也。
又云云:山名。《前漢·郊祀志》封大山禪云云:《註》云云:太山下小山。
又云爲。《易·繫辭》變化云爲。
又姓。漢云敞。
又與芸同。《莊子·在宥篇》萬物云云。《註》盛貌。老子作芸芸。
又紛云:興作貌。《呂覽·圜道篇》雲氣西行云云然。《前漢·司馬相如傳》威武紛云。俗作紜。
又《韻補》叶于先切,言也。《韓愈·剝啄行》我謝再拜,汝無復云。往追不及,來可待焉。
【宅】
宅【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音澤。《說文》宅,所托也。《爾雅·釋言》居也。《疏》謂居處也。《釋名》宅,擇也,擇吉處而營之也。《書·禹貢》四隩旣宅。《召誥》太保朝至于洛卜宅。
又《周禮·地官·大司徒》辨十有二土之名物,以相民宅而知其利害。
又所居之位亦曰宅。《書·舜典》使宅百揆。
又《立政》克用三宅三俊。《註》宅以位言,俊以德言。三宅,謂居常伯常任準人之位者。
又《禮·郊特牲》土反其宅。
又定也。《書·康誥》亦惟助王宅天命。《註》安定天命也。
又宅兆亦曰宅。《禮·雜記》大夫卜宅與葬日。
又叶徒落切,音鐸。《詩·小雅》其究安宅。叶上作。《大雅》乃眷西顧,此維與宅。叶上廓莫。《集韻》或作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