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
群【未集中】【羊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7画
《五經文字》羣,俗作群。
【灵】
灵【巳集中】【火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郞丁切,音靈。《字類》小熱貌。
又《正字通》俗靈字。(靈)〔古文〕霛郞丁切,音鈴。《玉篇》神靈也。《大戴禮》陽之精氣曰神,隂之精氣曰靈。《書·泰誓》惟人萬物之靈。《傳》靈,神也。《詩·大雅》以赫厥靈。
又《大雅·靈臺傳》神之精明者稱靈。
又《詩·鄘風》靈雨旣零。《箋》靈,善也。
又《廣韻》福也。
又《廣韻》巫也。《楚辭·九歌》思靈保兮賢姱。
又靈氛,古之善占者。《屈原·離騷》欲從靈氛之吉占兮。
又《周禮·地官·鼓人》以靈鼓鼓社祭。《註》靈鼓,六面鼓也。
又《禮·檀弓》塗車芻靈。《註》芻靈,束茅爲人。
又《左傳·定九年》載蔥靈。《註》蔥靈,輺車名。
又《楚辭·天問》曜靈安臧。《註》曜靈,日也。
又《揚雄·羽獵賦》上獵三靈之旒。《註》如淳曰:三靈,日月星垂象之應也。
又《廣韻》寵也。
又《禮·禮運》何謂四靈,麟鳳龜龍。《爾雅·釋魚》二曰靈龜。《註》卽今觜蠵龜。一名靈蠵,能鳴。《史記·龜筴傳》下有伏靈,上有兔絲。
又《諡法》亂而不損曰靈,不勤成名曰靈,死而志成曰靈,死見神能曰靈,好祭鬼怪曰靈,極知鬼神曰靈。
又州名。《史記·匈奴傳》丁靈。《註》魏略云:丁靈,在康居北。《後漢·西羌傳》擊零昌於靈州。《韻會》魏武置靈州,取靈武縣名。
又姓。《廣韻》風俗通云:齊靈公之後。或云宋公子靈圉龜之後。
又叶靈年切,音連。《道藏歌》冥化自有數,我眞法自然。妙曲發空洞,宮商結仙靈。《說文》本作。
【俨】
儼【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22画部外筆画:20画
〔古文〕嚴上聲。《說文》昂頭也。一曰好貌。
又恭也。《爾雅·釋詁》儼,敬也。《禮·曲禮》儼若思。
又與嚴通。《前漢·匡衡傳》正躬嚴恪。音義同儼。
又《詩·風》有美一人,碩大且儼。《傳》儼,矜莊貌。
又《淮南子·本經訓》盤紆刻儼。《註》刻儼,浮首虎頭之屬。《韻會》琰韻,儼通曮。
【聚】
聚【未集中】【耳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正韻》慈庾切《集韻》《韻會》在庾切,徐上聲。《說文》會也。《易·乾卦》君子學以聚之。《禮·檀弓》聚國族於斯。《前漢·高帝紀》五星聚于東井。《管子·君臣篇》是以明君順人心,安情性而發於衆心之所聚。《註》聚謂所同歸凑也。
又《玉篇》斂也。《禮·樂記》君子聽竽笙簫管之聲,則思畜聚之臣。《周禮·地官·稍人》凡其余聚以待頒賜。《疏》聚是縣四百里,都五百里中畜聚之物。
又居也,邑落也。《史記·五帝紀》一年而所居成聚。《註》聚謂村落也。
又《秦本紀》幷諸小鄕聚,集爲大縣。《註》萬二千五百家爲鄕聚。《前漢·平帝紀》鄕曰庠,聚曰序。《註》張晏曰:聚,邑落名也。師古曰:聚,小于鄕。
又積也。《禮·月令》孟冬之月,命有司循行積聚,無有不斂。
又《管子·正篇》會民所聚曰道。《註》聚謂衆所宜。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弓人》六材旣聚,巧者和之。《註》聚,具也。
又《左傳·莊二十五年》城聚。《註》晉邑。
又《唐韻》才句切《集韻》從遇切《正韻》族遇切,。義同。
又音娵。《史記·歷書》月名畢聚。日得甲子。索隱讀。
又與驟同。《周禮·天官·獸醫註》趨聚之節。《釋文》聚,本一作驟。
又《韻補》叶組救切,音僦。《班固·西都賦》毛羣内闐,飛羽上覆。接翼側足,集禁林而屯聚。
【诛】
誅【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陟輸切《集韻》《韻會》追輸切,法志》征暴誅悖,治之威也。《莊子·庚桑楚》爲不善乎顯明之中者,人得而誅之,爲不善乎幽暗之中者,鬼得而誅之。
又《釋名》罪及餘人曰誅。誅,株也。如株木根,枝葉盡落也。《周禮·秋官·司烜氏》軍旅修火禁,邦若屋誅,則爲明竁焉。《註》鄭司農云:屋誅,謂夷三族。
又《易·雜卦》明夷誅也。《註》誅,傷也。
又《晉語》小國敖,大國襲焉,曰誅。
又《玉篇》罰也。《禮·曲禮》以足蹙路馬芻有誅,齒路馬有誅。《註》誅,罰也。
又《類篇》責也。《左傳·襄三十一年》誅求無時。《註》誅,責也。《周禮·天官·大宰》誅以馭其過。《疏》人有過失,非故爲之者,則以言語責讓之。
又翦除也。《晉語》故以惠誅怨。《註》誅,除也。《楚辭·卜居》寧誅鋤草茅,以力耕乎。《杜甫·岳麓山道林二寺詩》傍此煙霞茅可誅。《正字通》翦茅爲屋。借用誅字。
又叶之由切,音周。《華覈·自責文》不敢違敕,懼速罪誅,冒承詔命,魂逝形留。
又叶株遇切,株去聲。《蔡邕·釋誨》下獲熏胥之辜,高受滅家之誅,前車已覆,襲軌而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