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
及【子集下】【又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琴入聲。《說文》逮也。从又从人。《徐曰》及,捕人也。會意。《廣韻》至也。
又《韻會》旁及,覃被也。《詩·大雅》覃及鬼方。《周頌》燕及皇天。
又《增韻》連累也。《左傳·隱六年》長惡不悛,從自及也。
又兼與之辭。《左傳·宣七年》與謀曰及。
又《後漢·黨錮傳》張儉等八人爲八及,言能導人追宗也。
又《韻補》叶極業切。《詩·大雅》征夫捷捷,每懷靡及。
【余】
余【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以諸切《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居切,音餘。《說文》語之舒也。《爾雅·釋詁》我也。
又四月爲余月。
又接余,荇菜也。
又《前漢·匈奴傳》單于衣繡,褡綺錦袷被各一,比余。《註》比余,髮之飾也。
又姓。由余之後。
又《集韻》詳於切,音徐。余吾,水名。在朔方。
又《集韻》同都切,音徒。史記檮余,匈奴山名。
又于遮切,音邪。褒余,蜀地名。一作褒斜。《漢陽厥》褒斜作褒余。
又叶演女切,音與。《楚辭·九思》鷃雀列兮讙譁,雊鳴兮聒余。抱昭華兮寶車,欲衒鬻兮莫取。
又與餘同。《周禮·地官》委人,凡其余聚以待頒賜。《註》余同餘。
【吴】
吴【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俗吳字。《吳志·薛綜傳》無口爲天,有口爲吴。《正字通》此借字形爲諧語,非吴字本義。《正韻》吳字註亦作吴,非。(吳)〔古文〕音吾。國名。《史記·吳太伯世家》太伯之奔荆蠻,自號句吳。《註》宋衷曰:句吳,太伯始所居地名。《前漢·地理志》會稽郡秦置,高帝六年爲荆國,十二年,更名吳。亦縣名。《前漢·地理志》會稽郡吳縣。
又《說文》郡也。《後漢·郡國志》吳郡,順帝分會稽置。《韻會》吳郡、吳興、丹陽爲三吳。《正字通》水經以吳興、吳郡、會稽爲三吳。指掌圖以蘇、常、湖爲三吳,其說不同。
又《齊語》西服㳅沙西吳。《註》雍州之地。
又天吳,水神也。《郭璞·山海經贊》八頭十尾,人面虎身。龍據兩川,威無不震。
又《說文》姓也。《廣韻》太伯之後,因以命氏。
又《方言》大也。《說文》大言也。《詩·周頌》不吳不敖。《傳》吳,譁也。
又《魯頌》不吳不揚。《說文註》大言故夨大口以出聲。今寫詩者,攺吳作㕦,又音乎化切,其謬甚矣。《釋文》吳,舊如字。何承天云:从口下大,故魚之大口者名㕦,胡化反,此音恐驚俗也。按《說文》《釋文》俱云吳作㕦讀,非。而《玉篇》《廣韻》《集韻》《類篇》《韻會》諸書,吳字亦皆無去聲一音,惟正韻收吳入禡韻,詩朱註亦作去聲讀。未知孰是,存以備考。
又《集韻》元俱切,音愚。虞古作吳。註詳虍部七畫。《釋名》吳,虞也。太伯讓位而不就,歸封于此,虞其志也。
又與娛通。《詩·周頌》不吳不敖。《疏》正義曰:人自娛樂,必讙譁爲聲。故以娛爲譁也。定本娛作吳。
【兴】
興【未集下】【臼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韻會》《正韻》。《爾雅·釋言》興,起也。《詩·小雅》夙興夜寐。《禮·中庸》國有道,其言足以興。《註》興,謂起在位也。
又《廣韻》盛也。《詩·小雅》天保定爾,以莫不興。《箋》興,盛也。
又《五音集韻》舉也。《周禮·夏官·大司馬》進賢興功,以作邦國。《註》興,猶舉也。
又動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弓人》下柎之功,末應將興。《註》興,猶動也。
又《詩·大雅》興迷亂于政。《箋》興,猶尊尚也。
又《周禮·地官·旅師》頒其興積。《註》縣官徵聚物曰興。今云軍興是也。
又《司稼》平其興。《註》所徵賦。
又州名。《五音集韻》漢置武都郡,魏立東西州。梁爲興州,因武興山而名。
又縣名。《李顒·涉湖詩》旋經義興境。
又殿名。《張衡·西京賦》龍興含章。《註》龍興,殿名。
又姓。《姓譜》漢濟陰王,謁者興渠。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許應切,音嬹。《集韻》象也。
又《韻會》比興。《增韻》興,况意思也。《周禮·春官·大師》敎六詩,曰風曰賦曰比曰興曰雅曰頌。《詩詁》興者,感物而發,如倉庚于飛,熠燿其羽,昔我往矣,楊柳依依之類。
又《正韻》悅也。《禮·學記》不興其藝,不能樂學。《註》興之言喜也。《殷仲文詩》獨有淸秋日,能使高興盡。
又《正韻》許刃切,音釁。《禮·文王世子》旣興器用幣。《釋文》音同釁。
又《韻補》叶火宮切,音凶。《馬融·長笛賦》曲終闋盡,餘弦更興。繁手累發,密櫛重。重平聲。
又叶虛良切,音香。《徐幹·雜詩》沈隂增憂愁,憂愁爲誰興。念與君相別,乃在天一方。《潘乾》實天生德,有漢將興。子子孫孫,俾爾熾昌。
又叶丘侵切,音欽。《詩·大雅》殷商之旅,其會如林。矢于牧野,維予侯興。
【政】
政【卯集下】【攴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之盛切,音正。《說文》正也。《釋名》政,正也,下所取正也。《易·賁卦》君子以明庶政。《書·舜典》以齊七政。《傳》日月五星各異政。
又《洪範》農用八政。《疏》食爲八政之首,故以農言之。《周禮·天官·大宰》建邦之六典,四曰政典,以平邦國,以正百官,以均萬民。《左傳·桓二年》政以正民。
又《禮·王制》五十不從力政。《註》力政,城道之役也。
又姓。《廣韻》出姓苑。
又《集韻》《韻會》諸盈切,音征。賦也。通作征。《周禮·地官·均人》掌均地政。《註》政,讀爲征。地政謂地守地職之稅也。《說文》从攴作政。政字原从攴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