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
毋【辰集下】【毋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武扶切《集韻》《韻會》《正韻》微夫切,音無。《說文》止之也。其字从女,內有一畫,象姦之形。禁止之,勿令姦。《禮·曲禮》毋不敬。《註》毋,止之辭。古人云:毋,猶今人言莫也。
又《儀禮·士相見禮》毋上于面,毋下于帶。《鄭註》古文毋爲無。《賈公彥疏》今不从者。《說文》云毋,禁辭,故不从有無之無也。
又將毋、毋乃,皆發問之辭,與無通。《韓詩外傳》客有見周公者,曰:入乎將毋。公曰:請入。坐乎將毋。公曰:請坐。言乎將毋。公唯唯。
又姓。《廣韻》毋丘或爲毋氏。
又漢複姓,八氏。《漢書·貨殖傳》有毋鹽氏,巨富,齊毋鹽邑大夫之後。漢有執金吾東海毋將隆、將作,大匠毋丘興。《風俗通》有樂安毋車伯奇,爲下邳相,有主簿步邵南,時人稱毋車府君步主簿。《何氏姓苑》云有毋終氏,《左傳》魯大夫兹毋還、晉大夫綦毋張,《漢書》有巨毋霸,王莽改爲巨毋氏。
又甯毋,地名。《穀梁傳》作寧毋。毋音無。
又茂后反。《公羊傳》音同。
又《集韻》《韻會》迷浮切,音謀。毋追,夏后氏緇布冠名。《禮·郊特牲》毋追,夏后氏之道也。
又《集韻》罔甫切,音武。與䳇、鵡同。鸚䳇,鳥名。或从武,亦省作毋。與父母之母不同。
【论】
論【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盧昆切,音崘。《說文》議也。《廣韻》說也。《周禮·春官·大司樂·賈疏》直言曰論,答難曰語。論者,語中之別,與言不同。
又《論語·序解正義》論者,綸也,輪也,理也,次也,撰也。以此書可經綸世務,故曰綸,圓轉無窮故曰輪,蘊含萬理故曰理,篇章有序故曰次,羣賢集定故曰撰。《文心雕龍》昔仲尼微言,門人追述,故仰其經目,稱爲論語,蓋羣論立名,始于兹矣。
又《釋名》倫也,有倫理也。《玉篇》思理也。《詩·大雅》於論鼓鐘。《傳》思也。《鄭箋》論之言倫也。《朱傳》言得其倫理也。
又《增韻》紬繹討論也。《孔安國·尚書序》討論典墳。
又《正韻》決罪曰論。
又官名。《金史·百官志》其官長皆稱曰勃極烈,次曰國論、忽魯、勃極烈。國論,言貴。忽魯,猶總帥也。
又諸羌州名。《唐書·地理志》劒南道有論川州,開元後置。
又姓。《唐書》論弓仁,本吐蕃族也。
又三字姓。《金史·國語解·姓氏》烏古論曰商。
又《廣韻》力迍切《集韻》《韻會》《正韻》龍春切,音倫。言有理也。
又《禮·王制》凡制五,必卽天論。《註》天論,天理也。與倫同。
又《玉篇》力困切《廣韻》《集韻》《韻會》《正韻》盧困切,崘去聲。義同。
又《正韻》辨論也。《書·周官》論道經邦。《傳》論者,講明之謂。《禮·王制》凡官民材,必先論之。《註》謂考評其行藝之詳也。《史記·蕭相國世家》論功行封。
又叶盧健切,音練。《前漢·敘傳》兵家之策,惟在不戰。營平皤皤,立功立論。
又叶聖閏切,音舜。《馮衍·顯志賦》澄德化之陵遲兮,烈罰之峭峻。燔商鞅之法術兮,燒韓非之說論。
又叶閭員切,音攣。《曹植·文帝誄》考諸先紀,尋之哲言。生若浮寄,惟德可論。《字彙補》譌作,非。
【此】
此【辰集下】【止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正韻》雌氏切《集韻》《韻會》淺氏切,音佌。《說文》止也。从止从匕。匕,相比次也。《徐曰》匕,近也。近在此也。《爾雅·釋詁疏》此者,彼之對。《詩·周頌》在彼無惡,在此無斁。《老子·道德經》去彼取此。
又《六書故》此猶兹也,斯也。《大學》此謂知本。
【枪】
槍【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七羊切《集韻》《韻會》《正韻》千羊切,音鏘。《說文》距也。《周禮·秋官·職金》國有大故,而用金石,則掌其令。《註》用金石者,作槍雷椎椁之屬。《揚雄·長楊賦》木雍槍纍,以爲儲胥。
又《玉篇》木兩頭銳也。《類篇》剡木傷盜曰槍。
又曰器也。見槈字註。
又抵也。《前漢·路溫舒傳》見獄吏,則頭槍地。
又《前漢·天文志》紫宮左之星曰天槍。
又姓。《姓苑》漢槍傳。
又《集韻》《韻會》楚耕切《正韻》抽庚切,音崢。《爾雅·釋天》彗星爲欃槍。亦叶音鏘。《宋·謝瞻·張子房詩》婉婉幙中畫,輝輝天業昌。鴻門銷薄蝕,垓下隕欃槍。
【丈】
丈【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直兩切《集韻》《韻會》雉兩切《正韻》呈兩切,長上聲。十尺曰丈。《前漢·律歷志》十分爲寸,十寸爲尺,十尺爲丈,十丈爲引。
又《左傳·昭三十二年》以令役於諸侯,屬役賦丈。《疏》屬聚下役,課賦尺丈。
又《哀元年》廣丈高倍。《註》壘厚一丈高二万。
又《禮·曲禮》若非飮食之客,則布席,席閒函丈。《註》函,容也。
又長老之稱。《易·師卦》師貞丈人吉。
又朋友尊稱。《長編》富鄭公稱范文正公曰范十二丈。
又釋氏所居曰方丈。《杜甫詩》方丈渾連水。
又《杜甫詩》百丈誰家上瀨船。《註》百丈,牽船篾也。《說文》从又持十。俗加點,非。《正譌》丈借爲扶行之杖。老人持杖,故曰丈人。別作杖,通。
【二】
二【子集上】【二部】康熙筆画:2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弍《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而至切,音樲。地數之始,卽偶之兩畫而變之也。《易·繫辭》分而爲二,以象兩。《左傳·定四年》衞侯將會,使祝佗從。佗曰:若又共二徼大罪也。《註》謂兼二職。《荀子·議兵篇》權出於一者强,權出於二者弱。《史記·韓信傳》功無二於天下。《前漢·嚴助傳》詔曰:子在朕前之時,知略輻輳,以爲天下少雙,海內寡二。
又巽二,風神名。
又古貨布文帝字。見《六書略》。二。
【尺】
尺【寅集上】【尸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1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昌石切,音赤。《說文》十寸也。人手郤十分動衇爲寸口,十寸爲尺,規矩事也。从尸从乙。乙所識也。周制:寸尺咫尋常仞,諸度量皆以人體爲法。《家語》布指知尺,舒肱知尋。《前漢·律歷志》度量衡皆起於黃鐘之律,一黍爲分,十分爲寸,十寸爲尺。《蔡邕·獨斷》夏十寸爲尺,殷九寸爲尺,周八寸爲尺。《周禮·司市》疏置丈尺於絹布之肆。
又大尺曰施。《管子·地員篇》其施五尺。《註》施音遺,大尺之名。
又《小爾雅》五尺謂之墨。《周語》不過墨丈尋常之閒。《註》五尺爲墨,倍墨爲丈。今木工各用五尺以成宮室,其名爲墨,則墨者工師之五尺也。
又《唐輦下歲時記》二月朔日爲中和節,賜大臣戚里尺,謂之裁度民閒。
又法三尺,謂以三尺竹具,非也。
又叶昌約切,音綽。《詩·魯頌》是尋是尺。叶下作若。《韻會》通作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