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默以苟存

出自:明代·王世贞《箕子操》

拼音:[mò][mò][yǐ][gǒu][cún]

平仄:仄仄仄仄平

于嗟王子跳兮,生以系我宗祧。
于嗟王子磔兮,死以殉我社稷。
嗟余之不及兮,默默以苟存
弃道毁质兮,离人伦。
余贞疢兮,敢望瘳。
晻日垂照兮,没齿奚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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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默默】1.缄口不说话。 2.幽寂无声。 3.无知貌。 4.不得意。 5.暗暗地。
【苟存】〈书〉苟且生存。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默】

默【亥集下】【黑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亡北切《集韻》《韻會》《正韻》密北切,音墨。《說文》犬暫逐人也。

《廣韻》黑也。

靜也,幽也,不語也。《易·繫辭》君子之道,或默或語。《書·說命》恭默思道。

姓。《姓譜》明有默思道。

或作嘿。《前漢·成帝紀》臨朝淵嘿。

或作墨。《前漢·竇嬰傳》墨墨不得志。

或作然。

叶莫卜切,音木。《楚辭·九章》眴兮杳杳,孔靜幽默。鬱結紆軫兮,離慜而長鞠。通作繆脉脈。

【以】

以【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㠯《韻會》《正韻》養里切,怡上聲。爲也。《論語》視其所以。

因也。《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註》以魯故也。《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

用也。《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

《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易·師卦》能以衆正。

《詩·周頌》侯彊侯以。《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閒民轉移執事者。

同已。《孟子》無以,則王乎。

古以與聲相通。《禮·燕禮》君曰:以我安。《註》猶與也。《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註》韓文與多作以。

《集韻》與似同。《易·明夷》箕子以之。鄭氏,荀氏皆作似。

【苟】

苟【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垢。《說文》草也。

誠也。《魯語》夫苟中心圖民,知雖不及,必將至焉。

且也。《晏子·雜上篇》行廉不爲苟得,道義不爲苟合。

但也。《揚子·法言》非苟知之。

《韓詩外傳》指緣謬辭謂之苟。

磯名。《水經注》苟磯,亦曰南陽磯。

姓。《廣韻》漢有苟參。《急就篇》苟貞夫。《註》苟,草名也。所居饒之,因以爲氏。

《集韻》居侯切,音鉤。苟吻,草名。

《類篇》果羽切。《唐韻古音》讀矩。《蔡邕·述行賦》登高斯賦,義有取兮。則善戒惡,豈云苟兮。翩翩獨征,無疇與兮。

【存】

存【寅集上】【子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徂尊切,音蹲。《爾雅·釋詁》存,在也,察也。《疏》書舜典,在璿璣玉衡,以齊七政。存卽在也。《易·繫辭》成性存存。《孟子》操則存,舍則亡。《禮·祭義》致愛則存。《註》孝子致極愛親之心,則若親之存也。

《說文》恤問也。《禮·王制》八十月告存。《集說》告猶問也,君每月使人致膳,告問存否也。

《月令》養幼少,存諸孤。

省也。《周禮·天官》大喪存奠彝。《註》欲見其所奠彝朝夕存省之意也。

叶昨先切,音前。《楚辭·遠遊》壹氣孔神兮,於中夜存。虛以待之兮,無爲之先。

叶匠鄰切,音秦。《揚雄·解嘲》得士者富,失士者貧。矯翼厲翮,恣意所存。《說文》从子才聲。俗作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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