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历陌与阡

出自:明代·王世贞《初拜使命抵家作 其一》

拼音:[lì][lì][mò][yǔ,yù,yú][qiān]

平仄:仄仄仄平平

去家未十载,结绶始言还。
惝恍梦寤间,历历陌与阡
耆老揖且疑,安识众少年。
昔别犹髫龀,今来室家完。
酒炙争慰劳,陆博夜喧阗。
解带著庭树,改席临后轩。
离合诚欲轻,焉睹鬒及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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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历历】(物体或景象)一个一个清清楚楚的:~可数ㄧ~在目。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历】

歷【辰集下】【止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2画

〔古文〕音靂。《說文》過也。一曰經歷。《書·梓材》殺人歷人。《註》歷人者,罪人所過。《前漢·天文志》合散犯守,陵歷鬭食。《韋昭註》自下往觸之曰犯,居其宿曰守,經之爲歷,突掩爲陵,星相擊爲鬭。

次也。《禮·月令》季冬,命宰歷卿大夫至於庶民。《註》歷,猶次也。

盡也。謂徧及之也。《書·盤庚》歷告爾百姓于朕志。《前漢·劉向傳》歷周唐之所進以爲法。《師古註》歷謂歷觀之。

踰也,越也。《孟子》不歷位而相與言。《大戴記》竊盜歷法妄行。

疎也。《宋玉·登徒子好色賦》齞脣歷齒。《註》歷,猶疎也。《後漢·列女傳》蓬髮歷齒,未知禮則。

錯也。《莊子·天地篇》交臂歷指。

亂也。《大戴記》歷者,獄之所由生。《註》歷,歷亂也。《鮑照詩》黃絲歷亂不可治。

歷歷,行列貌。《古樂府》歷歷種白楡。

釜鬲謂之歷。《史記·滑稽傳》銅歷爲棺。《索隱曰》歷卽釜鬲也。

歷錄,文章之貌。見《詩疏》。

寂歷,猶寂寞也。《張說詩》空山寂歷道心生。

山名。《括地志》蒲州河東縣雷首山,一名中條,一名歷山,舜耕處。《廣輿記》蒲州今屬平陽府。

濟南有歷山,《漢志》充縣亦有歷山。

縣名。《前漢·地理志》信都國有歷縣。

歷城縣,屬濟南,卽齊州縣也。《地理通釋》田廣罷歷下兵,卽其地。後漢安帝建光三年,黃龍見歷城。

湖名。《廣輿記》歷湖,在和州城西,周七十里,爲郡之巨浸。

《爰歷》,書名。《說文序》趙高作《爰歷篇》,所謂小篆。

與曆日之曆同。《前漢·律歷志》黃帝造歷。

《世本》曰容成造歷。《尸子》曰羲和造歷。或作曆。

與霹靂之靂同。《前漢·天文志》辟歷夜明。《後漢·蔡邕傳》辟歷數發。

與馬櫪之櫪同。《前漢·梅福傳》伏歷千駟。

同壢。坑也。

【陌】

陌【戌集中】【阜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6画

《廣韻》《集韻》《正韻》莫白切《韻會》莫百切,音貊。《玉篇》阡陌也。詳前阡字註。

市中街也。《後漢·袁紹傳》塡接街陌。

《釋名》綃頭或曰陌頭,言其從後橫陌而前也。齊人謂之㡋。◎按陌頭之陌,當與帞通。

姓。見《正字通》。

《唐韻正》古音莫各反。《史記·龜策傳》故牧人民,爲之城郭,內經閭術,外爲阡陌。《楚辭·九思》逡巡兮圃藪,率彼兮畛陌。川谷兮淵淵,山峊兮硌硌。《魏文帝·陌上桑詩》披荆棘,求阡陌,側足獨窘,步路局窄。虎豹嘷動,雞驚禽失,羣鳴相索。窄,古音作。

借作百。《五代史·王章傳》緡錢出入,皆以八十爲陌,章減其出者陌三。《夢溪筆談》今之數錢,百錢謂之陌。借陌字用之。《正韻》亦作佰。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阡】

阡【戌集中】【阜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倉先切,音千。《說文》路南北爲阡。《史記·秦本紀》開阡陌。《註》風俗通曰:南北曰阡,東西曰陌。河東以東西爲阡,南北爲陌。朱子曰:二說不同,後說爲正。陌之爲言百也,遂洫從,而涇涂亦從,則遂閒百畝,洫閒百夫,而涇涂爲陌。阡之爲言千也,溝澮衡,而畛道亦衡,則溝閒千畝,澮閒千夫,而畛道爲阡,阡陌之名由此而得。◎按陸機答張士然詩:迴渠繞曲陌,通波扶直阡。此以南北爲阡也。柳宗元田家詩:蓐食狥所務,驅車向東阡。此以東西爲阡也。

姓。《正字通》唐有阡能。

墓道也。《杜甫·故武衞將軍挽詩》新阡絳水遙。通作仟。《前漢·原涉傳》京兆尹曹氏葬茂陵,民謂其道爲京兆仟。

與芊同。密茂貌。《楚辭·九懷》遠望兮阡眠。《謝朓·和王著八公山詩》阡眠起雜樹。《游東田詩》遠樹瞹阡阡。《註》阡,與芊同。亦作仟仟。

《集韻》倉甸切,音蒨。義同。《玉篇》或作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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