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坐为芬芳

出自:明代·王世贞《助甫远驾见访遂成四章情见乎辞 其一》

拼音:[sì][zuò][wéi,wèi][fēn][fāng]

平仄:仄仄平平平

为欢日苦短,为别日苦长。
与子期燕中,不知几星霜。
寒枝噪乾鹊,故人登我堂。
东风随裾来,四坐为芬芳
缱绻未及申,命酒且尽觞。
流尘满金徽,拂拭荐瑶床。
弹者志文王,听者称望羊。
击节三起坐,掩抑以彷徨。
安得双鸾翼,凌云共翱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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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四坐】1.亦作"四座"。 2.指四周座位上的人。 3.四周座位。
【芬芳】香;香气:~的花朵ㄧ气味~ㄧ空气里弥漫着桂花的~。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四】

四【丑集上】【囗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息利切,音泗。《說文》囗,四方也。八,別也。囗中八,象四分之形。

《玉篇》隂數次三也。《正韻》倍二爲四。《易·繫辭》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又》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

姓。《正字通》宋有四象,慶元閒知汀州府。

《正字通》今官司文移變四作肆,防詐譌易,非四之本義也。

《集韻》息七切,音悉。關中謂四數爲悉。○按《正字通》云平聲音司,引《樂譜》四五讀司烏,不知此特口變易,非四有司音也。《正字通》誤。

【坐】

坐【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㘸《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徂臥切,音座。行之對也。《禮·曲禮》坐如尸。《又》虛坐盡後,食坐盡前。

便坐,別坐之處。《前漢·文翁傳》在便坐受事。

《後漢·宣秉傳》秉修高節,光武特拜御史中丞,詔與司隸校尉中書令同專席而坐,京師謂之三獨坐。

猶守也。《左傳·桓十二年》楚伐絞,軍其南門。絞人爭出,驅楚役徒于山中。楚人坐其北門,而覆諸山下,大敗之。

古者謂跪爲坐。《禮·曲禮》先生琴瑟書策在前,坐而遷之。《註》坐,跪也。

《律》有罪坐。《前漢·文帝紀》除收帑相坐律令。

罪人對理曰坐。《左傳·僖二十八年》鍼莊子爲坐。

釋氏大坐曰跏趺。《蓮華經》結跏趺坐。

與座通。《前漢·梅福傳》當戸牖之法坐。《註》正座也。

姓。見《姓苑》。

《集韻》徂果切,音睉。義同。○按坐有上去二音,字韻諸書訓註皆同,惟《轉註古音》坐註引《史記》高帝紀,遂坐上坐。《正義》云:前坐字,在果反,後坐字,在臥反。《字彙》行坐之坐讀上聲,非。《正字通》謂坐字在上聲者,叶音也,亦非。本作。《說文》从土,从畱省,土所止也。隷作坐。

【为】

爲【巳集中】【爪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潙。《說文》母猴也。其爲禽好爪。爪母猴象也。下腹爲母猴形。王育曰:爪象形也。

《爾雅·釋言》作,造,爲也。《書·益稷》予欲宣力四方汝爲。《洪範》有猷有爲有守。

治也。《晉語》疾不可爲也。《註》爲,治也。

使也。《魯語》其爲後世昭前之令聞也。《註》爲,猶使也。

語詞。《前漢·武帝紀》何但亡匿幕北寒苦之地爲。

姓。《廣韻》風俗通云:漢有南郡太守爲昆。《韻會》魯昭公子公爲之後。

《廣韻》《集韻》《韻會》于僞切,音䧦。《廣韻》助也。《增韻》所以也,緣也,被也,護也,與也。《書·咸有一德》臣爲上爲德,爲下爲民。《釋文》爲上爲下之爲,于僞反。徐云:四爲字皆于僞反。

《多士》惟我下民秉爲。《詩·大雅》福祿來爲。《箋》爲,猶助也。《釋文》于僞反,協句如字。

叶吾何切,音莪。《詩·王風》有兔爰爰,雉離于羅。我生之初,尙無爲。我生之後,逢此百罹,尙寐無吪。

【芬】

芬【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撫文切《集韻》《韻會》《正韻》敷文切,音紛。草初生,香分布也。

《博雅》芬芬,香也。《詩·小雅》苾芬孝祀。《大雅》燔炙芬芬。

《揚子·方言》和也。

《汲冢周書》汝無泯泯芬芬,厚顏忍醜。《註》泯芬,亂也。

《管子·地員篇》芬然若灰。《註》芬然,壤起貌。

《前漢·禮樂志》芬哉茫茫。《師古註》芬謂衆多。

《博雅》毛草也。

姓。《戰國策》晉有大夫芬質。

《韻補》孚焉切。《楊芳·合歡詩》爰有承露枝,紫榮合素芬。扶疎垂淸藻,布翹芳且鮮。《說文》本作㞣。或从艸。《六書略》又作。

【芳】

芳【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正韻》敷方切,音妨。《說文》香草也。《屈原·離騷》雜杜蘅與芳芷。《註》杜蘅、芳芷,皆香草名。

《玉篇》芬芳,香氣貌。《司馬相如·美人賦》芳香芬烈。

《屈原·離騷》芳與澤其雜糅兮。《註》芳,德之臭也。《晉書·元帝紀》文景垂仁,傳芳于南頓。

《韻會》州名。地多芳草,置在常芳縣。

姓。《通志·氏族略》《風俗通》云:漢有幽州刺史芳垂敷。《韻學集成》作芳。芳字从屮作屮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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