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
得【寅集下】【彳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德。《說文》行有所得也。《玉篇》獲也。《韻會》凡有求而獲皆曰得。
又賦受亦曰得。《易·乾卦》知得而不知喪。《禮·曲禮》臨財毋苟得。《左傳·定九年》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孟子》求則得之。
又貪也。《論語》戒之在得。
又《韻會》與人契合曰相得。《王褒·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
又得得,唐人方言,猶特地也。《全唐詩話》貫休入蜀,以詩投王建曰:一瓶一鉢垂垂老,千水千山得得來。
又叶都木切,音篤。《老子·道德經》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易林》入市求鹿,不見頭足,終日至夜,竟無所得。《集韻》或作㝶。
【位】
位【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于愧切《集韻》于累切《韻會》喩累切《正韻》于位切,音壝。《說文》列中庭之左右曰位。《廣韻》正也。《易·繫辭》聖人之大寶曰位。《周禮·天官》惟王建國,辨方正位。
又凡所坐立者,皆曰位。《禮·曲禮》揖人,必違其位。《註》出位而揖,禮以變爲敬也。
又所也。《論語》君子思不出其位。《朱註》范氏曰:物各得其所,而天下之理得矣。
又姓。明位安。
又高麗人呼相似爲位。見《三國志》。本作㑀。俗作位。㑀字原刻从亻从。
【忍】
忍【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而軫切《集韻》《韻會》《正韻》爾軫切,人上聲。《說文》能也。《徐曰》能音耐。从心刃。《長箋》如刀剌心,忍意也。《周武王·書銘》忍之須臾,乃全汝軀。
又《廣韻》强也,有所含忍。《左傳·昭元年》魯以相忍爲國。
又安于不仁曰忍。《詩·大雅》維彼忍心,是顧是復。《詩·小雅》君子秉心,維其忍之。
又忍忍,猶不忍也。《後漢·崔琦傳》情懷忍忍。
又姓。
又《廣韻》《集韻》《韻會》與韌靭忍同。
【辞】
辞【未集下】【舌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7画
《正韻》詳兹切,音詞。俗辭字。《佩觿集》曰:辭亂从舌,其蕪累有如此者,然循用旣久,今亦不廢。《正字通》俗辭字。《佩觿集》辭、亂从舌,其蕪累有如此者。乱。(辭)〔古文〕音詞。辭說也。《易·乾卦》修辭立其誠。《書·畢命》辭尚體要。
又《說文》訟辭也。《周禮·秋官·小司》明淸于單辭,罔不中聽獄之兩辭。《疏》單辭謂一人獨言也,兩辭謂兩人競理也。
又與辤同。《正韻》卻不受也。《書·大禹謨》稽首固辭。《中庸》爵祿可辭也。
又謝也。《前漢·韓王信傳》溫顏遜辭。
又別去也。《楚辭·九歌》入不言兮出不辭。
【责】
責【酉集中】【貝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音窄。《說文》求也。《左傳·桓十三年》宋多責賂於鄭。
又非也。《書·君奭》誕無我責。《傳》汝大無非責我留。
又誅責也。《詩·邶風·旄丘序》責衞伯也。《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己怨。《疏》責,謂許而不與而被責。
又責讓也。《左傳·僖十五年》西鄰責言,不可償也。《註》微刺也。
又任也。《孟子》有言責者。
又取也。《戰國策》歸其劒而責之金。
又問也。《史記·周勃世家》吏簿責條侯。《註》簿問其辭情。
又自訟也。《前漢·韓延壽傳》痛自刻責。
又《集韻》《韻會》《正韻》側賣切。與債同。《周禮·天官·小宰》聽稱責以傅別。《註》稱責,謂貸子。《疏》謂舉責生子,彼此俱爲稱意,故曰稱責也。《左傳·成十八年》施舍已責。《註》止逋責。
又叶側棘切。《柳宗元·懲咎賦》旣明懼夫天討兮,又幽慄兮鬼責。惶惶兮夜寤而晝駭兮,類麏䴥之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