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
亭【子集上】【亠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特丁切《集韻》《韻會》《正韻》唐丁切,音庭。《說文》民所安定也。《釋名》停也。道路所舍,人停集也。《風俗通》亭,留也,行旅宿會之所館也。《東觀漢紀》衞䬃爲桂陽太守,鑿山通路,列亭置郵。
又《前漢·趙充國傳》分屯要害,冰解漕下,繕鄕亭,浚溝渠。
又亭長。《後漢·百官志》十里一亭,十亭一鄕。有亭長持更板以劾賊,索繩以執賊。亭長舊名負弩,改爲亭長。或爲亭父。《揚子·方言》楚東海之閒,亭父謂之亭公。
又《前漢·平帝紀》因郵亭書以聞。《註》郵亭,行書之舍,卽今驛遞。
又直也。《史記·五帝紀》以征不亭。
又平也,均也。《前漢·酷吏傳》張湯平亭疑法。《淮南子·原道訓》味者,甘立而五味亭。
又亭亭,山名,在泰山下。《史記·封禪書》黃帝封泰山,禪亭亭。
又亭亭,聳立貌。《太公·兵法》高山盤石,其上亭亭。
又《黃庭經》九原之山何亭亭。《註》猶心也。
又亭毒,化育也。《老子·道德經》亭之毒之。《註》亭謂品其形,毒謂成其質。
又亭午。《孫綽·遊天台山賦》羲和亭午,游氣高褰。《註》亭,至也。午,日中也。游氣,海氣也。褰,開也。言氣開見日也。一曰亭午卽直午之義。
又《古今注》蜻蜓一名靑亭,色靑而大者是也。
又水止曰亭。與渟同。《前漢·西域傳》其水亭居。
又《韻補》叶徒陽切。《班固·高祖泗水亭》寸木尺土,無竢斯亭。揚威斬蛇,金精摧傷。
【午】
午【子集下】【十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疑古切,音五。《說文》牾也。五月隂氣午逆陽,冒地而出也。《徐曰》五月陽極隂生。仵者,正衝之也。
又辰名。《爾雅·釋天》太歲在午曰敦牂。《淮南子·時則訓》斗五月指午。
又《廣韻》交也。《韻會》一縱一橫曰旁午,猶言交橫也。《儀禮·特牲饋食》心舌皆去,本末午割之。《註》縱橫割也。《禮·內則》男角女羈。《註》午達曰羈。《疏》度尺而午,令女剪髮,留其頂上,縱橫各一,相通達也。《前漢·霍光傳》使者旁午。《註》旁午,分布也。
又舛午,違背也。見《前漢·劉向傳》。
又《前漢·劉向傳》水旱飢蝝,蠭午起。《註》猶雜沓也。
又《段成式詩》良人爲漬木瓜水,遮却紅腮交午痕。
又《韻會》馬屬午。晉姓司馬,因攺司馬官爲典午。
【方】
方【卯集下】【方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船也。
又《易·坤卦》六二直方大。《註》地體安靜,是其方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圜者中規,方者中矩。《淮南子·天文訓》天道曰圓,地道曰方。方者主幽,圓者主明。
又《易·觀卦》君子以省方觀民設敎。《疏》省視萬方。《詩·大雅》監觀四方。《周禮·天官·冢宰》辨方正位。《註》別四方。《釋文》視日景,以別東西南北四方,使有分別也。《禮·內則》敎之數與方名。《註》方名,如東西也。
又《易·未濟》君子以愼辨物居方。《疏》各居其方,皆得安其所。《詩·大雅》萬邦之方,下民之王。《箋》方,猶嚮也。《疏》諸言方者,皆謂居在他所,人嚮望之,故云:方,猶嚮也。
又道也。《易·恆卦》君子以立不易方。《註》方,猶道也。《禮·樂記》樂行而民鄕方。《註》方,猶道也。
又《易·復卦》后不省方。《註》方,猶事。《疏》不省視其方事也。
又術也,法也。《易·繫辭》方以類聚。《疏》方謂法術性行。《左傳·昭二十九年》官修其方。《註》方,法術。
又放也。《書·堯典》方命圯族。《釋文》方,放也。
又有之也。《詩·召南》維鵲有巢,維鳩方之。《傳》方,有之也。
又今也。《詩·秦風》方何爲期。《箋》方今以何時爲還期。《莊子·天地篇》方且本身而異形。《註》凡言方且者,言方將有所爲也。
又穀始生未實也。《詩·小雅》旣方旣皁。《箋》方,房也。謂孚甲始生而未合時也。
又倂也。《儀禮·鄕射禮》不方足。《註》方,猶倂也。
又旁出也。《儀禮·大射禮》左右曰方。《註》方,旁出也。
又板也。《儀禮·聘禮》不及百名,書於方。《註》方,板也。《禮·中庸》布在方策。《註》方,板也。策,也。
又常也。《禮·檀弓》左右就養無方。《註》方,猶常也。
又文也。《禮·樂記》變成方謂之音。《註》方,猶文章也。
又義之宜也。《左傳·隱三年》臣聞愛子,敎之以義方。
又《閔二年》授方任能。《註》方百事之宜也。
又比方也。《論語》子貢方人。《何晏註》比方人也。
又《博雅》方,大也,正也。
又祭名。《詩·小雅》以社以方。《傳》迎四方氣於郊也。
又地名。《詩·小雅》侵鎬及方。《註》鎬,方,皆北方地名。
又姓。《詩·小雅》方叔涖止。《傳》方叔,卿士也。
又官名。《周禮·夏官·司馬》職方氏,土方氏,懷方氏,合方氏,訓方氏,形方氏。《前漢·朱雲傳註》尚方,少府之屬官也,作供御器物。
又醫方。《史記·扁鵲傳》乃悉取其禁方書,盡與扁鵲。《前漢·郊祀志》少君者,故深澤侯人主方。《註》侯家人主方藥也。
又《廣韻》《集韻》符方切,音房。方與,縣名。《前漢·高帝紀》沛公攻胡陵方與。《註》音房預,屬山陽郡。
又《集韻》蒲光切,音旁。彷或作方。《前漢·揚雄傳》方皇於西淸。《註》方皇,猶彷徨也。
又文紡切。蝄或作方。《周禮·夏官·方相氏》敺方良。《註》方良,罔兩也。木石之怪夔罔兩。《張衡·東京賦》腦方良。《註》方良,草澤之神也。○按《說文》作蝄蜽。
又《集韻》甫兩切,音倣。效也。
又《韻補》叶膚容切《道藏·左夫人歌》騰躍雲景轅,浮觀霞上空。霄軿縱橫舞,紫蓋記靈方。
【餐】
餐【戌集下】【食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7画
《廣韻》七安切《集韻》《韻會》千安切,粲平聲。《說文》吞也。《詩·魏風》不素餐兮。《釋文》餐,七丹反。《說文》或从水作湌。《韻會》俗作飡。
又飮饌曰餐。《前漢·高后紀》賜餐錢。《註》厨膳錢也。
又《韓信傳》令其裨將傳餐。《註》服虔曰:立騎傳餐食也。如淳曰:小飯曰餐。師古曰:餐,古食字。千安反。
又採也。《王儉褚淵》餐輿誦于丘里,瞻雅詠于京國。《註》採輿論,稱述其德也。
又古通先。《古樂府·君子行》周公下白屋,吐哺不足餐。一沐三握髮,後世稱聖賢。
又《集韻》蘇昆切,音孫。與飧同。餔也。《爾雅·釋言》粲,餐也。《釋文》餐,音飧。
又《集韻》蒼案切,音粲。餠也。《正韻》作䬸。《字彙》作餐,非。
又
【法】
法【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佱灋翻入聲。《爾雅·釋詁》法,常也。《釋名》法,偪也。偪而使有所限也。《禮·月令》乃命太史守典奉法。《註》法,八法也。
又制度也。《禮·曲禮》謹修其法而審行之。
又禮法也。《孝經·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又曰法。
又象也。《文心雕龍·書記篇》申憲述兵,則有律令法制。法者,象也。兵謀無方,而奇正有象,故曰法。
又效法也。《易·繫辭》崇效天,法地。
又執法,星名。《史記·天官書註》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廷尉之象。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御史大夫之象。
又姓。《後漢·法雄傳》齊襄王法章之後。
又《韻補》叶敷弗切,音拂。《揚子·太經》陽氣高縣厥法,物仰其墨,莫不被則。
又叶芳未切,音廢。《歐陽修銘》奕奕明堂,萬邦從祀,豈無臣工,爲予執法。
【喜】
喜【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憘音蟢。《爾雅·釋詁》喜,樂也。《玉篇》悅也。《書·益稷》股肱喜哉。《易·否卦》先否後喜。
又聞喜,縣名。
又姓。《正字通》元順帝時喜同,明正統中喜寧。
又《集韻》虛其切,音僖。末喜,有施氏女名。《晉語》夏桀伐有施氏,有施人以妹喜女焉。
又《楚辭·天問》簡狄在臺嚳何宜,鳥致貽女何喜。《註》喜叶音羲。
又《集韻》許記切,與憙同。好也。《詩·小雅》彤弓弨兮,受言載之。我有嘉賓,中心喜之。《註》載叶子利反,喜讀去聲。《前漢·廣陵王傳》何用爲樂心所喜,出入無悰爲樂亟。《註》韋昭曰:喜,許吏反。亟,丘吏反。
又《集韻》《類篇》昌志切,音熾。與饎同。詳食部饎字註。
【食】
食【戌集下】【食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蝕。《說文》一米也。《玉篇》飯食。《增韻》殽饌也。
又茹也,啗也。《釋名》食,殖也,所以自生殖也。《古史考》古者茹毛飮血,燧人鑽火,而人始裹肉而燔之,曰炮。及神農時,人方食穀,加米于燒石之上而食之。及黃帝,始有釜甑,火食之道成矣。《易·需卦》君子以飮食宴樂。《書·益稷》暨稷播,奏庶艱食,鮮食。《傳》衆難得食處,則與稷教民播種之,決川有魚鱉,使民鮮食之。
又《書·洪範》惟辟玉食。《註》珍食也。
又食祿也。《禮·坊記》君子與其使食浮于人也,寧使人浮于食。
又祭曰血食。《史記·涉世家》置守冢三十家碭,至今血食。
又飮酒亦曰食。《前漢·于定國傳》定國食酒,至數石不亂。
又耳食。《史記·六國表》學者牽于所聞,見秦在帝位日淺,不察其終始,因舉而笑之,不敢道,此與以耳食無異。
又目食。《宋史·司馬光傳》飮食所以爲味也,適口斯善矣。世人取果餌刻鏤之,朱綠之,以爲槃案之翫,豈非以目食乎。
又吐而復吞曰食。《書·湯誓》朕不食言。《左傳·僖十五年》我食吾言,背天地也。《爾雅·釋詁》食,僞也。《疏》言而不行,如食之消盡,故通謂僞言爲食言,故此訓食爲僞也。
又蠱惑曰食。《管子·君臣篇》明君在上,便嬖不能食其意。
又消也。《左傳·哀元年》伍員曰:後雖悔之,不可食已。《註》食,消也。
又《書·洛誥》乃卜澗水東瀍水西惟洛食。《傳》卜必先墨畫龜,然後灼之,兆順食墨。
又日食,月食。《易·豐卦》月盈則食。《春秋·隱三年》日有食之。
又《左傳·襄九年》晉侯問於士弱曰:吾聞之,宋災,於是乎知有天道,何故。對曰:古之火正或食於心或食於咮,以出内火。
又《禮·檀弓》我死,則擇不食之地而葬我焉。《註》不食,謂不墾耕。
又《前漢·外戚傳》房與宮對食。《註》應劭曰:宮人自相與爲夫婦,名對食。房宮,二人名。
又《揚子·方言》食閻,勸也。南楚凡已不欲喜而旁人說之,不欲怒而旁人怒之,謂之食閻。
又寒食,節名。《荆楚歲時記》去冬至一百五日,卽有疾風甚雨,謂之寒食。
又大食,國名,在西域波斯國西,都婆羅門,兵刃勁利,勇于野鬬。
又《廣韻》戲名。博屬。
又姓。漢有食子通。《希姓錄》後漢食于公。
又《集韻》祥吏切《正韻》相吏切,音寺。《論語》有酒食,先生饌。《禮·曲禮》食居人之左。《註》食,飯屬也。
又糧也。《周禮·地官·廩人》匪頒賙赐稍食。
又以食與人也。《詩·小雅》飮之食之。《禮·內則》國君世子生,卜士之妻,大夫之妾使食子。《註》食謂乳養之也。《左傳·文元年》穀也食子。《註》食,養生也。
又《廣韻》《集韻》《韻會》羊吏切,音異。《廣韻》人名。漢審食其,酈食其。《荀悅·漢紀》作異基。
又叶式灼切,音爍。《易林》三河俱合,水怒踊躍。壞我王室,民困于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