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xiǎo][lì][páo][zūn][jù]
平仄:仄仄平平仄
使星齐下邑,巷树鲁东家。
小立匏尊具,清言布帽斜。
援琴为山水,倚杖即云霞。
暂失人间态,风尘到自嗟。
出自:明代·王世贞《夜过丘给事懋实 其三》
【小立】暂时立住。
【匏尊】1.亦作"匏樽"。 2.匏制的酒樽。亦泛指饮具。
【小】
小【寅集上】【小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集韻》《韻會》私兆切《正韻》先了切,蕭上聲。《說文》物之微也。从八从亅。見而分之。《徐曰》亅,始見也。八,分也。始可分別也。《玉篇》細也。《易·繫辭》其稱名也小,其取類也大。《左傳·襄三十一年》君子務知大者遠者,小人務知小者近者。
又《周禮·天官》有小卿,副貳,大卿,卽小宰等也。
又狹隘也。《書·仲虺之誥》好問則裕,自用則小。
又輕之也。《左傳·桓十三年》莫敖狃於蒲騷之役,將自用也,必小羅。
又《詩·邶風》慍于羣小。《註》小,衆妾也。
又《韻輯》白小,魚名。
又叶蘇計切,音細。《白居易·懺悔偈》無始劫來,所造諸罪。若輕若重,無大無小。了不可得,是名懺悔。
【立】
立【午集下】【立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0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力入切,音力。《說文》立,住也。《釋名》立,林也。如林木森然,各駐其所也。《廣韻》立,行立。《禮·曲禮》立必正方。
又成也。《禮·冠義》而後禮義立。
又堅也。《易·大過》君子以獨立不懼。《論語》三十而立。
又樹立也。《易·說卦傳》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書·伊訓》立愛惟親,立敬惟長。《左傳·襄二十四年》穆叔曰: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其次立言。
又置也,建也。《書·牧誓》立爾矛。《周禮·天官》建其牧,立其監。《左傳·桓二年》師服曰:天子建國,諸侯立家。
又存立也。《論語》己欲立而立人。
又速意也。《史記·平原君傳》錐之處囊中,其末立見。
又直起也。《前漢·五行志》上林苑中,大柳樹斷仆地,一朝起立。
又《杜甫·朝獻太淸宮賦》四海之水皆立。《張翥詩》蝃蝀下飮湖水立。
又《趙孟頫詩》驥聞秋風雙耳立。
又赤立。《宋史·喬行傳》百姓多垂罄之寶,州縣多赤立之帑。
又闕立。《張衡·週天大象賦》闕立擬乎兩觀,水府司乎百川。
又立政,尚書篇名,周公作。
又車名。《後漢·輿服志》有立車。
又與粒通。《詩·周頌》立我烝民。《箋》立,當作粒。
又姓。漢有賢人立如子,唐有長興令立述。
又于貴切。同位。《石經春秋》公卽位,作公卽立。《周禮·春官》小宗伯掌神位。《註》故書位作立。鄭司農云:古者立位同字。
【匏】
匏【子集下】【勹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薄交切《集韻》《韻會》《正韻》蒲交切,音庖。《說文》瓠也。从夸,包聲。取其可包藏物也。《詩·邶風》匏有苦葉。《註》陸佃曰:短頸大腹曰匏。《陸璣詩疏》匏葉少時可爲羹。
又可淹煮,至八月葉卽苦。《嚴粲·詩緝》匏經霜葉枯落,乾之腰以度水。《魯語》苦匏不材於人,共濟而已。
又《爾雅翼》匏在八音之一,笙十三簧,竽三十六簧,皆列管匏內,施簧管端。
又以爲飮器。《詩·大雅》酌之用匏。《禮·郊特牲》器用陶匏,以象天地之性。
又《韻會》匏瓜,星名。在河鼓東。《集韻》或作瓟。
【尊】
尊【寅集上】【寸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韻會》祖昆切《集韻》《正韻》租昆切,,乾坤定矣。《孟子》天下有達尊三:爵一,齒一,德一。《禮·表記》使民有父之尊,有母之親,而後可以爲民父母。
又敬也。《禮·曲禮》禮者,自而尊人。雖負販者,必有尊也。
又《說文》註酒器。《周禮·春官》司尊彝,掌六尊六彝之位。六尊,謂犧尊,象尊,著尊,壺尊,太尊,山尊,以待祭祀賔客。
又姓。《風俗通》尊盧氏之後。與宗通。
又叶將鄰切,音津。《前漢·班固敘傳》大祖元勳,啓立輔臣。支庶藩屛,侯王尊。
又叶此緣切,音銓。《前漢·班固敘傳》割制廬幷,定爾土田。什一供貢,下富上尊。《說文》尊本酒器,字从酋,廾以奉之。或从寸。或从缶作罇。《集韻》亦作㽀墫。《正字通》今俗以尊作尊。
【具】
具【子集下】【八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其遇切《集韻》《韻會》衢遇切《正韻》忌遇切,音懼。《說文》共置也。《廣韻》備也,辦也,器具也。《儀禮·饋食禮》東北面告濯具。《前漢·劉澤傳》田生子請張卿臨,親修具。《註》師古曰:具,供具也。《荀子·王制篇》具具而王,具具而霸。《註》言具其所具也。
又與俱通。《詩·小雅》則具是違。《詩詁》俱也。
又姓。《左傳》有具丙。
又《詩·小雅》爾牲則具。《註》居律反,音橘。
又《韻補》叶忌救切,求去聲。《漢·馬融·廣成頌》上無飛鳥,下無走獸。虞人植旍,獵者效具。車弊田罷,從入禁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