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huáng][qí][gāo][shí][zhàng]
平仄:平平平平仄
吴越东西州,浙江限其中。
黄旗高十丈,大舟凌虚空。
都人送留守,郡吏迎相公。
江心波涛壮,帐下鼓角雄。
乐哉公何憾,廷论则未同。
永怀前年秋,群胡方啸凶,闾左发蓟北,戈船满山东。
旧盟顾未解,谁敢婴其锋。公时立殿上,措置极雍容。
南荒窜骄将,京口起元戎。
旧勋与宿贵,屏气听指踪。
规模一朝定,强虏终归穷。
当时谓易耳,未见回天功;及今始大服,咨嗟到儿童。
天心佑社稷,主圣肖祖宗。
旌节早来朝,笑谈折遐冲。
【黄旗】1.黄色的旗帜。古代军中用旗。 2.黄色的旗帜。指天子的仪仗之一。 3.古代指表示王气所在的祥瑞。
【黄】
黃【亥集下】【黃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皇。《說文》地之色也。《玉篇》中央色也。《易·坤卦》黃裳元吉。象曰:黃裳元吉,文在中也。《文言》君子黃中通理。
又《史記·天官書》日月五星所行之道曰黃道。
又山名。《前漢·東方朔傳》北至池陽,西至黃山。
又黃河。《爾雅·釋水》河出崑崙虛,色白,所渠幷千七百,一川色黃。
又地名。《春秋·哀十四年》公會晉侯及吳子于黃池。《註》陳留封丘縣南有黃亭。
又國名。《左傳·桓八年》楚子合諸侯于沈鹿,黃隨不會。《註》黃國,今弋陽縣。
又州名。古邾國,漢西陵縣,隋黃州。
又縣名。《前漢·地理志》黃縣屬東萊郡,內黃屬魏郡,外黃屬留郡。《註》縣有黃溝澤,故名。師古曰:惠公敗宋師于黃,杜預以爲外黃縣東有黃城,卽此地。
又中黃,天子內藏。《後漢·桓帝紀》建和元年,芝生於黃藏府。
又官名。《杜氏通典》乗黃令,晉官,主乗輿金根車。《又》晉以后,給事黃門侍郞,散騎常侍,俱屬門下省,稱曰黃散。
又老人曰黃髮。《禮·曲禮》君子式黃髮。《疏》人初老則髮白,太老則髮黃。《爾雅·釋詁》黃髮齯齒鮐背耈老,壽也。《疏》壽考之通稱。
又小兒曰黃口。《淮南子·汜論訓》古之伐國,不殺黃口。《高誘註》黃口,幼也。《唐開元志》凡男女始生爲黃,四歲爲小,十六爲丁,六十爲老。每歲一造計帖,三年一造戸籍,卽今之黃冊也。
又翠黃,飛黃,馬名。《淮南子·覽冥訓》靑龍進駕,飛黃伏皁。《詩·魯頌》有驪有黃。《註》黃騂曰黃。
又鵹黃,鳥名。《爾雅·釋鳥倉庚註》卽鵹黃也。
又黃目,卣罍類。《禮·郊特牲》黃目,鬱氣之上尊也。黃者,中也。目者,氣之淸明者也。
又大黃,弩名。《太公·六韜》陷堅敗强敵,用大黃連弩。《史記·李廣傳》以大黃射其裨將。
又大黃,地黃,硫黃,雄黃,雌黃,藥名。
又流黃,綵也。《古詩》少婦織流黃。《廣雅》作留黃。
又會稽竹簟供御,亦號流黃。《唐詩》珍簟冷流黃。
又《正字通》貼黃,卽古引黃。唐制,詔勑有更改,以紙貼黃,其表章略舉事目,見於前封皮者,謂之引黃。后世卽以引黃爲貼黃,不用黃紙。
又倉黃,急遽失措貌。《風土記》大雪被南越,犬皆倉黃吠噬。
又《玉篇》馬病色也。《爾雅·釋詁》虺隤,黃病也。《註》皆人病之通名,而說者便以爲馬病。《詩·周南》我馬虺隤。
【旗】
旗【卯集下】【方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集韻》《韻會》渠之切《正韻》渠宜切,音奇。《說文》熊旗五游,以象罰星,士卒以爲期。《釋名》熊虎爲旗,軍將所建,象其猛如虎,與衆期其下也。《周禮·春官·司常》熊虎爲旗。《又》師都建旗。《註》畫熊虎者,鄕遂出軍賦,象其守猛莫敢犯也。
又《左傳·閔二年》佩衷之旗也。《註》旗,表也。
又星名。《史記·天官書》東北曲十二星曰旗。《註》兩旗者,左旗九星,在河鼓左也。右旗九星,在河鼓右也。皆天之鼓旗,所以爲旌表。
又姓。《廣韻》齊卿子旗之後,漢有九江太守旗光。
又與箕同。《荀子·富國篇》則國安於盤石,壽於旗翼。《註》旗,讀爲箕。箕翼,二十人宿名。
又《韻補》叶渠尤切。《班固·西都賦》乗輚輅,登龍舟,張鳳蓋,建華旗。○按《說文》旗从㫃其聲,訓熊旗五游,以象罰星,士卒以爲期也。旂从㫃,斤聲,訓旗有衆鈴以令衆也。分旗,旂爲二。《正字通》云:周禮九旗所畫異物,所建異名,各有等差。雖旌旄之通稱,而制度自別,未可合爲一也。
【高】
高【亥集上】【高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0画
《廣韻》古勞切《集韻》《韻會》居勞切,,貴賤位矣。《註》高謂天體也。《又》崇高莫大乎富貴。
又《史記·高祖紀註》張晏曰:禮諡法,無高以爲功,最高而爲漢帝之太祖,故特起名焉。
又地名。《前漢·地理志》沛郡高縣。
又姓。《史記·仲尼弟子傳》高柴。
又《集韻》《韻會》居号切,音誥。度高曰高。《左傳·隱元年·都城過百雉註》一雉之牆,長三丈,高一丈。《釋文》高,古報反。
又如字。
又叶居侯切,音鉤。《柳宗元·柳評事墓銘》柳侯之分,在北爲高,充于史氏,世相重侯。
又叶居何切。《蘇黃門·嚴顏》相傳昔者嚴太守,刻石千歲字已譌。嚴顏生平吾不記,獨憶城破節最高。《韻會》俗作髙。
【十】
十【子集下】【十部】康熙筆画:2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韻會》是執切《集韻》寔入切《正韻》寔執切,音拾。《說文》十,數之具也。一爲東西,丨爲南北,則四方中央具矣。易,數生于一,成于十。《易·繫辭》天九地十。《前漢·韓安國傳》利不十者,不易業。
又通作什。《孟子》或相什百。《前漢·谷永傳》天所不饗,什倍於前。《枚乗傳》此其與秦地相什,而功相百。
又《韻會》令官文書借作拾。
又《陸游老學菴筆記》轉平聲,可讀爲諶。白樂天詩:綠浪東西南北路,紅欄三百九十橋。宋文安公宮詞:三十六所春宮館,一一香風送管絃。鼂以道詩:煩君一日殷勤意,示我十年感遇詩。
【丈】
丈【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直兩切《集韻》《韻會》雉兩切《正韻》呈兩切,長上聲。十尺曰丈。《前漢·律歷志》十分爲寸,十寸爲尺,十尺爲丈,十丈爲引。
又《左傳·昭三十二年》以令役於諸侯,屬役賦丈。《疏》屬聚下役,課賦尺丈。
又《哀元年》廣丈高倍。《註》壘厚一丈高二万。
又《禮·曲禮》若非飮食之客,則布席,席閒函丈。《註》函,容也。
又長老之稱。《易·師卦》師貞丈人吉。
又朋友尊稱。《長編》富鄭公稱范文正公曰范十二丈。
又釋氏所居曰方丈。《杜甫詩》方丈渾連水。
又《杜甫詩》百丈誰家上瀨船。《註》百丈,牽船篾也。《說文》从又持十。俗加點,非。《正譌》丈借爲扶行之杖。老人持杖,故曰丈人。別作杖,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