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tiān][qǔ][yīng][táo][wèi]
平仄:平仄平平仄
中泠乍汲,谷雨初收,宝鼎松声细。
柳腰娇倚。
薰笼畔、斗把碧旗碾试。
兰芽玉蕊。
勾引出、清风一缕。
颦翠蛾、斜捧金瓯,暗送春山意。
微袅露鬟云髻。
瑞龙涎犹自,沾恋纤指。
流莺新脆。
低低道、卯酒可醒还起。
双鬟小婢。
越显得、那人清丽。
临饮时、须索先尝,添取樱桃味。
出自:明代·王世贞《解语花 题美人捧茶》
拼音:[tiān][qǔ][yīng][táo][wèi]
平仄:平仄平平仄
中泠乍汲,谷雨初收,宝鼎松声细。
柳腰娇倚。
薰笼畔、斗把碧旗碾试。
兰芽玉蕊。
勾引出、清风一缕。
颦翠蛾、斜捧金瓯,暗送春山意。
微袅露鬟云髻。
瑞龙涎犹自,沾恋纤指。
流莺新脆。
低低道、卯酒可醒还起。
双鬟小婢。
越显得、那人清丽。
临饮时、须索先尝,添取樱桃味。
【樱桃】又称“莺桃”、“中国樱桃”。双子叶植物,蔷薇科。落叶灌木或小乔木。树皮紫红色。叶广卵形至长卵形。花白色或稍带红色。核果球形,色彩鲜红,晶莹透亮;甜中带酸,可生食或加工成果酱、果酒。果核可入药。
【添】
添【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他兼切,音沾。《玉篇》益也。通作沾酟。
又《集韻》他念切,音栝。味益也。《李翊俗名小錄》呼下酒具爲添。
【取】
取【子集下】【又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七庾切《集韻》《韻會》《正韻》此主切,娶上聲。《說文》捕取也。从又耳。《玉篇》資也,收也。《廣韻》受也。《增韻》索也。《禮·儒行》力行以待取。《史記·魯仲連傳》爲人排難解紛,而無取也。《管子·白心篇》道者,小取焉則小得福,大取焉則大得福。
又《韻會》凡克敵不用師徒曰取。
又《前漢·王莽傳》考論五經,定取禮。《註》師古曰:取,讀曰娶。
又《集韻》《韻會》《正韻》逡須切,音趨。《集韻》取慮,縣名,在臨淮。
又《集韻》雌由切,音秋。《前漢·地理志》留浚儀。《註》師古曰:取慮,縣名。音秋盧。取又音趨。
又《集韻》《韻會》《正韻》此苟切,音趣。《杜甫·遭田父泥飮詩》今年大作社,拾遺能住否。呌婦開大瓶,盆中爲吾取。感此氣揚揚,須知風化首。
又《正韻》索也。《詩·小雅》如酌孔取。《箋》謂度所勝多少。
又《六書本義》通用伸,伸通取。訓索,取轉聲,與娶趣字同。
又《古文奇字》朱謀㙔曰:古文取,疑當从与聲。人與而我取也。
【樱】
櫻【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21画部外筆画:17画
《唐韻》烏莖切《集韻》《韻會》於驚切《正韻》於京切,音鶯。《說文》果名,櫻桃也。一名含桃。《禮·月令》仲夏之月,羞以含桃先薦寢廟。《爾雅翼》果熟最先,故云先薦。《呂覽·高誘註》以鸎所含食,故曰含桃。
又名鸎桃。《王維·敕賜櫻桃詩》纔是寢園春薦後,非關御苑鳥銜殘。
又《爾雅·釋木》楔,荆桃。《郭璞註》今櫻桃也。《孫炎註》最大而甘者,謂之崖蜜。《蘇軾·橄欖詩》待得餘甘回齒頰,已輸崖蜜十分甜。《本草》一名朱桃,一名麥英。深紅者爲朱櫻,黃者爲蠟櫻。
又《集韻》伊盈切,音嬰。義同。
【桃】
桃【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徒刀切,音陶。《說文》果也。《爾雅·釋木》旄,冬桃。榹,山桃。《禮·月令》仲春桃始華。《內則》桃曰膽之。《疏》桃多毛,拭治令靑滑如膽。
又桃諸。《王肅云》諸,菹也,今之藏桃也。
又《典術》桃,五木之精,仙木也。《禮·檀弓》君臨臣喪,以巫祝桃茢執戈。《左傳·昭四年》桃弧棘矢,以除其災。《後漢·禮儀志》爲桃印,施門戸,以止惡氣。
又含桃,櫻桃也。《爾雅》謂之楔。
又桃氏,攻金之工也。《周禮·冬官考工記》桃氏爲刃。
又胡桃。《名物志》謂之羌桃。
又銚芅曰羊桃。《爾雅·釋草》萇楚,銚芅。
又桃枝,竹名。《爾雅·釋草》桃枝四寸有節。
又《本草》豬苓名地烏桃。
又桃蟲,鷦也。一名巧婦。《詩·周頌》肇允彼桃蟲,拚飛維鳥。
又桃林,地名,在華山東。《書·武成》放牛桃林之野。
又老桃,宋地。《左傳·隱十年》公會齊侯、鄭伯于老桃。
又水名。《山海經》樂遊之山,桃水出焉。
又姓。《姓苑》戰國桃應,晉桃豹。
又《集韻》他彫切,音祧。長枋,可以持物于器中者。
又《集韻》上與切,音墅。抒物器也。
又《集韻》直紹切,音趙。與㸠同。《博雅》板也。
【味】
味【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無沸切,音未。《說文》滋味也。《玉篇》五味,金辛木酸水鹹火苦土甘。《禮·王制》五味異和。
又《老子·道德經》味無味。《列子·天瑞篇》有味者,有味味者。《後漢·郞顗傳》含味經籍。
又五味,藥名。《抱朴子·僊藥篇》移門子服五味子十六年,色如玉女。《本草綱目》作菋。
又《集韻》莫拜切,音。飮食之味。
又莫珮切,音妹。器光澤也。
又縣名。《前漢·地理志》益州郡味縣。《註》孟康曰:味音昧。
又《釋文》亡曷反,音沫。《禮·檀弓》瓦不成味。《註》味當作沫。沫靧也。○按《集韻》《類篇》引《禮·檀弓》瓦不成味,作莫佩切,而《釋文》則止亡曷反一音,今兩存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