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敕治丧事

出自:明代·王世贞《乐府变十章 其九 太保歌》

拼音:[jí][chì][zhì][sāng,sàng][shì]

平仄:平仄仄平仄

北山虎而翼,南溟鲸而爪。
生世不谐锦,衣帅作太保。
太保入朝门,缇骑若云屯。
进见中贵人,人人若弟昆。
太保从东来,一步一风雷。
行者阑入室,居者颔其颏。
太保赐颜色,黄金立四壁。
一言忤太保,中堂生荆棘。
缇骑走八方,方方俱太保。
太保百亿身,所至倏如扫。
鸡鸣甲舍开,争先众公卿。
御史给事中,不惜称门生。
欢饮丞相邸,刻臂为父子。
生非真骨肉,子贵父不喜。
但呼太保名,能止小儿啼。
鬼伯一何戆,荷索便相催。
县官为震动,急敕治丧事
少府供金钱,东园给秘器。
后帅朱都督,特遣护其家。
起冢像阴山,赑屃插云霞。
吊客虽以繁,不及贺者多。
可怜堂中哭,不胜巷中歌。
今皇帝时御,史白发阴私。
称诏籍家财,金宝尽流离。
妻子逐归故郡,兄弟作长流。
家人大小鼠窜,不窜作俘囚。
赐冢踏为田,松柏摧为薪。
已无牛羊地可上,何云近前太保嗔。
金鸡鼓两翼,万户初帖席。
土马行不得,万人各加额。
有权勿遽欢,无权勿终酸。
无权保庐井,有权不保七尺棺。
我歌太保歌,贵者蹙其颦。
已令前人后人笑,莫令后人笑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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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治丧】处理丧事:治丧委员会。
【丧事】1.泛指人死后殓奠殡葬等事宜。 2.特指灵柩。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急】

急【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正韻》居立切《集韻》《韻會》訖立切,音伋。《釋名》急,及也,言操切之使相逮及也。

《說文》褊也。《後漢·范丹傳》以狷急不能從俗,常佩韋于朝。

《廣韻》疾也。《增韻》迫也。

窘也。《禮·王制》國無六年之畜曰急。《史記·周本紀》囊王告急于晉。

請急,古休假名。晉令急假者,一月五急。本作㤂。《說文》从心及聲。隸作急,刍卽及字。《歐陽氏曰》俗作,非。

【敕】

敕【卯集下】【攴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廣韻》恥力切《集韻》《韻會》蓄力切,音勅。《說文》試也。《爾雅·釋詁》敕勞。《註》敕者,相約敕也。亦爲勞苦。《釋名》敕,飭也,使自警飭,不敢廢慢也。《史記·樂書》余每讀虞書,至於君臣相敕。《後漢·安帝紀》能敕身率下。《韓非子·主道篇》賢者敕其才,君因而任之。

《後漢·光武紀註》漢制度曰:帝之下書有四。一曰策書,二曰制書,三曰詔書,四曰誡敕。誡敕者,謂敕刺史太守。《正字通》宋敕或用之於獎諭,非敕初意。明制,差遣諸臣,予敕行事,備載職守,申以勉詞。凡褒嘉責讓,用敕,詞皆散文。六品以下官贈封稱敕命,始用四六。

《博雅》理也,謹也,語也,進也。《小爾雅》正也。《廣韻》固也,急也。

《說文》臿地曰敕。《說文》从攴作敕。《玉篇》本作勑,今相承皆作勅。互詳力部勅字註。敕字原从攴作。

【治】

治【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乿《唐韻》直之切《集韻》《韻會》澄之切《正韻》陳知切,音持。水名。《說文》水,出東萊曲城陽丘山,南入海。

水,出泰山。《前漢·地理志》泰山郡南武陽冠石山,治水所出,南至下邳入泗。

《集韻》湯來切,音胎。水名。水出鴈門郡。《前漢·地理志》鴈門郡隂館累頭山,治水所出,東至泉州入海。

理也。《周禮·天官》大宰以九職任萬民,七日嬪婦,化治絲枲。

盈之切,音怡。義同。

《廣韻》《集韻》《韻會》直利切《正韻》直意切,音穉。亦理也。《荀子·修身篇》少而理曰治。

習也。《周禮·春官·大宗伯》治其大禮。

校也。《戰國策》皆無敢與趙治。

有所求乞也。《周禮·地官·旅師》凡新甿之治,皆聽之。

監督也。《周禮·地官·鄕師》用役則帥其民而至,遂治之。

聽獄之成辭亦曰治。《周禮·秋官·方士》凡都家之士所上治,則主之。《註》所上治,謂獄訟之小事,不附罪者也。

才多亦曰治。《左傳·莊九年》鮑叔曰:管夷吾治于高傒,使相可也。《註》言管仲治理政事之才多于敬仲。

道家靜室曰治。《六朝詩話》送謝靈運於杜治,猶今之宮觀也。

所都之處曰治。《前漢·田儋傳》更王膠東,治卽墨。《註》治,謂都之也。

州郡所駐曰治,如蜀刺史曰治成都,揚刺史曰治會稽。《毛氏韻增》治字本平聲,脩治字借爲去聲,經典釋文治字平聲皆無音,假借治道平治字,直吏切。

【丧】

喪【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桑去聲。《玉篇》亡也。

《正韻》失位也。《論語》二三子何患於喪乎。《註》喪,失位也。《左傳·昭二十四年》昭公曰:喪人不佞。

《廣韻》息郞切《集韻》《韻會》《正韻》蘇郎切,音桑。《正韻》持服曰喪。《禮·檀弓》故孔氏之不喪出母,自子思始也。《又》子夏喪其子,而喪其明。《釋文》上喪字平聲,下喪字去聲。

《廣韻》喪,器也,今謂之柩。《禮·曲禮》送喪不踰境。

姓。《廣韻》楚大夫喪左。《說文》本作。

【事】

事【子集上】【亅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叓音示。大曰政,小曰事。《廣韻》使也,立也,由也。《釋名》事,偉也。偉立也。凡所立之功也。《書·大禹謨》六府三事允治。

《詩·小雅》三事大夫,莫肯夙夜。《註》三公也。

《詩·大雅》三事就緒。《註》三農之事也。

奉也。《禮·曲禮》年長以倍。則父事之。

營也,治也。《史記·曹參世家》卿大夫以下吏及賓客,見參不事事。

《廣韻》《類篇》側吏切。事刃,與倳剚同。別見人部倳字註。

《韻補》叶逝支切,音時。《蔡邕詞》帝曰休哉,命公三事。乃耀柔嘉,是式百司。

叶詩紙切,音始。《詩·召南》于以用之,公侯之事。叶沚。

叶疎語切,書上聲。《韓非子·揚權篇》使雞司夜,令狸執鼠。皆用其能,上乃無事。

叶常御切,音樹。《易林》雖慍不去,復職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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