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
野【酉集下】【里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埜音也。《說文》郊外也。《易·同人》同人于野,亨。《疏》野,是廣遠之處。《詩·魯頌》駉駉牡馬,在坰之野。《傳》邑外曰郊,郊外曰野。
又《周禮·地官·遂人》掌邦之野。《註》郊外曰野,此野爲甸稍縣都。
又《周禮·秋官》縣士掌野。《註》地距王城二百里以外至三百里曰野。
又《韻會》朴野。《論語》質勝文則野。《禮·檀弓》故騷騷爾則野。《疏》田野之人,急切無禮。
又官名。《左傳·昭十八年》使野司,縣士也。《禮·月令》季春之月,命野虞,毋伐桑柘。《註》野虞,謂主田及山林之官。
又地名。《書·禹貢》原隰底績,至于豬野。《傳》猪野,地名。《左傳·宣十七年》晉人執晏弱于野王。《註》野王縣,今屬河內。
又《昭二十五年》齊侯唁公于野井。《註》濟南祝阿縣東有野井亭。
又鉅野,縣名。見《前漢·地理志》。
又藪名。《書·禹貢》大野旣豬。《周禮·夏官·職方氏》河東曰兗州,其山鎮曰岱山,其澤藪曰大野。
又東野,複姓。《呂氏春秋》東野稷以御見莊公。
又《莊子·逍遙遊》野馬也,塵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註》野馬者,遊氣也。
又《博雅》野雞,雉也。
又《廣韻》《正韻》承與切《集韻》上與切。與墅同。《集韻》田廬也。《正韻》此正古墅字,田下已从土,後人以其借爲郊野字,復加土字。
又《集韻》演女切,音與。郊外也。
又《韻補》叶賞呂切,音暑。《詩·邶風》之子于歸,遠送于野。協上羽下雨。《左傳·昭二十五年》童謠曰:鸐鵒之羽,公在外野,往饋之馬。馬,音姥。
又叶烏果切,倭上聲。《後漢·隴坻歌》念我所欲,飄然曠野。登高遠望,涕泣雙墮。
又叶常御切,音樹。《班固·西都賦》罘網連紘,籠山絡野。列卒周匝,星羅雲布。
【夫】
夫【丑集下】【大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1画
《唐韻》甫無切《集韻》《韻會》風無切,音膚。男子通稱。《禮·郊特牲》夫也者,以知帥人者也。《詩註》夫有傳相之德,而可倚仗,謂之丈夫。
又男女旣配曰夫婦。《易·家人》夫夫婦婦。
又先生長者曰夫子,妻稱夫亦曰夫子。
又《禮·曲禮》天子有后,有夫人。
又妾曰如夫人。《左傳·昭十七年》齊侯好內,多內寵,內嬖如夫人者六人。
又官名。《禮·王制·大夫註》大夫者,扶進人者也。
又《周禮·地官》十夫有溝,百夫有洫,千夫有澮,萬夫有川。
又十六以上不成丁,曰餘夫。
又販夫。《周禮·地官》夕時而市,販夫販婦爲主。《白樂天詩》樓暗攢倡婦,堤喧嗾販夫。
又執御行役曰僕夫。《詩·小雅》召彼僕夫,謂之載矣。
又以我稱人曰夫夫。《禮·檀弓》曾子指子游示人曰:夫夫也,爲習于禮者。
又人名。黔夫,齊威王疆場四臣之一。
又國名。丈夫國,在維鳥北,見《山海經》。
又邑名。柴夫,屬燕地,見《齊語》。
又山名。夫夫山,在風伯山之東,見《山海經》。○按《續通考》引此作大夫。
又武夫,石之次玉者。《前漢·董仲舒傳》五霸比于三王,猶武夫之于美玉。別作玞砆。
又數名。《前漢·食貨志》六尺爲步,步百爲畮,畮百爲夫。
又姓。
又息夫,複姓。
又《廣韻》防無切《集韻》《韻會》馮無切《正韻》逢夫切,音扶。語端辭。《論語》夫仁者。
又語已辭。《論語》如斯夫。
又有所指之辭。《論語》夫二三子也。
又草名。《爾雅·釋草》柱夫搖車。《註》蔓生,細葉紫花,可食,俗呼爲翹搖車。
又叶縛謀切,音浮。《蔡,歸之命也夫。
【虽】
雖【戌集中】【隹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音綏。《說文》似蜥蜴而大。从虫唯聲。
又《玉篇》詞兩設也。《廣韻》助語也。《集韻》不定也。况辭也。《爾雅·釋訓》每有,雖也。《註》詩曰:每有良朋,辭之雖也。《禮·少儀》雖請退可也。《疏》雖,假令也。當此时假令請退則可也。
又《玉篇》推也。
又與唯通。《禮記·表記》唯天子受命於天。註:唯當爲雖。
又《荀子·性恶篇》今以仁義法正爲固無可知可有之理耶,然則唯禹不知仁義法正,不能仁義法正也。楊僦註:唯,讀爲雖。
【称】
稱【午集下】【禾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處陵切,音爯。知輕重也。《說文》銓也。春分而禾生,夏至晷景可度,禾有秒,秋分而秒定,律數十二秒當一分,十分爲寸,其重以十二粟爲一分,十二分爲銖。故諸程品皆从禾。《禮·月令》蠶事旣登,分繭稱絲效功,以共郊廟之服。
又揚也,謂也。《禮·表記》君子稱人之善則爵之。《前漢·賈誼傳》以能誦詩書屬文,稱於郡中。
又言也。《禮·檀弓》言在不稱徵。《射義》好學不倦,好禮不變,旄期稱道不亂。
又舉也。《書·牧誓》稱爾戈。《疏》戈短,人執以舉之,故言稱。
又名號謂之稱。《孟子·題詞》子者,男子之通稱。
又姓。《前漢·功臣表》新山侯稱忠。
又《廣韻》昌證切《集韻》《韻會》昌孕切,音秤。權衡正斤兩者。俗作秤。見前。
又度也,量也。《易·謙卦》君子以稱物平施。
又適物之宜也。《易·繫辭》巽稱而隱。《禮·禮器》禮不同,不豐,不殺,蓋言稱也。
又愜意。《爾雅·釋詁》稱,好也。《註》物稱人意亦爲好。
又相等也。《周禮·冬官考工記輿人》爲車輪崇車廣衡長,參如一謂之參稱。《註》稱,猶等也。
又衣單複具曰稱。《禮·喪大記》袍必有表,不襌。衣必有裳,謂之一稱。《註》袍,褻衣,必有以表之,乃成稱也。
又副也。《前漢·孔光傳》無以報稱。
又舉也。《前漢·食貨志》當其有者,半賈而賣,亡者取倍稱之息。《註》稱,舉也。今俗謂之舉錢。
【病】
病【午集中】【疒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集韻》《正韻》與正氣在膚體中也。
又《廣韻》憂也。《禮·樂記》病不得其眾也。《注》病,猶憂也。以不得眾心為憂。
又苦也。《書·呂》人極于病。《傳》欲使惡人極于病苦,莫敢犯者。《左傳·襄二十四年》范宣子為政,諸侯之幣重,鄭人病之。
又恨也。《左傳·文十八年》閻職曰:與刖其父,而弗能病者,何如。《註》言不以父刖為病恨。
又困也。《禮·表記》君子不以其所能者病人。《註》病謂罪咎之。《疏》謂不以已之所能使他人必能。若他人不能,則為困病。
又辱也。《禮·儒行》今眾人之命儒也妄,常以儒相詬病。《註》詬病,猶恥辱也。
又短也。《晉語》公曰:舅所病也。《註》病,短也。
又病,坊閒曹也。《類要》唐以祕書監望雖淸雅,實非要劇,以監為宰相病坊,丞及著作郎為尚書郎病坊,祕書郎及著作佐郎為監察御史病坊。
又《韻補》叶被旺切,音傍。《黃庭經》宅中有士,常衣絳,子能見之,可不病。橫立長尺,約其上,子能守之,可無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