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yún][kāi][fěi][cuì][qí]
平仄:平平仄仄平
青山慕侯印,弓剑挂南陲。
月满氍毹帐,云开翡翠旗。
林花春载酒,园竹晓弹棋。
不独龙韬熟,文章尔更奇。
【翡翠】1. 鸟的一属,嘴长而直,有蓝色和绿色的羽毛,飞得很快,生活在水边,吃鱼虾等。羽毛可做装饰品。 2.矿物,成分是NaAl(Si2O6)。绿色、蓝绿色或白色中带绿色斑纹,有玻璃光泽,硬度6-7,可做装饰品。也叫硬玉。
【翠旗】饰以翠羽的旗帜。
【云】
云【子集上】【二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集韻》王分切《韻會》《正韻》于分切,音雲。《說文》山川氣也。象回轉形。後人加雨作雲,而以云爲云曰之云。《正字通》與曰音別義同。凡經史,曰通作云。
又運也。《管子·戒篇》天不動,四時云下,而萬物化。《註》云:運動貌。
又狎昵往復也。《詩·小雅》昏姻孔云。《朱傳》云:旋也。《左傳·襄二十九年》晉不鄰矣,其誰云之。《註》云:猶旋。旋歸之也。
又語助。《詩·小雅》伊誰云憎。《史記·封禪書》秦文公獲若石云于倉北坂。
又陸佃曰:云者,有應之言也。《左傳·襄二十六年》子朱曰:朱也當御。三云:叔向不應。
又云云:衆語也。《前漢·汲黯傳》上曰,吾欲云云。《註》猶言如此如此也。
又云云:山名。《前漢·郊祀志》封大山禪云云:《註》云云:太山下小山。
又云爲。《易·繫辭》變化云爲。
又姓。漢云敞。
又與芸同。《莊子·在宥篇》萬物云云。《註》盛貌。老子作芸芸。
又紛云:興作貌。《呂覽·圜道篇》雲氣西行云云然。《前漢·司馬相如傳》威武紛云。俗作紜。
又《韻補》叶于先切,言也。《韓愈·剝啄行》我謝再拜,汝無復云。往追不及,來可待焉。
【开】
開【戌集上】【門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音侅。《說文》張也。《廣韻》解也。《韻會》啟也。《爾雅·釋言》闢也。
又《五音集韻》通也。《易·乾卦疏》亨通也。會合萬物,令使開通而爲亨也。
又發也。《禮·學記》故君子之敎喻也。開而勿達。《註》開謂發頭角。《疏》但爲學者,開發大義頭角而已。
又釋也。《易·乾坤卦文言疏》諸卦及爻,皆從乾坤而出,故特作文言,以開釋之。《書·多方》殄戮多罪,亦克用勸,開釋無辜,亦克用勸。
又《韻會》條也。
又始也。《後漢·馮衍傳》開歲發春兮,百卉含英。《註》開、發,皆始也。《禮·檀弓》曩者爾心或開予。《註》開,謂諫爭有所發起。
又星名。《史記·天官書北斗七星註》春秋運斗極云:斗第六開陽。
又《集韻》州名。本漢朐䏰縣地,後魏置開州鎭。
又縣名。《史記·高祖紀》與偕攻開封。
又《功臣年表》開封侯陶舍。《註》縣名。屬河南。
又《集韻》人名。《左傳·襄二十三年》曹開御戎。《註》齊臣。
又《韻會》姓也。
又《集韻》通作闓。詳闓字註。
又《集韻》輕煙切,音牽。山名。在雍州。通作汧。
又《韻補》叶音虧。《謝惠連·擣衣篇》盈篋自余手,幽緘君開。腰帶準疇昔,不知今是非。
又叶音欺。《左思·蜀都賦》宣化之闥,崇禮之闈。華闕雙邈,重門洞開。
【翡】
翡【未集中】【羽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扶涕切《集韻》父沸切,音費。《說文》赤羽雀也。出鬰林。《玉篇》鳥似翠而赤。《異物志》翠鳥,形如燕,赤而雄曰翡,靑而雌曰翠。詳翠註。
【翠】
翠【未集中】【羽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七醉切,音綷。《說文》靑羽雀也。出鬰林。《爾雅·釋鳥》翠鷸。《註》似燕,紺色。《疏》李巡曰:鷸一名曰翠,其羽可以爲飾。樊光云:靑羽。出交州。《前漢·賈山傳》飾以翡翠。《註》雄曰翡,雌曰翠。
又《南越王趙陀傳》翠鳥幹。《博物志》翡身通黑,惟胸前背上翼後有赤毛。翠身通靑黃,惟六翩上毛長寸餘靑,其飛則羽鳴翠翡翠翡然,因以爲名。
又《禮·內則》舒雁翠。《註》舒鴈,鵝也。翠,尾肉也。
又《爾雅·釋山》未及上翠微。《疏》謂未及頂上,在旁陂陀之處,名翠微。一說山氣靑縹色,故曰翠微。
又姓。《急就篇註》翠氏,楚景萃之後也。避入關三遷,懷土逃匿,改姓爲翠。
【旗】
旗【卯集下】【方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集韻》《韻會》渠之切《正韻》渠宜切,音奇。《說文》熊旗五游,以象罰星,士卒以爲期。《釋名》熊虎爲旗,軍將所建,象其猛如虎,與衆期其下也。《周禮·春官·司常》熊虎爲旗。《又》師都建旗。《註》畫熊虎者,鄕遂出軍賦,象其守猛莫敢犯也。
又《左傳·閔二年》佩衷之旗也。《註》旗,表也。
又星名。《史記·天官書》東北曲十二星曰旗。《註》兩旗者,左旗九星,在河鼓左也。右旗九星,在河鼓右也。皆天之鼓旗,所以爲旌表。
又姓。《廣韻》齊卿子旗之後,漢有九江太守旗光。
又與箕同。《荀子·富國篇》則國安於盤石,壽於旗翼。《註》旗,讀爲箕。箕翼,二十人宿名。
又《韻補》叶渠尤切。《班固·西都賦》乗輚輅,登龍舟,張鳳蓋,建華旗。○按《說文》旗从㫃其聲,訓熊旗五游,以象罰星,士卒以爲期也。旂从㫃,斤聲,訓旗有衆鈴以令衆也。分旗,旂爲二。《正字通》云:周禮九旗所畫異物,所建異名,各有等差。雖旌旄之通稱,而制度自別,未可合爲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