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shì][shī][fēn,fèn][lù][yòu][chéng][fēi]
平仄:仄平平仄仄平平
疏慵久已卧郊扉,暂出人间辄免归。
梵志放花常恨晚,士师分鹿又成非。
平生旧学宁当负。同志良箴亦重违。
说与吾儿勤念此,负禾勿恨露沾衣。
【士师】1.亦作"士史"。古代执掌禁令刑狱的官名。 2.兵众,军队。
【分鹿】1.《列子.周穆王》谓:郑人有薪于野者,毙奔鹿而藏诸隍中,覆以蕉叶。俄而忘其藏处,遂以为梦。而沿途诵其事。傍人有闻者,因其言而取之。薪者是夜真梦藏鹿之处及得鹿之人。次日晨按所梦往索,及涉讼。士师遂中分其鹿予此二人。后因以"分鹿"喻将真作梦,将梦作真,错乱颠倒。 2.犹逐鹿。谓国家政权瓦解之时,群雄乘机起而争夺天下。
【士】
士【丑集中】【士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0画
《廣韻》《集韻》《韻會》鉏里切,音仕。四民士爲首。《詩·大雅》譽髦斯士。《禮·王制》命鄕論秀士,升之司徒,曰選士。司徒論選士之秀者,升之學,曰俊士。升於司徒者,不征於鄕,升於學者,不征於司徒,曰造士。大樂正論造士之秀者,升之司馬,曰進士。
又官總名。《書·立政》庶常吉士。《禮·王制》天子之元士,諸侯之上士,中士,下士。
又《孔安國曰》士,理官也,欲得其曲直之理也。《書·舜典》帝曰:臯陶,汝作士。《左傳·僖二十八年》士榮爲大士。
又漢制,嘗爵爲公侯奪免者,曰公士。
又《前漢·鄒陽傳》武力鼎士。《註》能舉鼎者。
又《前漢·李尋傳》拔擢天士。《註》能知天道者。
又《後漢·李業傳》王莽以業爲酒士。《註》時官酤酒,故置酒士。
又侍從之士。《通鑑》唐杜如晦等十八學士,時謂之登瀛州。
又士卒。《左傳·丘甲註》革車一乘,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家語》孔子之宋,匡人以。甲士圍之。
又男子通稱。《詩·周頌》有依其士。
又女之有士行者曰女士。《詩·大雅》釐我女士。
又《管子·牧民篇》有士經。《註》士,事也。經,常也。
又《梵書》釋子勤佛行者曰德士,無上士。
又俗塐神像曰木居士。《韓愈詩》偶然題作木居士,便有無窮求福人。
又《山海經》大荒西有國,名淑士。
又士鄕。《後漢·鄭傳》昔齊置士鄕。《註》管仲相桓公,制國爲二十一鄕,工商之鄕六,士鄕十五。
又縣名,勇士縣,屬天水郡,見《後漢·西羌傳》。
又姓。陶唐之苗裔士蔿之後,爲士氏,見《統譜》。
又複姓,漢士孫瑞,扶風人。
又與事通。《書·洛誥》見士于周。《註》悉來赴役也。《詩·豳風》勿士銜枚。《註》自今可勿爲行銜枚之事。
又叶主矩切,音雨。《詩·大雅》赫赫明明,王命卿士。叶下父。父,音甫。《說文》士,事也。數始于一,終于十,从一从十。《集韻》本作。
又與仕通。
【师】
師【寅集中】【巾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音獅。《爾雅·釋詁》衆也。《釋言》人也。《郭註》謂人衆也。
又天子所居曰京師。《詩·大雅》惠此京師。《公羊傳·桓九年》京師者,大衆也。
又《說文》二千五百人爲師。《周禮·地官》五旅爲師。《註》二千五百人。《詩·大雅》周王于邁,六師及之。《傳》天子六軍。《疏》春秋之時,雖累萬之衆,皆稱師。詩之六師,謂六軍之師。《易·師卦註》多以軍爲名,次以師爲名,少以旅爲名。師者,舉中之言。
又《玉篇》範也。敎人以道者之稱也。《書·泰誓》作之師。《禮·文王世子》出則有師。師也者,敎之以事而喻諸德者也。
又《玉篇》象他人也。《增韻》法也,效也。《書·臯陶謨》百僚師師。《傳》師師,相師法。
又長也。《書·益稷》州十有二師。《註》師,長也。
又神名。《周禮·春官》以槱燎祀風師雨師。《註》風師,箕也。雨師,畢也。《屈原·離騷》雷師告余以未具。《註》雷師,豐隆也。
又國名。《史記·大宛傳》樓蘭姑師。《註》二國名。姑師,卽車師也。
又縣名。《後漢·郡國志》河南尹有匽師。《註》帝嚳所都。
又官名。《左傳·昭十七年》黃帝氏以雲紀,故爲雲師,而雲名。炎帝氏以火紀,故爲火師,而火名。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太皥氏以龍紀,故爲龍師,而龍名。少皥摯之立也,鳳鳥適至,故紀於鳥,爲鳥師,而鳥名。《書·周官》立太師,太傅,太保,茲惟三公。少師,少傅,少保,曰三孤。
又師得,宮名。《前漢·揚雄傳》枝鵲露寒,棠黎師得。《註》師古曰:師得宮,在櫟陽界。
又獸名。與獅通。《前漢·西域傳》烏弋山出師子。
又姓。《前漢·師丹傳》丹,琅琊東武人,哀帝時爲大司空。
又右師,左師,俱複姓。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又《增韻》裂也,判也。
又《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又《玉篇》隔也。
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又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又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又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又《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又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又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又《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又《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又《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又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鹿】
鹿【亥集下】【鹿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埤雅》仙獸也。牡者有角。《字統》鹿性驚防,羣居分背而食,環角向外以備人物之害。《易·屯卦》卽鹿無虞,惟入于林中。《疏》卽鹿若無虞官,虛入林木中,必不得鹿。《詩·小雅》呦呦鹿鳴。
又鹿蜀,獸名。見《山海經》。
又鉅鹿,郡名。《前漢·地理志》鉅鹿,卽禹貢大陸。○按今屬順德府。
又獲鹿、束鹿,縣名。《唐書·地理志》隋鹿泉,唐攺獲鹿。隋鹿城,唐攺束鹿。
又地名。《左傳·僖二十四年》出于五鹿。《註》在今衞縣西北。
又山名。涿鹿在上谷。白鹿在荆州。鹿門舊名蘇嶺山,在襄陽。沙鹿在晉平陽元城縣東。
又鹿門,關名。《左傳·襄二十四年》臧紇斬鹿門之關以出。《註》魯南城東門。
又臺名。《書·武成》散鹿臺之財。《薛瓚曰》在朝歌城。
又衡鹿,官名。《左傳·昭二十年》山林之木,衡鹿守之。
又囷鹿。《吳語》大荒薦饑,市無赤米,而囷鹿空虛。《註》先儒以圓曰囷,方曰鹿。囷,聚也,亦散也。鹿善聚善散。故囷謂鹿。俗作簏。
又鹿車小車也。《風俗通》鹿車小,裁容一鹿。
又酒器。《魯相韓敕修孔廟禮器》有雷洗觴觚,爵鹿柤梪。
又縷鹿,婦人冠名。見《蔡邕·獨斷》。
又鹿豆。《爾雅·釋草》蔨,鹿,其實莥。《註》今鹿豆也。
又活鹿,鹿蹄,鹿腸,鹿首,鹿麻,草名。見《本草綱目》。
又與麓通。《詩·大雅》瞻彼旱麓,棒楛濟濟。《周語》作旱鹿。
又姓。《正字通》漢鹿旗,明鹿麟。
又五鹿,複姓。漢有五鹿充宗。
又鹿鹿,與錄錄通。《前漢·蕭曹傳贊》錄錄未有奇節。《註》錄錄,猶鹿鹿也。亦作碌碌。
又作陸陸。
又《荀子·成相篇》剄以獨鹿,棄之江。《註》獨鹿,與屬鏤同。
【又】
又【子集下】【又部】康熙筆画:2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于救切《集韻》《韻會》尤救切《正韻》爰救切,多,略不過三也。《韻會》偏旁作。
又《廣韻》又,猶更也。
又《韻補》叶夷益切,音亦。復也。《詩·小雅》人之齊聖,飮酒溫克。彼昏不知,壹醉日富。各敬爾儀,天命不又。富音偪。
【成】
成【卯集中】【戈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音城。《說文》就也。《廣韻》畢也。凡功卒業就謂之成。
又平也。《周禮·地官·調人》凡過而殺傷人者,以民成之。《疏》成,平也。非故心殺傷人,故共鄕里和解之也。《詩·大雅》虞芮質厥成。
又《左傳·隱六年》鄭人來輸平。《公羊傳》輸平猶墮成也。《文七年》惠伯成之。
又終也。凡樂一終爲一成。《書·益稷》簫韶九成。《儀禮·燕禮》笙入三成。《註》三成謂三終也。
又善也。《禮·檀弓》竹不成用。《註》成,猶善也。
又《周禮·天官·大宰》八灋五曰官成。註官成,謂官府之成事品式也。
又《秋官·士師》掌士之八成。《註》八成者,行事有八篇,若今時決事比也。《釋文》凡言成者,皆舊有成事品式。
又必也。《吳語》勝未可成。《註》猶必也。
又倂也。《儀禮·旣夕》俎二以成。《註》成,猶倂也。
又《禮·王制》司會以歲之成質于天子。《註》計要也。《周禮·天官·司會》以參互攷日成,以月要攷月成,以歲會攷歲成。
又《司馬法》通十爲成。《周禮·冬官考工記》方十里爲成。《左傳·哀元年》有田一成。
又重也。《爾雅·釋地》丘一成爲敦丘。《註》成,猶重也。周禮曰:爲壇三成。《疏》言丘上更有一丘,相重累者。
又《釋名》成,盛也。
又《諡法》安民立政曰成。
又州名。古西戎白馬氏國,西魏置成州,唐同谷郡。
又姓。周武王子成伯之後。
又盆成,陽成,皆複姓。
又《集韻》辰陵切,音承。本作郕。或省作成。地名。
又《韻補》叶羊切,音常。《范蠡曰》得時不成,反受其殃。
又《史記·龜筴傳》螟螽歲生,五穀不成。叶上祥。
【非】
非【戌集中】【非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甫微切《集韻》《韻會》匪微切,音飛。《說文》違也。从飛下翄,取其相背。《玉篇》不是也。《書·說命》無恥過作非。《易·繫辭》辨是與非。
又《玉篇》下也。
又《玉篇》隱也。
又《增韻》訾也。《孝經·五章》非聖人者無法,非孝者無親。
又《玉篇》責也。《前漢·魏相傳》使當世責人非我。
又山名。《山海經》非山之首,其上多金玉。
又姓。《風俗通》非子,伯益之後。
又《集韻》《韻會》《正韻》尾切,音斐。《集韻》本作誹。謗也。《前漢·食貨志》不入言而腹非。《史記·平準書》作腹誹。
又《鼂錯傳》非謗不治。《註》非,讀曰誹。
又《韻會》方未切,音沸。本作誹。義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