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爱匪可忘

出自:明代·李攀龙《送李明府入奏》

拼音:[yí][ài][fěi][kě,kè][wàng]

平仄:平仄仄仄仄

西北夏云列,飞盖亦相望。
供帐被城隅,父老皆扶将。
天子秉百度,作新大明堂。
榱桷曼且硕,抡才自南乡。
山河俯壮丽,肃穆垂衣裳。
是时薰风至,五月开未央。
既奏解愠曲,或和斯干章。
圣颜慰饥渴,帝心简四方。
冢宰上绩书,召见伏明光。
用等课高第,视事称维良。
小臣奉威灵,不得施其长。
谁谓一邑轻,治行乃无疆。
愿言备侍从,珥笔述陶唐。
策勋谅有期,遗爱匪可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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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遗爱】1.谓遗留仁爱于后世。 2.指留于后世而被人追怀的德行﹑恩惠﹑贡献等。 3.指有古人高尚德行﹑被人敬爱的人。 4.爱未遍及;偏爱。 5.谓抛弃亲爱之人。 6.指死者遗留下的所爱的人或物。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遗】

遺【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2画

〔古文〕音夷。《說文》亡也。《易·泰卦》不遐遺。《註》用心弘大,無所遺棄也。《詩·小雅》棄予如遺。《註》言忘去不復存省也。《周禮·秋官·司刺》三曰遺忘。

《正韻》失也。《前漢·賈誼傳》功不遺矣。《後漢·桓榮傳》慮無遺計。

《集韻》餘也。《禮·樂記》有遺音者矣。《註》有不盡之音。《屈原·離騷》依彭咸之遺則。《註》遺,餘也。

留也。《書·大誥》寧王遺我大寶龜。《左傳·昭十九年》古之遺愛也。

《字彙補》便旋也。《前漢·東方朔傳》小遺殿上。《南史·謝幾卿傳》小遺沾令史。《註》卽俗言小便也。

《正字通》遺遺,與委蛇通。《戰國策》出遺遺之門。《註》言其路逶迤也。《管子·樞言篇》遺遺乎若有從治。

姓。魯費宰南遺之後。

《廣韻》《集韻》《韻會》以醉切,遺去聲。投贈也,餽也。《周禮·地官·遺人註》以物有所餽遺也。《左傳·隱元年》請以遺之。

《玉篇》余恚切《正韻》于位切,。

《集韻》徐醉切,音遂。盈之切,音怡。愈水切,音唯。義同。

《集韻》《韻會》旬爲切《等韻》似爲切。與隨同。謙以下人也。《詩·小雅》莫肯下遺。《註》遺,音隨。

【爱】

愛【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同㤅。仁之發也。从心旡聲。

親也,恩也,惠也,憐也,寵也,好樂也,吝惜也,慕也,隱也。

《孝經·諫諍章疏》愛者,奉上之通稱。

《諡法》嗇於賜與曰愛。

姓。宋刺史愛申。

叶烏胃切,音穢。《詩·小雅》心乎愛矣,遐不謂矣。《楚辭·九章》世溷濁莫吾知,人心不可謂兮。知死不可讓,願勿愛兮。《袁宏·名臣贊》滄海橫流,玉石同碎。達人兼善,廢已存愛。《謝瞻·答靈運詩》尋塗塗旣睽,卽理理已對。絲路有恆悲,矧乃所在愛。小篆作㤅。

【匪】

匪【子集下】【匚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集韻》《韻會》府尾切《正韻》甫尾切,非上聲。《說文》匪如篋。《玉篇》竹器方曰匪。《廣韻》器如竹篋。今从竹爲筐篚字。

《說文》一曰非也。《易·屯卦》匪㛰媾。

《周禮·冬官考工記》且其匪色。《註》匪采,貌也。

《集韻》《正韻》芳微切,音霏。《禮·少儀》車馬之美,匪匪翼翼。《註》行而有文也。

《集韻》同騑。騑騑,馬行不止貌。

《正韻》敷文切,音分。《周禮·天官·大宰》八曰匪頒之式。《註》匪,分也,謂分賜羣臣也。《地官·廩人》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可】

可【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肯我切《集韻》《韻會》《正韻》口我切,音坷。《說文》肯也。《廣韻》許可也。《韻會》可者,否之對。《書·堯典》囂訟可乎。《文中子·事君篇》達人哉山濤也,多可而少怪。

僅可,未足之辭。《論語》子曰:可也。

《禮·內則》擇于諸母與可者。《註》諸母,衆妾也,可者,傅御之屬也。

所也。《禮·中庸》體物而不可遺。《註》體猶生也,可猶所也。不有所遺,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

姓。《正字通》唐諫議大夫可中正,宋紹興進士可懋。

《字彙補》苦格切,音克。《魏書·吐谷渾傳》可汗,此非復人事。《唐書·突厥傳》可汗猶單于也,妻曰可敦。

叶孔五切,音苦。《韓愈·元和聖德詩》負鄙爲難,縱則不可。出師征之,其衆十旅。

叶口箇切,軻去聲。《魏文帝·寡婦賦》伏枕兮不寐,逮平明兮起坐。愁百端兮猥來,心鬱鬱兮無可。

《集韻》歌古作可。註詳欠部十畫。

讀作何。《石鼓文》其魚隹可。《風雅廣逸註》隹可讀作惟何,古省文也。

【忘】

忘【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集韻》《韻會》武方切《正韻》無方切,音亡。《說文》不識也。《增韻》忽也。

遺也。《書·微子之命》予嘉乃德,曰篤不忘。謂不遺也。

《儀禮·士冠禮》壽考不忘。《註》長有令名,不忽然而遽盡也。

善忘,病也。《莊子·達生篇》氣下而不上,則使人善忘。

坐忘,無思慮也。《莊子·大宗師》回坐忘。

《廣韻》《正韻》巫放切《集韻》《韻會》無放切,音妄。《韻會》棄忘也。《增韻》遺忘也。《周禮·地官·司刺》三宥,一曰遺忘。

志不在也。《左傳·隱七年》鄭伯盟,歃如忘。《註》志不在于歃血也。

《韓愈·別竇司直詩》中盤進橙栗,投擲傾脯醬。歡窮悲心生,婉戀不能忘。《說文》从心从亡。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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