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lǐ][fǎ][wú][fù][jū,gōu]
平仄:仄仄平仄平
赦者小人幸,臣诚小人侪。
匪图轩盖荣,山海有奇怀。
礼法无复拘,评者靡我排。
思夙慕华贵,振鞅登要逵。
烜赫岂不快,寤寐忧所乖。
识几既不早,今恋非鄙哉。
乘桴越洋涛,采兰及春滋。
于焉可佳容,庞叟心所期。
出自:明代·李梦阳《自南康往广信完卷述怀十首 其九》
拼音:[lǐ][fǎ][wú][fù][jū,gōu]
平仄:仄仄平仄平
赦者小人幸,臣诚小人侪。
匪图轩盖荣,山海有奇怀。
礼法无复拘,评者靡我排。
思夙慕华贵,振鞅登要逵。
烜赫岂不快,寤寐忧所乖。
识几既不早,今恋非鄙哉。
乘桴越洋涛,采兰及春滋。
于焉可佳容,庞叟心所期。
【礼法】社会上通行的法纪和礼仪。
【无复】1.不再,不会再次。 2.指不再有,没有。 3.没有履行。 4.不能恢复。
【礼】
礼【午集下】【示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1画
《集韻》禮古作礼。註詳十三畫。(禮)〔古文〕礼音蠡。《說文》禮,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釋名》禮,體也。得其事體也。《韻會》孟子言禮之實節文斯二者,蓋因人心之仁義而爲之品秩,使各得其敘之謂禮。
又姓。《左傳》衞大夫禮孔。《徐鉉曰》五禮莫重於祭,故从示。豊者,其器也。
【法】
法【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佱灋翻入聲。《爾雅·釋詁》法,常也。《釋名》法,偪也。偪而使有所限也。《禮·月令》乃命太史守典奉法。《註》法,八法也。
又制度也。《禮·曲禮》謹修其法而審行之。
又禮法也。《孝經·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又曰法。
又象也。《文心雕龍·書記篇》申憲述兵,則有律令法制。法者,象也。兵謀無方,而奇正有象,故曰法。
又效法也。《易·繫辭》崇效天,法地。
又執法,星名。《史記·天官書註》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廷尉之象。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御史大夫之象。
又姓。《後漢·法雄傳》齊襄王法章之後。
又《韻補》叶敷弗切,音拂。《揚子·太經》陽氣高縣厥法,物仰其墨,莫不被則。
又叶芳未切,音廢。《歐陽修銘》奕奕明堂,萬邦從祀,豈無臣工,爲予執法。
【无】
无【卯集下】【无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唐韻》武夫切,音巫。《說文》。王育說,天屈西北爲无。《易·乾卦》无咎。《釋文》无音無。易內皆作此字。《藝苑雄黃》无亦作亡。古皆用亡无,秦時始以蕃橆之橆爲有無之無。詩、書、春秋、禮記、論語本用无字,變篆者變爲無,惟易、周禮盡用无。然論語亡而爲有,我獨亡,諸無字,蓋變隸時誤讀爲存亡之亡,故不改也。
又《廣韻》莫胡切,音模。南无,出《釋典》。(無)〔古文〕而無傲。
又《益稷》懋遷有無化居。
又《爾雅·釋詁》虛無之閒也。《註》虛無皆有閒隙。《老子·道德經》萬物生于有,有生于無。《周子·太極圖說》無極而太極。
又《禮·三年問》無易之道也。《註》無,猶不也。
又縣名。《前漢·地理志》越巂郡會無縣。
又姓。《正字通》漢無且明,無能。
又《廣韻》漢複姓無庸無鉤,俱出自楚。
又文無,藥名。《古今注》相別贈之以文無。文無,一名當歸。
又《說文奇字作无。《玉篇》虛无也。周易無字俱作无。
又《集韻》或作亡。《詩·衞風》何有何亡。
又通作毋。書,無逸。《史記·魯世家》作毋逸。
又通作毛。《後漢·馮衍傳》飢者毛食。《註》衍集:毛作無。今俗語猶然。或古亦通乎。《佩觿集》河朔謂無曰毛。《通雅》江楚廣東呼無曰毛。
又《集韻》或作武。◎按禮器:詔侑武方。註:武當爲無,聲之誤也。鄭註:明言其誤。集韻合無,武爲一。非。《集韻》無或作橆。韻會,,尤非。
又按讀書通云:通作勿莫末沒蔑微不曼瞀等字,或止義通,或止音近,實非一字也。讀書通誤。
又梵言,南無呼那謨。那如拏之上聲,謨音如摩,猶云歸依也。
【复】
復【寅集下】【彳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房六切,音伏。《說文》往來也。《廣韻》返也。《書·舜典》如五器卒乃復。《傳》復,還也。《詩·小雅》言歸思復。
又《韻會》答也。《書·說命》說復于王。
又《韻會》白也。《禮·曲禮》願有復也。
又《韻會》反命也。《周禮·天官》諸臣之復。《註》復,報也,反也。《疏》謂羣臣受王命,使臣行之訖,反報於王也。
又招魂曰復。《禮·檀弓》復盡愛之道也。《註》復謂招魂,庶幾其精氣之反。
又興復。《諸葛亮·出師表》興復漢室,還於舊都。
又姓。《正字通》元有復見心。
又州名。《隋書·地理志》後周置復州,大業初改曰沔州。
又復陶,官名。《左傳·襄三十年》使爲君復陶。《註》復陶,衣服之官也。
又衣名。《左傳·昭十二年》王皮冠秦復陶。《註》秦所遺羽衣也。
又《集韻》《韻會》《正韻》方六切,音福。《集韻》重也。《正韻》反覆也。《易·復卦》反復其道。《詩·小雅》顧我復我。《註》謂迴轉反復之也。
又《正韻》復,除也。《前漢·高帝紀》七大夫以下,皆復其身及戸勿事。《註》復其身,及一戸之內,皆不徭役也。
又與複通。《史記·秦始皇紀》爲復道,自阿房渡渭屬之咸陽。《前漢·高帝紀》上從復道上,望見諸將往往耦語。《註》上下有道,故謂之復。
又與覆通。《詩·大雅》陶復陶穴。《音義》復,累土於地上。《說文》作覆。
又《集韻》《韻會》《正韻》浮富切,浮去聲。《集韻》又也。《增韻》再也。《詩·大雅·大明序》文王有明德,故天復命武王也。
又叶房月切,音伐。《韓愈·招揚之罘詩》禮稱獨學陋,易貴不遠復。作詩招之罘,日夕抱饑渴。渴,巨列切。
又。
【拘】
拘【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舉朱切《集韻》《韻會》恭于切,音駒。《說文》止也。《徐曰》物去,手能止之也。《廣韻》執也。《易·隨卦》拘係之,乃從維之。《書·酒誥》盡執拘以歸于周。《左傳·僖三十三年》武夫力而拘諸原。
又《史記·汲黯傳》弘大體,不拘文法。《前漢·司馬遷傳》隂陽之術大詳而衆忌諱,使人拘而多畏。《註》拘,曲礙也。《集韻》或作句。
又作。別作佝。
又《集韻》《韻會》《正韻》居侯切,音鉤。擁也。《禮·曲禮》必加帚於箕上,以袂拘而退。《註》以袂擁帚之前,埽而郤行之。
又取也。《禮·曲禮》凡僕人之禮,必授人綏,若僕者降等,則撫僕之手,不然,則自下拘之。《疏》却手從僕手下自拘取之。
又曲也。與句同。《荀子·哀公篇》古之王者,有務而拘領者矣。《註》務讀爲冒。覆項也,句領,繞頸也。
又摟聚也。
又《正韻》求於切,音渠。《莊子·達生篇》吾處身也,若橛株拘。
又《集韻》果羽切,音矩。《前漢·地理志》拘㵎水至邯鄲入白渠。《註》應劭讀。
又俱遇切,音句。拘挐,不展也。
又《集韻》《韻會》拘玉切。與挶通。戟持也。《前漢·五行志》撠高后掖。《註》拘持之也。◎按詩傳,戟挶義同。故註釋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