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xiǎo][shì][wú][jiān][wèi]
平仄:仄仄平平仄
小市无兼味,邻家酒亦悭。
佳期三五夕,远客万重山。
霄汉分秋色,风尘照旅颜。
去年当此夜,坐对紫薇间。
出自:明代·何景明《查城十五夜对月五首 其四》
【小市】1.形体较小的商品的交易。 2.小市镇;小城市。 3.小集市。 4.指旧货或另星杂物市场。
【兼味】两种以上的菜肴。
【小】
小【寅集上】【小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集韻》《韻會》私兆切《正韻》先了切,蕭上聲。《說文》物之微也。从八从亅。見而分之。《徐曰》亅,始見也。八,分也。始可分別也。《玉篇》細也。《易·繫辭》其稱名也小,其取類也大。《左傳·襄三十一年》君子務知大者遠者,小人務知小者近者。
又《周禮·天官》有小卿,副貳,大卿,卽小宰等也。
又狹隘也。《書·仲虺之誥》好問則裕,自用則小。
又輕之也。《左傳·桓十三年》莫敖狃於蒲騷之役,將自用也,必小羅。
又《詩·邶風》慍于羣小。《註》小,衆妾也。
又《韻輯》白小,魚名。
又叶蘇計切,音細。《白居易·懺悔偈》無始劫來,所造諸罪。若輕若重,無大無小。了不可得,是名懺悔。
【市】
市【寅集中】【巾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時止切《正韻》上止切,音恃。《說文》買賣所之也。《風俗通》市,恃也。養贍老小,恃以不匱也。《古史考》神農作市。《易·繫辭》日中爲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貨,交易而退,各得其所。《周禮·地官》五十里有市。《又》大市,日昃而市,百旅爲主。朝市朝時而市,商賈爲主。夕市夕時而市,販夫販婦爲主。《註》市,雜聚之處。
又《冬官·考工記》面朝后市。《史記·平準書註》師古曰:古未有市,若朝聚井汲,便將貨物於井邊貨賣,曰市井。《漢宮闕疏》長安立九市。《張衡·西都賦》廓辟九市,通闤帶闠。
又《廣韻》買也。《爾雅·釋詁》貿賈,市也。《疏》謂市買賣物也。《論語》沽酒市脯。
又《管子·侈靡篇》市也者,勸也。勸者,所以起本。
又天市,市樓,軍市,星名。《史記·天官書》房心東北曲十二星曰旗,旗中四星曰天市,市中六星曰市樓。《正義》天市二十二星,主國市聚交易之所。一曰天旗。《前漢·天文志》軍市十三星,在參東南,天軍貿易之市。
又縣名。《前漢·地理志》新市縣,屬鉅鹿郡。
又司市,官名。《周禮·地官·司市》掌市之治敎政,量度禁令。《註》市官之長。
【无】
无【卯集下】【无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唐韻》武夫切,音巫。《說文》。王育說,天屈西北爲无。《易·乾卦》无咎。《釋文》无音無。易內皆作此字。《藝苑雄黃》无亦作亡。古皆用亡无,秦時始以蕃橆之橆爲有無之無。詩、書、春秋、禮記、論語本用无字,變篆者變爲無,惟易、周禮盡用无。然論語亡而爲有,我獨亡,諸無字,蓋變隸時誤讀爲存亡之亡,故不改也。
又《廣韻》莫胡切,音模。南无,出《釋典》。(無)〔古文〕而無傲。
又《益稷》懋遷有無化居。
又《爾雅·釋詁》虛無之閒也。《註》虛無皆有閒隙。《老子·道德經》萬物生于有,有生于無。《周子·太極圖說》無極而太極。
又《禮·三年問》無易之道也。《註》無,猶不也。
又縣名。《前漢·地理志》越巂郡會無縣。
又姓。《正字通》漢無且明,無能。
又《廣韻》漢複姓無庸無鉤,俱出自楚。
又文無,藥名。《古今注》相別贈之以文無。文無,一名當歸。
又《說文奇字作无。《玉篇》虛无也。周易無字俱作无。
又《集韻》或作亡。《詩·衞風》何有何亡。
又通作毋。書,無逸。《史記·魯世家》作毋逸。
又通作毛。《後漢·馮衍傳》飢者毛食。《註》衍集:毛作無。今俗語猶然。或古亦通乎。《佩觿集》河朔謂無曰毛。《通雅》江楚廣東呼無曰毛。
又《集韻》或作武。◎按禮器:詔侑武方。註:武當爲無,聲之誤也。鄭註:明言其誤。集韻合無,武爲一。非。《集韻》無或作橆。韻會,,尤非。
又按讀書通云:通作勿莫末沒蔑微不曼瞀等字,或止義通,或止音近,實非一字也。讀書通誤。
又梵言,南無呼那謨。那如拏之上聲,謨音如摩,猶云歸依也。
【兼】
兼【子集下】【八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縑。《說文》幷也。从手禾。兼持二禾也。《徐曰》會意。秉持一禾,兼持二禾。可兼持者,莫若禾也。《易·繫辭》兼三才而兩之。《前漢·王莽傳》縣宰缺者,數年守兼。《註》師古曰:不拜正官,令人守兼也。
又姓。《韻會》衞公子兼之後。
【味】
味【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無沸切,音未。《說文》滋味也。《玉篇》五味,金辛木酸水鹹火苦土甘。《禮·王制》五味異和。
又《老子·道德經》味無味。《列子·天瑞篇》有味者,有味味者。《後漢·郞顗傳》含味經籍。
又五味,藥名。《抱朴子·僊藥篇》移門子服五味子十六年,色如玉女。《本草綱目》作菋。
又《集韻》莫拜切,音。飮食之味。
又莫珮切,音妹。器光澤也。
又縣名。《前漢·地理志》益州郡味縣。《註》孟康曰:味音昧。
又《釋文》亡曷反,音沫。《禮·檀弓》瓦不成味。《註》味當作沫。沫靧也。○按《集韻》《類篇》引《禮·檀弓》瓦不成味,作莫佩切,而《釋文》則止亡曷反一音,今兩存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