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馀挂剑枝

出自:明代·何景明《上亡兄墓》

拼音:[lín][yú][guà][jiàn][zhī,qí]

平仄:平平仄仄平

阡兆还经岁,音容不可追。
几时门吏散,今日路人悲。
壑有藏舟处,林馀挂剑枝
哀哀怜小弟,难忘鹡鸰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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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挂剑】《史记.吴太伯世家》载:春秋时,吴王寿梦少子季札封于延陵,号延陵季子。他出使路过徐国,徐国国君很爱他的剑。季札已心许,准备回来时再送给他。等到回来时,徐君已死,季札就把剑挂在徐君墓上,表示不能因徐君已死而违背自己许剑的心愿。后以"挂剑"为怀念亡友或对亡友守信的典故。亦以讳称朋友逝世。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林】

林【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力尋切《集韻》《韻會》犂針切《正韻》犂沈切,音臨。《說文》平土有叢木曰林。徐曰:叢木,故从二木。平土,故二木齊。《詩·小雅》依彼平林。

野外謂之林。《詩·周南》施于中林。

山木曰林。《穀梁傳·僖十四年》林屬于山爲麓。

《周禮·地官·林衡註》竹木曰林,水衡曰衡。

《爾雅·釋詁》林,君也。

盛貌。《詩·小雅》有壬有林。

林鐘,律名。《禮·月令》季夏之月律中林鐘。《周禮》作函鐘。

羽林,星名。應劭曰:天有羽林,大將軍之星也。林喩若林木,羽翼,鷙擊之意,故以名武官。《前漢·宣帝紀》取從軍死事者之子,養爲羽林軍,號羽林孤兒。

綠林,荆州山名。《後漢·劉元傳》諸亡命集于綠林。

姓。《姓譜》殷比干後,避難長林山,因氏。

平王世子林開之後,望出南安。○按《說文》林自爲部,棼、楚等字从之,今倂入。

【馀】

余【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以諸切《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居切,音餘。《說文》語之舒也。《爾雅·釋詁》我也。

四月爲余月。

接余,荇菜也。

《前漢·匈奴傳》單于衣繡,褡綺錦袷被各一,比余。《註》比余,髮之飾也。

姓。由余之後。

《集韻》詳於切,音徐。余吾,水名。在朔方。

《集韻》同都切,音徒。史記檮余,匈奴山名。

于遮切,音邪。褒余,蜀地名。一作褒斜。《漢陽厥》褒斜作褒余。

叶演女切,音與。《楚辭·九思》鷃雀列兮讙譁,雊鳴兮聒余。抱昭華兮寶車,欲衒鬻兮莫取。

與餘同。《周禮·地官》委人,凡其余聚以待頒賜。《註》余同餘。

【挂】

挂【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集韻》《韻會》古賣切《正韻》古畫切,音卦。《說文》畫也。《正字通》圭从二土,有畺畫義。

《玉篇》懸也。《儀禮·少牢禮》挂於季指。《戰國策》無把銚挂耨之勢,而有積栗之實。通作掛。

剛挂,矢鏃名。《潘岳·射雉賦》屬剛挂以潛擬。《註》一作罫。

《集韻》胡卦切,音畫。礙也。同罫。與絓通。

涓畦切,音圭。別也。《莊子·漁父篇》好經大事,變更易常,以挂功名。或作刲。一曰中鉤取物也。(掛)《唐韻》《集韻》《韻會》古賣切《正韻》古畫切,音卦。別也。

揲筮,置著小指閒也。《易·繫辭》掛一以象三。《註》置而不用曰掛。《又》再扐而後掛。《註》合而置之曰掛。《朱子·本義》掛者,懸於左手小指之閒。

《正韻》與掛同。《易·乾卦疏》易緯云:卦者,掛也。言懸掛物象以示於人。

《集韻》《韻會》《正韻》古買切,音柺。義同。陸德明易釋文有二音。

【剑】

劍【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3画

《唐韻》《集韻》《韻會》居欠切,檢去聲。《玉篇》籀文劒。《說文》人所帶兵也。《釋名》劒,檢也,所以防檢非常。《管子·地數篇》葛盧之山,發而出金,蚩尤受而制之,以爲劒鎧矛戟。

操劒殺人亦曰劒。《潘岳·汧督馬敦誄序》漢明帝時有司馬叔持者,白日于市,手劒父讎。

【枝】

枝【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韻會》章移切《正韻》旨而切,音支。《說文》木別生條也。《徐曰》自本而分,故曰別生。《廣韻》枝柯也。《左傳·隱八年》疏枝布葉分。

散也。《易·下繫》中心疑者其辭枝。

與支通。《詩·大雅》本支百世。左傳作本枝。

支持也。《史記·項羽紀》諸將懾服,莫敢枝梧。《瓚曰》小柱爲枝,斜柱爲梧。

干支亦作幹枝。《博雅》甲乙爲幹。幹者,日之神也。寅卯爲枝。枝者,月之靈也。

手節曰枝。《孟子》爲長者折枝。《趙岐註》折枝,按摩手節也。

《管子·度地篇》水別于他水,入于大水及海者,命曰枝水。

枝江,縣名。《前漢·地理志》屬南郡。

姓。《姓苑》楚大夫枝如,子躬之後爲枝氏。

《集韻》翹移切,音祇。枝指,多指也。《莊子·駢拇篇》駢拇枝指。

《集韻》渠羈切,音奇。《字林》橫首枝也。

《集韻》居僞切,音攱。祭山名。

與校通。《儀禮·士昏禮》主人拂几授校。《註》校,几足,古文爲枝。與卽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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