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mù][fǎn][qīn,qìng][fén][jí]
平仄:仄仄平平平
寒日迫县车,寸阴老愈惜。
晨趋理公务,暮返亲坟籍。
究往发孤愤,思来抱深惕。
理惬复相忘,神劬聊一息。
湛然拥襟坐,栩栩鼻端白。
千龄与化终,不朽在方策。
圣哲有明训,学道庶自益。
【坟籍】古代典籍。
【暮】
暮【辰集上】【日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1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莫故切,音慕。本作莫。《說文》莫,日且冥也。从日,在茻中。《註》平野中望日將落,如在草茻中也。《史記·伍子胥傳》吾日暮塗遠。《屈原·離騷》恐美人之遲暮。○按經典本皆作莫。今或相承用暮字。
【返】
返【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4画
《廣韻》甫遠切《集韻》《韻會》府遠切,音反。《說文》還也。《玉篇》復也。《前漢·董仲舒傳》返之于天。《註》謂還歸之也。
又《伍被傳》往者不返。《註》言不復來也。
又叶補臠切,音扁。《秦嘉詩》遣車迎子還,空去復空返。憂來如循環,匪席不可卷。
又叶孚絢切,翻去聲。《張衡·西京賦》重閨幽闥,轉相逾延。望䆗窱以徑庭,眇不知其所返。延讀去聲。《韻會》通作反。
【亲】
親【酉集上】【見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七平聲。《廣韻》愛也。《孝經序》親譽日著。《註》慈愛之心曰親。《荀子·不苟篇》交親而不比。《註》親謂仁恩。《周語》慈惠保民,親也。
又近也。《易·乾卦》本乎天者親上,本乎地者親下。
又《增韻》躬也。《詩·小雅》弗躬弗親。《箋》言不躬而親之也。《禮·文王世子》世子親齊而養。《註》親,猶自也。
又《釋名》襯也。言相隱襯也。《增韻》姻也。《禮·大傳》親者,屬也。《疏》謂有親者,各以屬而爲之服。《左傳·昭十四年》祿勳合親。《杜註》親,九族也。《周禮·地官·大司徒》以隂禮敎親,則民不怨。《註》謂男女之禮,婚姻以時,則男不曠,女不怨。
又六親,父母、兄弟、妻子也。《管子·牧民篇》上服度則六親固。
又《前漢·禮樂志註》如淳曰:父、子、從父昆弟、從祖昆弟、曾祖昆弟、族昆弟,爲六親。
又姓。《史記·孟嘗君傳》齊王逐周最,而聽親弗。《註》親弗,人姓名。《戰國策》作祝弗。
又通作新。《大學》在親民。《程註》親,當作新。
又《唐韻》七遴切《集韻》《韻會》七刃切《正韻》寸遴切,七去聲。《左傳·桓二年》庶人工商,各有分親。《註》以親疏爲分別。《釋文》有平去兩音。
又《廣韻》親家也。《集韻》婚姻相謂爲親。
又叶蒼先切,音千。《楊方·合歡詩》磁石引長針,陽燧下焱煙,宮商聲相和,心同自相親。《字彙》古从,非。
【坟】
墳【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2画
〔古文〕賦》賭有黎之圮墳。《註》有黎,祝融也。
又水涯曰墳,大防也,所以扞水。《詩傳》辛受無道,商人慕文王而歸之,賦汝墳。
又《白虎通》三墳,分也。論三才之分,天地人之始也。《孔安國·尚書序》伏犧,神農,黃帝之書,謂之三墳,言大道也。《左傳·昭十三年》左史倚相,是能讀三墳,五典,八索,九丘。
又大也。《周禮·秋官》司烜氏共墳燭。
又與羵同。《魯語》土之怪曰墳羊。
又《廣韻》《正韻》房吻切《集韻》《韻會》父吻切,音憤。土膏肥也。《書·禹貢》白墳,黑墳,赤埴墳。見土字註。
又《集韻》部本切,音笨。土沸起也。《左傳·僖四年》公祭地,地墳。
【籍】
籍【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20画部外筆画:14画
《廣韻》《集韻》《韻會》秦昔切《正韻》前歷切,書以記錄政事,故曰籍。《左傳·昭十五年》王謂籍談曰:昔而高祖,司晉之典籍。
又戸籍。《史記·蕭何世家》高祖入關,何獨先走丞相府,收圖籍,以是具知天下戸口阨塞。
又尺籍,所以書軍令。
又門籍。置牒于門,以案出入。《前漢·元帝紀》令從官給事宮司馬門中者,得爲父母兄弟通籍。《註》籍者,爲尺二竹牒,記其年紀、名字、物色,挂之宮中,案省相應,乃得入也。
又租籍。《管子·國蓄篇》租籍者,所以彊求也。《註》在工商曰租籍。
又籍田。《禮·祭義》天子爲籍千畝,諸侯爲籍百畝。《詩疏》籍之言借也。借民力治之,故謂之籍田。《五經要義》天子籍田以供上帝之粢盛,所以先百姓而致孝享也。籍,蹈也。言親自蹈履于田而耕之也。
又籍籍,語聲也。《前漢·江都易王傳》國中口語籍籍。
又狼籍。《史記·蒙恬傳》此四君者皆爲大失,以是籍于諸侯。《註》言惡聲狼籍,布于諸國。
又姓。晉籍談,漢籍福。
又《正韻》詞夜切,音謝。《前漢·義縱傳》治敢往少溫籍。《註》言無所含容也。
又地名。《史記·秦本紀》靈公十年城籍姑。《括地志》籍姑,在同州韓城縣北三十五里。
又叶檣龠切《左思·詠史詩》陳平無產業,歸來翳負郭。長卿還成都,壁立何廖廓。四賢豈不偉,遺烈光篇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