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尾方焦逢赏音

出自:元代·张翥《并州歌送张彦洪使毕还河东》

拼音:[tóng][wěi,yǐ][fāng][jiāo][féng][shǎng][yīn]

平仄:平仄平平平仄平

吾乡故人零落尽,见子老成殊慰心。
祥金百鍊乃利器,桐尾方焦逢赏音
河东臬府幕下士,飞传来作朝正使。
太和岭上盗已空,旌旗尽是官军红。
杀人如麻道路绝,朝狐暮枭竞巢穴。
严风歘起霜倒飞,塞日黯淡寒无辉。
子来未几遽言归,使我东望泪沾衣。
岂不闻并州少年游侠子,手携玉龙最轻死。
并州将军刘越石,夜半登临长啸起。
汾河直来绕郡城,雁门离石寒峥嵘。
老旻四叶弹丸地,大梁全师劳再征。
一朝征贼辄破碎,大将不诛天失刑。
为子作歌歌愤激,眼中太行如动色。
安得壮士射乌弓,为落搀抢连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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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赏音】知音。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桐】

桐【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正韻》徒紅切《集韻》《韻會》徒東切,音同。《說文》桐,榮也。《爾雅·釋木》榮,桐木。《書·禹貢》嶧陽孤桐。《傳》嶧山特生之桐,中琴瑟。《詩·鄘風》椅桐梓漆,爰伐琴瑟。《草木疏》分靑、白、赤三種。《陳翥桐譜》列六種:紫桐、白桐、膏桐、刺桐、赬桐、梧桐。

《禮·月令》季春之月,桐始華。

《遁甲書》梧桐可知月正閏歲。生十二葉,每邊六,葉從下數,一葉爲一月,有閏則十三葉。視葉小處,則知閏何月。立秋之日至期,一葉先墜。

《博雅》桐,痛也。《儀禮·喪服志》母喪,削杖桐也。

空桐,北荒地名。《爾雅·釋地》南戴日爲丹穴,北戴斗極爲空桐。

桐過,邑名。《前漢·地理志》屬定襄郡。

姓。《姓苑》桐君著《藥錄》。

《集韻》《類篇》《韻會》他東切《正韻》佗紅切,音通。《類篇》輕脫貌。《前漢·武帝五子傳》無桐好逸。

《漢·安世房中歌》桐生茂豫。《顏師古曰》桐讀爲通,言草木通達而生也。

《類篇》杜孔切,音動。《莊子·讓王》自投桐水。桐一作椆,司馬本作洞。

叶徒黃切,音唐。《史記·龜筴傳》邦福重寶,聞於旁鄕。殺牛取革,被鄭之桐。

【尾】

尾【寅集上】【尸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音委。《說文》微也。从倒毛在尸後。《玉篇》鳥獸魚蟲皆有之。

末後稍也。《易•未濟》狐濡其尾。《書•君牙》若蹈虎尾。

《詩•邶風》瑣兮尾兮,流離之子。《註》瑣,細。尾,末也。

《戰國策》王若能爲此尾。《註》終也。

東方星名,十八度尾爲大辰。

次名。《禮•月令》日月會於鶉尾,斗建申之辰也。

底也。《爾雅•釋水》瀵大出尾下。《註》尾猶底也。言其源深出於底下者名瀵。瀵猶灑散也。

《書•堯典》仲春鳥獸孶尾。《註》乳化曰孳,交接曰尾,因物之生育,驗其氣之和也。

陪尾,山名,在江夏安陸縣。一名橫尾。一曰負尾。

姓。《左傳》殷民六族有尾勺氏。

漢劉虞吏尾敦。

【方】

方【卯集下】【方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船也。

《易·坤卦》六二直方大。《註》地體安靜,是其方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圜者中規,方者中矩。《淮南子·天文訓》天道曰圓,地道曰方。方者主幽,圓者主明。

《易·觀卦》君子以省方觀民設敎。《疏》省視萬方。《詩·大雅》監觀四方。《周禮·天官·冢宰》辨方正位。《註》別四方。《釋文》視日景,以別東西南北四方,使有分別也。《禮·內則》敎之數與方名。《註》方名,如東西也。

《易·未濟》君子以愼辨物居方。《疏》各居其方,皆得安其所。《詩·大雅》萬邦之方,下民之王。《箋》方,猶嚮也。《疏》諸言方者,皆謂居在他所,人嚮望之,故云:方,猶嚮也。

道也。《易·恆卦》君子以立不易方。《註》方,猶道也。《禮·樂記》樂行而民鄕方。《註》方,猶道也。

《易·復卦》后不省方。《註》方,猶事。《疏》不省視其方事也。

術也,法也。《易·繫辭》方以類聚。《疏》方謂法術性行。《左傳·昭二十九年》官修其方。《註》方,法術。

放也。《書·堯典》方命圯族。《釋文》方,放也。

有之也。《詩·召南》維鵲有巢,維鳩方之。《傳》方,有之也。

今也。《詩·秦風》方何爲期。《箋》方今以何時爲還期。《莊子·天地篇》方且本身而異形。《註》凡言方且者,言方將有所爲也。

穀始生未實也。《詩·小雅》旣方旣皁。《箋》方,房也。謂孚甲始生而未合時也。

倂也。《儀禮·鄕射禮》不方足。《註》方,猶倂也。

旁出也。《儀禮·大射禮》左右曰方。《註》方,旁出也。

板也。《儀禮·聘禮》不及百名,書於方。《註》方,板也。《禮·中庸》布在方策。《註》方,板也。策,也。

常也。《禮·檀弓》左右就養無方。《註》方,猶常也。

文也。《禮·樂記》變成方謂之音。《註》方,猶文章也。

義之宜也。《左傳·隱三年》臣聞愛子,敎之以義方。

《閔二年》授方任能。《註》方百事之宜也。

比方也。《論語》子貢方人。《何晏註》比方人也。

《博雅》方,大也,正也。

祭名。《詩·小雅》以社以方。《傳》迎四方氣於郊也。

地名。《詩·小雅》侵鎬及方。《註》鎬,方,皆北方地名。

姓。《詩·小雅》方叔涖止。《傳》方叔,卿士也。

官名。《周禮·夏官·司馬》職方氏,土方氏,懷方氏,合方氏,訓方氏,形方氏。《前漢·朱雲傳註》尚方,少府之屬官也,作供御器物。

醫方。《史記·扁鵲傳》乃悉取其禁方書,盡與扁鵲。《前漢·郊祀志》少君者,故深澤侯人主方。《註》侯家人主方藥也。

《廣韻》《集韻》符方切,音房。方與,縣名。《前漢·高帝紀》沛公攻胡陵方與。《註》音房預,屬山陽郡。

《集韻》蒲光切,音旁。彷或作方。《前漢·揚雄傳》方皇於西淸。《註》方皇,猶彷徨也。

文紡切。蝄或作方。《周禮·夏官·方相氏》敺方良。《註》方良,罔兩也。木石之怪夔罔兩。《張衡·東京賦》腦方良。《註》方良,草澤之神也。○按《說文》作蝄蜽。

《集韻》甫兩切,音倣。效也。

《韻補》叶膚容切《道藏·左夫人歌》騰躍雲景轅,浮觀霞上空。霄軿縱橫舞,紫蓋記靈方。

【焦】

焦【巳集中】【火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卽消切《集韻》《韻會》《正韻》兹消切,。火所傷也。《玉篇》火燒黑也。

炙也。《禮·月令》其味苦,其臭焦。《註》火之臭味也。凡苦焦者皆屬焉。《左傳·哀二年》卜戰龜焦。《禮·問喪》傷腎乾肝焦肺。《史記·越世家》苦身焦思。

《史記·扁鵲傳》別下于三焦膀胱。《註》正義曰:八十一難云:三焦者,水穀之道路也,氣之所終始也。上焦在心下,下鬲在胃上也。中焦在胃中,脘不上不下也。下焦在臍下,當膀胱上口也。《廣韻》別作膲。

國名。《左傳·僖二十九年》虞虢焦滑霍揚韓魏皆姬姓也。《註》焦在陝縣。《史記·周本紀》褒封神農之後于焦。《註》地理志,弘農陝縣有焦城,故焦國也。

《秦本紀》圍焦降之。《註》括地志云:焦城在陝州城內東北百步,因焦水爲名。周同姓所封。◎按左傳之焦姬姓,神農之後乃姜姓,其所封當別是一焦。周本紀註亦云:在陝縣。誤。

姓。《廣韻》神農後,以國爲氏,出南安。

晉邑名。《左傳·僖三十一年》許君焦瑕。《註》晉河外五城之二邑。

《詩·小雅》整居焦穫。《爾雅·釋地》十藪,周有焦穫。《註》今扶風瓠中是也。

《晏子·外篇》東海有蟲,巢于蟁睫,命曰焦冥。

焦明,鳥名。《司馬相如·上林賦》掩焦明。《註》焦明似鳳。通作鷦。

《韻會》通作燋。詳燋字註。《集韻》或作㸈。

《集韻》慈焦切《正韻》慈消切,音樵。《集韻》焦夷,楚地名。《左傳·僖二十三年》楚伐陳取焦夷。《註》焦,譙縣也。夷一名城父。皆陳邑。

與憔通。《班固·答賔戲》朝爲榮華,夕而焦。

《集韻》將由切,音啾。屬。

【逢】

逢【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集韻》《韻會》符容切,音縫。《說文》遇也。从辵,峯省聲。《正韻》値也。《左傳·宣三年》不逢不若。《書·洪範》子孫其逢吉。

《正韻》迎也。《揚子·方言》逢、迎,逆也。自關而西。或曰迎,或曰逢。

逆也。《前漢·東方朔傳》逢占射覆。《註》逆占事,猶言逆刺也。

大也。《禮·儒行》衣逢掖之衣。《註》衣掖下寬大也。

閼逢,歲名。《爾雅·釋天》太歲在甲曰閼逢。《註》言萬物鋒芒欲出,壅遏未通也。

與縫通。《禮·玉藻》深衣縫齊倍要。《註》縫,或爲逢。

有逢,國名。《左傳·昭二十年》有逢伯陵因之。《註》逢伯陵,殷諸侯。

姓。齊逢丑父。

《廣韻》《韻會》蒲蒙切《集韻》《正韻》蒲紅切,音蓬。鼓聲也。《詩·大雅》鼉鼓逢逄。

《前漢·司馬相如傳封禪書》大漢之德,逢涌原泉。《註》逢讀若㷭,言如熢火之升,原泉之流。

叶符方切,音房。《韓愈詩》蕭條千萬里,會合安可逢。叶上江、下鄕。◎按从夅者,音龎。从夆者,音縫、音蓬。《顏氏家訓》逄、逢之別,豈可雷同。

【赏】

賞【酉集中】【貝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書兩切《集韻》《韻會》《正韻》始兩切,音曏。《說文》賜有功也。《書·大禹謨》賞延于世。

《仲虺之誥》功懋懋賞。《周禮·天官·大宰》三載,則計羣吏之治而誅賞之。

《戰國策》故賞韓王,以近河外。《註》賞,猶勸也。

《類篇》一曰玩也,嘉也。《陶潛·移居詩》奇文共欣賞。

凡貽與者亦曰賞。《柳宗元·送薛存義序》于其往也,賞以酒肉,重之以辭。

姓。《姓纂》晉人賞慶,註《周易》。

【音】

音【戌集中】【音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於今切,音隂。《說文》聲也。生於心,有節於外,謂之音。宮商角徵羽,聲。絲竹金石匏土革木,音也。从言,含一。《書·舜典》八音克諧。《禮·樂記》變成方謂之音。《疏》方謂文章,聲旣變轉和合,次序成就文章謂之音。音則今之歌曲也。《周禮·春官·大師》以六律爲之音。《疏》以大師吹律爲聲,又使其人作聲而合之,聽人聲與律呂之聲合,謂之爲音。《詩序》情發於聲,聲成文,謂之音。《疏》此言聲成文謂之音,則聲與音別。樂記註:雜比曰音,單出曰聲。記又曰:審聲以知音,審音以知樂,則聲音樂三者不同,以聲變乃成音,音和乃成樂,故別爲三名。對文則別,散則可以通。季札見歌《秦》曰:此之謂夏聲。公羊傳曰:十一而稅頌聲作,聲卽音也。下云治世之音,音卽樂也。是聲與音樂各得相通也。

《易·中孚》翰音登于天。《禮·曲禮》雞曰翰音。

姓。見《姓苑》。

《正韻》於禁切。與䕃通。《左傳·文十七年》鹿死不擇音。《杜預註》音,所茠䕃之處。古字借用。○按註借用,是古字聲同,皆相假借,且釋文作於鳴反,不作去聲讀,正韻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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