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草荒神籍

出自:元代·张翥《清明游包家山 其二》

拼音:[yě][cǎo][huāng][shén][jí]

平仄:仄仄平平平

太液曾来鹄,高台旧影娥。
美人黄土尽,故国白云多。
野草荒神籍,宫莲怨棹歌。
羌儿洗马处,斜日满寒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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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草荒】谓杂草丛生,耕地荒芜。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野】

野【酉集下】【里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埜音也。《說文》郊外也。《易·同人》同人于野,亨。《疏》野,是廣遠之處。《詩·魯頌》駉駉牡馬,在坰之野。《傳》邑外曰郊,郊外曰野。

《周禮·地官·遂人》掌邦之野。《註》郊外曰野,此野爲甸稍縣都。

《周禮·秋官》縣士掌野。《註》地距王城二百里以外至三百里曰野。

《韻會》朴野。《論語》質勝文則野。《禮·檀弓》故騷騷爾則野。《疏》田野之人,急切無禮。

官名。《左傳·昭十八年》使野司,縣士也。《禮·月令》季春之月,命野虞,毋伐桑柘。《註》野虞,謂主田及山林之官。

地名。《書·禹貢》原隰底績,至于豬野。《傳》猪野,地名。《左傳·宣十七年》晉人執晏弱于野王。《註》野王縣,今屬河內。

《昭二十五年》齊侯唁公于野井。《註》濟南祝阿縣東有野井亭。

鉅野,縣名。見《前漢·地理志》。

藪名。《書·禹貢》大野旣豬。《周禮·夏官·職方氏》河東曰兗州,其山鎮曰岱山,其澤藪曰大野。

東野,複姓。《呂氏春秋》東野稷以御見莊公。

《莊子·逍遙遊》野馬也,塵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註》野馬者,遊氣也。

《博雅》野雞,雉也。

《廣韻》《正韻》承與切《集韻》上與切。與墅同。《集韻》田廬也。《正韻》此正古墅字,田下已从土,後人以其借爲郊野字,復加土字。

《集韻》演女切,音與。郊外也。

《韻補》叶賞呂切,音暑。《詩·邶風》之子于歸,遠送于野。協上羽下雨。《左傳·昭二十五年》童謠曰:鸐鵒之羽,公在外野,往饋之馬。馬,音姥。

叶烏果切,倭上聲。《後漢·隴坻歌》念我所欲,飄然曠野。登高遠望,涕泣雙墮。

叶常御切,音樹。《班固·西都賦》罘網連紘,籠山絡野。列卒周匝,星羅雲布。

【草】

草【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屮《唐韻》采老切《集韻》在早切《韻會》《正韻》采早切,音懆。《說文》作艸,百卉也。經典相承作草。《書·禹貢》厥草惟繇。《詩·小雅》在彼豐草。《禮·祭統》草艾則墨,未發秋政,則民弗敢草也。《註》草艾,謂艾取草也。《論衡》地性生草,山性生木。《大戴禮·易本命》食草者善走而愚。

《史記·陳丞相世家》惡草具進。《註》草,粗也。

《篇海》苟其禮也。《疏》草次,猶造次也。

《詩·小雅》勞人草草。《傳》草草,勞心也。

《易·屯卦》天造草昧。《疏》言天造萬物于草創之始。

《前漢·淮南王傳》常召司馬相如等視草廼遣。《註》謂爲文之草藳。《百官志註》一曹有六人,主作文書起草。《後漢·寵傳》蕭何草律。

《魏志·衞覬傳》覬好古文,隷、草無所不善。

姓。《正字通》草中。

《韻補》脞五切,徂上聲。《徐幹·齊都賦》焚梗林,燎圃草。

此苟切,凑上聲。《邊讓·章華賦》攜西子之弱腕兮,援毛嬙之素肘。形便纖以嬋娟兮,若流風之靡草。

《說文》自保切,音皁。草斗,櫟實也,一曰橡斗子。《徐鉉曰》今俗以此爲艸木之艸,別作皁字,爲黑色之皁。案櫟實可染白爲黑,故曰草,通用。今俗書或从白从十,或从白从七,皆無意義。

【荒】

荒【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呼光切,音肓。《說文》蕪也。一曰草掩地也。《周語》田疇荒蕪。《韓詩外傳》四穀不升謂之荒。《爾雅·釋天》果不熟爲荒。

廢也。《書·蔡仲之命》無荒棄朕命。《傳》無廢棄我命。

大也。《詩·周頌》天作高山,大王荒之。《書·益稷》惟荒度土功。《傳》大治度水土之功。

《書·禹貢》五百里荒服。《爾雅·釋地》觚竹、北戸、西王母、日下,謂之四荒。

掩也。《詩·周南》南有樛木,葛藟荒之。

空也。《吳語》荒成不盟。

蒙也。《禮·喪大記註》在旁曰帷,在上曰荒。

《集韻》同慌。《楚辭·哀郢》荒忽其焉極。

通肓。《史記·扁鵲列傳》搦髓腦揲荒。《註》荒,膏荒也。

地名。《水經注》荒谷東岸有冶父城。《梁元帝·覽賦》夕瞻荒谷之寺。

歲名。《爾雅·釋天》大歲在己曰大荒落。

姓,見《通志·氏族略》。

【神】

神【午集下】【示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晨。《說文》天神,引出萬物者也。《徐曰》申卽引也,天主降氣,以感萬物,故言引出萬物。

《皇極經世》天之神棲乎日,人之神棲乎目。

神明。《書·大禹謨》乃聖乃神。《孔傳》聖無所不通,神妙無方。《易·繫辭》隂陽不測之謂神。《王弼云》神也者,變化之極,妙萬物而爲言,不可以形詰。《孟子》聖而不可知之謂神。

鬼神。陽魂爲神,隂魄爲鬼。氣之伸者爲神,屈者爲鬼。

諡法。《史記》民無能名曰神。

姓。漢騎都尉神矅。

升人切,音伸。《張衡·東京賦》神荼副焉。《註》海中神名。神,音伸。荼,音舒。

叶時連切,音禪。《焦仲卿詩》念與世閒辭,千萬不復全。故作不良計,勿復怨鬼神。《班固·答賓戲》言通帝王,謀合聖神,殷說夢發於傅巖,周望兆動於渭濱。《註》神,叶時連切。濱,叶,下从旦。《禮·郊特牲》所以交於旦明之義。鄭康成云:旦當爲神,篆字之譌。《莊子》有旦宅而無情死,亦讀爲神。蓋昔之傳書者遺其上半,因譌爲旦耳。此說甚是,非旦可作神也。

【籍】

籍【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20画部外筆画:14画

《廣韻》《集韻》《韻會》秦昔切《正韻》前歷切,書以記錄政事,故曰籍。《左傳·昭十五年》王謂籍談曰:昔而高祖,司晉之典籍。

戸籍。《史記·蕭何世家》高祖入關,何獨先走丞相府,收圖籍,以是具知天下戸口阨塞。

尺籍,所以書軍令。

門籍。置牒于門,以案出入。《前漢·元帝紀》令從官給事宮司馬門中者,得爲父母兄弟通籍。《註》籍者,爲尺二竹牒,記其年紀、名字、物色,挂之宮中,案省相應,乃得入也。

租籍。《管子·國蓄篇》租籍者,所以彊求也。《註》在工商曰租籍。

籍田。《禮·祭義》天子爲籍千畝,諸侯爲籍百畝。《詩疏》籍之言借也。借民力治之,故謂之籍田。《五經要義》天子籍田以供上帝之粢盛,所以先百姓而致孝享也。籍,蹈也。言親自蹈履于田而耕之也。

籍籍,語聲也。《前漢·江都易王傳》國中口語籍籍。

狼籍。《史記·蒙恬傳》此四君者皆爲大失,以是籍于諸侯。《註》言惡聲狼籍,布于諸國。

姓。晉籍談,漢籍福。

《正韻》詞夜切,音謝。《前漢·義縱傳》治敢往少溫籍。《註》言無所含容也。

地名。《史記·秦本紀》靈公十年城籍姑。《括地志》籍姑,在同州韓城縣北三十五里。

叶檣龠切《左思·詠史詩》陳平無產業,歸來翳負郭。長卿還成都,壁立何廖廓。四賢豈不偉,遺烈光篇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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