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
綜【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集韻》《韻會》子宋切,琮去聲。《說文》織縷也。《玉篇》持絲交。《列女傳》推而往,引而來者,綜也。
又《易·繫辭》錯綜其數。《疏》綜謂總聚。《史記·周本紀》綜其實不然。《前漢·宣帝紀贊》綜核名實。
【名】
名【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武幷切《集韻》《韻會》彌幷切《正韻》眉兵切,音詺。《說文》自命也。从口从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見,故以口自名。《玉篇》號也。《廣韻》名字也。《春秋·說題》名,成也。《左傳·桓六年》九月丁卯,子同生,公問名于申繻。對曰:名有五,有信,有義,有象,有假,有類。
又自呼名也。《禮·曲禮》父前子名,君前臣名。
又呼人之名也。《禮·曲禮》國君不名卿老世婦。
又名譽也。《易·乾卦》不易乎世,不成乎名。
又《春秋·說題》名,大也。《書·武成》告于皇天后土,所過名山大川。《疏》山川大,乃有名,名大互言之耳。
又名號也。《儀禮·士昏禮》請問名。《疏》問名,問姓氏也。名有二種,一是名字之名,一是名號之名。孔安國註尚書,以舜爲名。鄭君目錄,以曾子爲姓名,亦據子爲名,皆是名號爲名者也。今以姓氏爲名,亦名號之類。《周語》有不貢,則修名。《註》名謂尊職貢之名號。
又號令也。《周語》言以信名。《註》信,審也。名,號令也。
又文字也。《儀禮·聘禮》不及百名書于方。《註》名書,文也,今謂之字。《疏》名者,卽今之文字也。《周禮·秋官·大行人》諭書名。《註》書名,書之字也,古曰名。
又《春秋·解題》名,功也。《周語》勤百姓以爲己名。《註》功也。
又《釋名》名,明也,明實事使分明也。
又《爾雅·釋訓》目上爲名。《註》眉眼之閒。《說文》引《詩·齊風》作猗嗟䫤兮。
又姓。《廣韻》左傳楚大夫彭名之後,唐名初撰公侯政術十卷。
又與命通。《史記·天官書》免七命。《註》免星有七名。
又《張耳傳》亾命遊外黃。《註》脫名逃籍也。
又《集韻》忙經切,音冥。與銘同。志也。詳金部銘字註。
又《集韻》彌正切,洺去聲。與詺同。目諸物也。詳言部詺字註。
又叶彌延切,音綿。《道藏歌》挺自嘉會,金書東華名。賢安密所戒,相期陽洛汧。
又叶莫陽切,音辭》子父易封,三王守名。延延百載,以有成王。
又叶必仞切,音儐。《張華鮑元泰誄》烈考中丞,妙世顯名。峩峩先生,誕資英俊。
【必】
必【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1画
《唐韻》音畢。《說文》分極也。从八戈。戈亦聲。《趙宧光箋》弋猶表識也,分極猶畺界也,故从八弋。
又定辭也。《詩·齊風》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
又專也。《揚子·太經》赤石不奪,節士之必。《註》石不可奪堅,丹不可奪赤,猶節士之必專也。
又期必也。《論語》子絕四,毋意,毋必。
又審也。《後漢·劉陶傳》所與交友,必也同志。
又果也。《後漢·宣帝紀贊》孝宣之治,信賞必罰。
又必育,人名。燧人氏之佐也。《羣輔錄》必育受稅俗。《註》受賦稅及徭役,所宜施爲也。
又《字彙補》赤犮必力。山名。河水所出也。見僧宗泐記。
又《古今字考》幷列切,音縪。組也。《周禮·冬官考工記》玉人之事,天子圭中必。《註》謂以組約其中央,以備失墜。◎按周禮考工釋文,必卽組也,讀如縪者,俗讀之也。弓檠之䪐从韋,正譌欲舉以駁《說文》,迂矣,當以《說文》爲正。
又按必字不从心,《字彙》幷入心部。《正字通》因之,取其形似,便於檢閱爾。
【核】
核【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下革切,音覈。果中核也。《爾雅·釋木》桃李醜核。《禮·曲禮》賜果于君前,其有核者懷其核。
又《玉藻》食棗、桃、李,弗致于核。
又籩實曰核,豆實曰殽。《詩·小雅》殽核維旅。傳核,加籩也。箋桃梅之屬。
又通覈。《周禮·地官·大司徒》三曰丘陵,其植物宜覈物。《註》覈,李梅之屬。
又剋核。《莊子·人閒世》剋核太甚,則必有不肖之心應之。
又綜核。《前漢·宣帝紀》綜核名實。
又肴覈,與殽核同。《班固·典引》斟酌道德之淵源,肴覈仁義之林藪。
又《正韻》胡德切,音劾。義同。
又《集韻》《正韻》胡骨切,䰟入聲。果核也。
又《說文》古哀切《集韻》柯開切,音陔。《說文》蠻夷以木皮爲篋,狀如籢尊。
又《集韻》《正韻》居諧切,音皆。義同。
又根核也。
又口漑切,音慨。檐也。
又戸代切,音㤥。義同。
【实】
實【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1画
〔古文〕宲音失。《說文》實,富也。从宀从貫。貫,貨貝也。《廣韻》誠也,滿也。《增韻》充也,虛之對也。《易·本義》乾一而實,坤二而虛。《孟子》充實之謂美,充實而有光輝之謂大。《宋程頤曰》心有主則實,實則外患不能入。
又華實。《晉語》華則榮矣,實之不知,請務實乎。《史記·商鞅傳》貌言華也,至言實也。
又物成實也。《爾雅·釋草》果臝之、括樓昺疏。實卽子也。《禮·月令》季春,乃爲麥祈實。《註》謂於含秀求其成也。
又品物也。《左傳·莊二十二年》庭實旅百。《註》庭之所實有百品,言物備也。
又《襄三十一年》其輸之,則君之府實也。
又軍實。《左傳·襄二十四年》齊社,蒐軍實。杜註祭社,因閱數軍器。
又《儀禮·特牲饋食》實豆籩。《註》謂取籩豆實之也。《周禮·春官·小宗伯註》豆實實於罋,簋實實於篚。
又具數也。《史記·始皇本紀》使黔首自實田。《註》謂令民自具頃畝實數也。
又《唐六典》凡里有手實法,歲終,具民之年與地闊狹爲鄕帳。
又驗也。《後漢·光武紀》使各實二千石,以下至黃綬。
又事跡也。《史記·莊周傳》率皆虛語,無事實。《韓非傳》反舉浮淫之蠹,加之功實之上。
又當也。《書·呂》閱實其罪。《註》使與法相當也。
又是也。《詩·大雅》實墉實壑。
又姓。
又《正字通》脂利切,音至。與至同。《禮·雜記》計於適者曰:吾子之外私寡大夫不祿,使某實。《註》言爲計而至此也。《增韻》實,亦作寔。《韻會》實寔分爲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