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
桃【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徒刀切,音陶。《說文》果也。《爾雅·釋木》旄,冬桃。榹,山桃。《禮·月令》仲春桃始華。《內則》桃曰膽之。《疏》桃多毛,拭治令靑滑如膽。
又桃諸。《王肅云》諸,菹也,今之藏桃也。
又《典術》桃,五木之精,仙木也。《禮·檀弓》君臨臣喪,以巫祝桃茢執戈。《左傳·昭四年》桃弧棘矢,以除其災。《後漢·禮儀志》爲桃印,施門戸,以止惡氣。
又含桃,櫻桃也。《爾雅》謂之楔。
又桃氏,攻金之工也。《周禮·冬官考工記》桃氏爲刃。
又胡桃。《名物志》謂之羌桃。
又銚芅曰羊桃。《爾雅·釋草》萇楚,銚芅。
又桃枝,竹名。《爾雅·釋草》桃枝四寸有節。
又《本草》豬苓名地烏桃。
又桃蟲,鷦也。一名巧婦。《詩·周頌》肇允彼桃蟲,拚飛維鳥。
又桃林,地名,在華山東。《書·武成》放牛桃林之野。
又老桃,宋地。《左傳·隱十年》公會齊侯、鄭伯于老桃。
又水名。《山海經》樂遊之山,桃水出焉。
又姓。《姓苑》戰國桃應,晉桃豹。
又《集韻》他彫切,音祧。長枋,可以持物于器中者。
又《集韻》上與切,音墅。抒物器也。
又《集韻》直紹切,音趙。與㸠同。《博雅》板也。
【花】
花【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蘤《唐韻》《集韻》《正韻》呼瓜切,音譁。《正字通》草木之葩也。《歐陽修·花品序》洛陽人稱花曰某花某花,稱牡丹則直曰花。
又地名。《廣州志》南海縣有花田。
又姓。唐有花驚定。《杜甫詩》成都猛將有花卿。《通志·氏族略》宋有尚書郞花尹。
又《韻補》音訶。《棗據詩》延首觀神州,廻晴盻曲阿。芳林挺修榦,一歲再三花。《說文》本作華。榮也。从艸,象華葉垂敷之形,亏象蔕萼也。《唐韻古音》按花字,自南北朝以上不見于書,晉以下書中閒用花字,或是後人攺易。唯《後漢書·李諧·述身賦》曰:樹先春而動色,草迎歲而發花。
又云:肆雕章之腴旨,咀文藝之英華。花字與華用。而五經、諸子、楚辭、先秦、兩漢之書,皆古文相傳,凡華字未有攺爲花者。考太武帝始光二年三月初造新字千餘,頒之遠近,以爲楷式,如花字之比,得非造于魏晉以下之新字乎。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又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又《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又《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又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又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又《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又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又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又黑水,國名,卽韐。
又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又姓。
又《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又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又《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又《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又《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又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又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又《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又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又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又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又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又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又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又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又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又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又《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又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又姓。
又《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又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又《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又《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又《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又《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又《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又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又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又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又《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银】
銀【戌集上】【金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語巾切《集韻》《韻會》《正韻》魚巾切,音誾。《說文》白金也。《爾雅·釋器》白金謂之銀。《前漢·食貨志》朱提銀,重八兩,爲一流,直一千五百八十,它銀一流直千。《註》朱提,縣名,出善銀。
又黃銀。《山海經·臯塗之山註》黃銀出蜀中,與金無異,但上石則色白。
又《唐書·房齡黃銀帶。
又《寶藏論》銀有十七種,天生牙出銀坑內石縫中,狀如亂絲,色紅者上,入火紫白,如草根者次之。銜黑石者最奇,生樂平鄱陽產鉛之山,一名龍牙,一名龍鬚。生銀出石精好。
又水銀。《前漢·劉向傳》水銀爲江海。《桂海虞衡志》邕州丹砂盛處,椎鑿有水銀自然流出。
又烏銀。《本草綱目》藏器曰:今人用硫黃熏銀,再宿瀉之,則色黑。工人用爲器,養生家以器煑藥,可辟惡。
又姓。《正字通》漢銀木。明正德雞澤知縣銀鏡。
又地名。《公羊傳·昭十一年》會于屈銀。《左傳》《穀梁》作厥憖。
又《集韻》州名。陝西白狄地,北周立銀州。
又《字彙》上聲。《黃香·九宮賦》眄旭歷而銳銀。《註》猶鑽硏。
又《同文鐸》與垠同。《荀子·成相篇》守其銀。
又《字彙補》廉鍔也。《大戴禮》銀手如斷,是卜商之行也。
又《韻補》叶音沿。《楊方·合歡詩》修途曲且險,秋艸生兩邊。黃華如沓金,白華如散銀。
【河】
河【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乎哥切《集韻》《韻會》《正韻》寒歌切,音何。水名。《說文》水出敦煌塞外崑崙山,發源注海。《春秋·說題辭》河之爲言荷也。荷精分佈,懷隂引度也。《釋名》河,下也。隨地下處而通流也。《前漢·西域傳》河有兩源,一出蔥嶺,一出于闐。于闐在南山下,其河北流,與蔥嶺河合,東注蒲昌海,潛行地下。南出於積石,爲中國河云。《書·禹貢》導河積石,至于龍門。《爾雅·釋水》河出崑崙,色白,所渠幷千七百一川,色黃,百里一小曲,千里一曲一直。
又九河。《書·禹貢》九河旣道。《傳》九河,徒駭一,太史二,馬頰三,覆釜四,胡蘇五,六,絜七,鉤盤八,鬲津九。
又三河,謂河南,河北,河東也。《後漢·光武紀》三河未澄,四關重擾。
又《小學紺珠》以黃河,析支河,湟中河爲三河。
又兩河,謂東河,西河也。《爾雅·釋地》兩河閒曰冀州。
又州名。《廣輿記》古西羌地,秦漢屬隴西,唐曰河州,明置河州衞。
又梗河。星名。《甘氏星經》梗河三星,在大角帝座北。
又銀河,天河也。
又《趙崇絢雞肋》道家以目爲銀河。
又酒器也。《乾子》裴鈞大宴有銀河,受一斗。
又淘河,鳥名。見《爾雅·釋鳥註》。
又姓,明河淸,長沙人。字从月从㢲作。
【通】
通【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統平聲。《說文》達也。《正韻》徹也。《易·繫辭》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禮·學記》知類通達。
又亨也,順也。《禮·儒行》上通而不困。《註》謂仕則上達乎君,不困于道德之不足也。《易·節卦》不出戸庭,知通塞也。
又暢也。《爾雅》四時和爲通正。《註》通,平暢也。
又總也。《禮·王制》以三十年之通制國用。《註》通計三十年所入之數,使有十年之餘也。
又開也。《前漢·何武傳》通三公官。《註》謂更開置之也。
又道之也。
又凡人往來交好曰通。《前漢·季布傳》非長者勿與通。
又《陸賈傳》剖符通使。
又書名。《白虎通》班固著。《風俗通》應劭著。
又書首末全曰通。《後漢·崔實傳》宜寫一通。
又凡物色純者謂之通。《周禮·春官·司常》通帛爲旃。《註》通帛,無他物之飾也。
又通鼓。《周禮·地官·鼓人》以金鐸通鼓。《疏》司馬振鐸,將軍以下卽擊鼓,故云通鼓。
又井地名。《前漢·法志》方里爲井,井十爲通。
又《廣韻》州名。
又《韻會》馬矢曰通。《後漢·戴就傳》以馬通薰之。
又《左傳·杜預註》旁淫曰通。
又叶他郞切,音湯。《東方朔·七諫》身寢疾而日愁兮,情沈抑而不揚。衆人莫可與論道兮,悲精神之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