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争十丈百丈身

出自:元代·杨维桢《题履元陈君万松图》

拼音:[qún][zhēng][shí][zhàng][bǎi][zhàng][shēn]

平仄:平平平仄仄仄平

紫芝道人天思精,南来新画青松障。
东家画水西家山,积弃陈缣忽如忘。
突然槎牙生肺肝,元气淋漓迫神王。
亟呼圆瓦倒墨汁,尽写髯官立成仗。
群争十丈百丈身,气敌千人万人将。
交柯玉锁混鳞甲,屈铁金绳殊骨相。
石斗雷霆白日倾,雨走蛡龙青天上。
前身要是僧择仁,五百蜿蜒见情状。
天台老林亦画松,三株五株成冗长。
我家东越大松冈,五鬣苍苍郁相望。
门前两个赤婆娑,上有玄禽语相向。
雕龙梓客朝取材,伏虎将军夜偷饷。
安得射洪好绢百尺强,令泫阴森移叠嶂。
鼓以轩辕之瑟五十弦,共写江声入悲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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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百丈】1.极言高﹑深或远。 2.牵船的篾缆。 3.借指井绳。 4.唐代名僧怀海﹐住洪州百丈山﹐因以为号﹐称"百丈禅师"。参阅《景德传灯录.洪州百丈山怀海禅师》。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群】

群【未集中】【羊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7画

《五經文字》羣,俗作群。

【争】

爭【巳集中】【爪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二手而曳之,爭之道也。《廣韻》競也。《書·大禹謨》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汝惟不伐,天下莫與汝爭功。

《玉篇》諫也。

訟也。《增韻》理也,辨也。《禮·曲禮》分爭辨訟,非禮不決。

姓。《正字通》印藪有爭不識,爭同。

《集韻》側逬切,箏去聲。義同。

《廣韻》本作諍,諫諍也,止也。《孝經·諫諍章》天子有爭臣七人。《韻會》俗作争,非。

【十】

十【子集下】【十部】康熙筆画:2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韻會》是執切《集韻》寔入切《正韻》寔執切,音拾。《說文》十,數之具也。一爲東西,丨爲南北,則四方中央具矣。易,數生于一,成于十。《易·繫辭》天九地十。《前漢·韓安國傳》利不十者,不易業。

通作什。《孟子》或相什百。《前漢·谷永傳》天所不饗,什倍於前。《枚乗傳》此其與秦地相什,而功相百。

《韻會》令官文書借作拾。

《陸游老學菴筆記》轉平聲,可讀爲諶。白樂天詩:綠浪東西南北路,紅欄三百九十橋。宋文安公宮詞:三十六所春宮館,一一香風送管絃。鼂以道詩:煩君一日殷勤意,示我十年感遇詩。

【丈】

丈【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直兩切《集韻》《韻會》雉兩切《正韻》呈兩切,長上聲。十尺曰丈。《前漢·律歷志》十分爲寸,十寸爲尺,十尺爲丈,十丈爲引。

《左傳·昭三十二年》以令役於諸侯,屬役賦丈。《疏》屬聚下役,課賦尺丈。

《哀元年》廣丈高倍。《註》壘厚一丈高二万。

《禮·曲禮》若非飮食之客,則布席,席閒函丈。《註》函,容也。

長老之稱。《易·師卦》師貞丈人吉。

朋友尊稱。《長編》富鄭公稱范文正公曰范十二丈。

釋氏所居曰方丈。《杜甫詩》方丈渾連水。

《杜甫詩》百丈誰家上瀨船。《註》百丈,牽船篾也。《說文》从又持十。俗加點,非。《正譌》丈借爲扶行之杖。老人持杖,故曰丈人。別作杖,通。

【百】

百【午集中】【白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1画

〔古文〕博陌切,音伯。《說文》十十也。从一白。數十十爲一百。百,白也。十百爲一貫。貫,章也。《徐曰》章,以詩言之一章也。百亦成數。會意字。《前漢·律歷志》紀于一,協于十,長于百,大于千,衍于萬。

眾多也。《易·繫辭》百官以治。《書·堯典》平章百姓。《後漢·明帝紀》百蠻貢職。

百里,劒名。百錬,刀名。見《古今注》。

百鷯。鳥名。見《大戴禮》。

百足,蟲名。《博物志》百足,一名馬蚿。

百合,草名。《譚子化書》山蚯化爲百合。

地名。隋百泉縣,唐百文縣。

國名。《北史·百濟傳》百濟國,馬韓之屬,在遼東之東。

姓。百豐,列子弟子。

複姓。《風俗通》秦百里奚之後,其先虞人,家于百里,因氏焉。

《韻會》《正韻》莫白切,音陌。勵也。《左傳·僖二十八年》距躍三百,曲踴三百。《註》言每跳皆勉力爲之。

唐謂行杖人曰五百。《後漢·曹節傳註》五百字,本爲伍佰。伍,當也。佰,道也。使之導引,當道陌中,以驅除也。《續志》五百赤幘絳褠,卽今行鞭杖者,亦作伍佰。

叶伯各切,音博。《前漢·季布傳》得黃金百,不如得季布諾。《易林》營城洛邑,周公所作。世建三十,歷年八百。

叶畢吉切,音必。《歐陽修·潭園詩》一華聊一醉,盡醉猶須百。而我病不㱃,對花空嘆息。

【身】

身【酉集中】【身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失人切《集韻》《韻會》《正韻》升人切,音申。《說文》躬也,象人之身。《爾雅·釋詁》我也。《疏》身,自謂也。《釋名》身,伸也。可屈伸也。《廣韻》親也。《九經韻覽》軀也。總括百骸曰身。《易·艮卦》艮其身。

《繫辭》近取諸身。《書·伊訓》檢身若不及。《孝經·開宗明義章》身體髮膚,受之父母。

《詩·大雅》大任有身。《傳》身,重也。《箋》重爲懷孕也。《疏》以身中復有一身,故言重。

告身。《唐書·選舉志》擬奏受皆給以符,謂之告身。

《史記·西南夷傳》身毒國。《註》索隱曰:身音捐。

《韻補》叶尸連切。《楊方·合歡詩》我情與子合,亦如影追身。寢共織成被,絮用同功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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