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
兩【子集下】【入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㒳《唐韻》《正韻》良獎切《集韻》《韻會》里養切,良上聲。《說文》再也。《易·繫辭》兼三才而兩之。
又《玉篇》匹耦也。《周禮·天官·大宰之職》以九兩繫邦國之民。《註》兩猶耦也,所以協耦萬民,聯繫不散,有九事也。
又《韻會》匹也。《左傳·閔二年》重錦三十兩。《註》三十匹也。
又車數曰兩。《後漢·吳祐傳》載之兼兩。《註》車有兩輪,故稱兩。
又《玉篇》二十四銖爲兩。
又《雞林類事》四十曰麻兩。
又《史記·平準書》更鑄四銖錢,其文爲半兩。
又《南史·齊和帝紀》百姓及朝士皆以方帛塡胸,名曰假兩。
又《唐韻》《集韻》《韻會》力讓切《正韻》力仗切,良去聲《詩·召南》百兩御之。
【家】
家【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音加。《說文》家居也。《爾雅》戸牖之閒謂之扆。其內謂之家。《詩·周南》宜其室家。《註》家謂一門之內。
又婦謂夫曰家。《孟子》女子生而願爲之有家。
又一夫受田百畝,曰夫家。《周禮·地官》上地家七人,中地家六人,下地家五人。《註》有夫有婦,然後爲家。
又大夫之邑曰家,仕於大夫者曰家臣。《左傳·襄二十九年》大夫皆富,政將在家。
又天家,天子之稱。《蔡邕·獨斷》天子無外,以天下爲家。
又居其地曰家。《史記·陸賈傳》以好畤田地,善往家焉。
又著述家。《前漢·武帝紀》表章六經,罷黜百家。
又《太史公自序》成一家之言。
又家人,易卦名。
又姓。漢劇令家羨,宋家鉉翁。
又《集韻》古胡切,音姑。《詩·豳風》予未有室家。叶上据荼。
又《小雅》復我邦家。叶上居樗。
又與姑同。大家,女之尊稱。漢曹世叔之妻班昭稱大家,卽超妹。
又叶古俄切,音歌。《古雉朝飛操》我獨何命兮未有家,時將暮兮可奈何。
又《孔臧·蓼賦》苟非德義,不以爲家。安逸無心,如禽獸何。
又叶古暮切,音固。《焦氏·易林》三足孤鳥,靈明爲御。司過罰惡,自殘其家。《說文》从宀,豭省聲。周伯溫曰:豕居之圈曰家,故从宀从豕。後人借爲室家之家。○按《六書故》作①,人所合也。从㐺,三人聚宀下,①之義也。乑古族字,乑譌爲豕,《說文》謂从豭省,無義。①字从宀从㐺,或从宀从乑。乑字从亻从人人,與㐺形近。
又。
【合】
合【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音盒。《說文》合口也。
又《玉篇》同也。《易·乾卦》保合太和。《詩·小雅》妻子好合。
又配也。《詩·大雅》天作之合。《前漢·貨殖傳》蘗麴鹽豉千合。《註》師古曰:蘗麴以斤石稱之,輕重齊則爲合。鹽豉以斗斛量之,多少等亦爲合。合者,相配耦之言耳。
又會也。《禮·王制》不能五十里者,不合于天子。《註》合,會也。
又聚也。《論語》始有曰:苟合矣。《註》合,聚也。
又答也。《左傳·宣二年》旣合而來奔。《註》合,答也。
又閉也。《前漢·兒寬傳》封禪告成,合祛于天地神明。《註》李奇曰:祛,開散。合,閉也。
又六合。《莊子·齊物論》六合之外,聖人存而不論。《梁元帝·纂要》天地四方曰六合。
又黍名。《禮·曲禮》黍曰薌合。
又《文中子·問易篇》黃帝有合宮之聽。
又合黎,地名。《書·禹貢》導弱水,至于合黎,餘波入于流沙。
又州名。《廣韻》秦爲巴郡,宋爲宕渠郡,後魏置合州,蓋涪漢二水合流之處,因以名之。
又參合,代地。《史記·韓王信傳》入居參合。
又鉅合在平原,合騎在高城,漢侯國。見《史記·建元以來王子侯者年表》。
又重合縣屬勃海郡,合鄕縣屬東海郡。
又合浦,郡名。見《前漢·地理志》。
又《廣韻》器名。《正韻》合子,盛物器。
又《廣韻》姓也。《左傳》宋大夫合左師。
又子合,西域國名。《前漢·西域傳》西夜國王,號子合王。《後漢·西域傳》子合國,去疏勒千里。
又通作闔。《戰國策》意者,臣愚而不闔於王心耶。《註》闔合同。
又與郃通。《史記·魏世家》築雒隂合陽。《註》郃水之北。
又《高祖功臣侯表》高祖兄仲廢爲合陽侯。
又《唐韻》《正韻》古沓切《集韻》《韻會》葛合切,音閤。《廣韻》合,集也。
又《集韻》兩龠爲合。《前漢·律歷志》量者,龠合升斗斛也,所以量多少也。
又合龠爲合,十合爲升。《註》合龠一作十龠,又合者,合龠之量也。
又叶許及切,音翕。《張衡·思賦》何孤行之焭焭兮,孑不羣而介立。感鸞鷖之特棲兮,悲淑人之希合。
【葬】
葬【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則浪切,音髒。《說文》从死在茻中,一其中,所以薦之。《禮·檀弓》國子高曰:葬者,藏也。
又《集韻》才浪切,音臓。義與藏同。
又《正韻》兹郞切,音臧。《周禮·地官》族師,以相葬埋。劉昌宗引《漢書·尹賞傳》枯骨後何葬,協乎聲讀。《韻學集成》或作塟,見《三輔黃圖》。
【庐】
廬【寅集下】【广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6画
《唐韻》力居切《集韻》《韻會》《正韻》凌如切,音閭。《說文》寄也。秋冬去,春夏居。《詩·小雅》中田有廬。《箋》中田,田中也。農人作廬焉,以便田事。
又《玉篇》屋舍也。《集韻》粗屋總名。《易·剝卦》小人剝廬。《左傳·襄二十三年》則猶有先人之敝廬在,君無所辱命。
又,徙有庌也。
又直宿,舍也。《前漢·金日磾傳》小疾臥廬。《註》殿中所止曰廬。《班固·西都賦》周廬千列。《註》直宿曰廬。
又國名。《周語》廬由荆嬀。《註》廬,嬀姓之國,荆嬀,廬女爲荆夫人也。
又邑名。《楚語》以王如廬。《註》廬,楚邑。
又州名。《隋書·地理志》廬江郡,開皇初改爲廬州。
又山名。《廬山記》周威王時,有匡俗廬君,故山取其號。
又《正韻》龍都切,音盧。《周禮·冬官考工記》秦無廬。《註》廬讀爲纑,謂矛戟柄竹攢柲。或曰摩䥨之器。
又與籚同。《集韻》籚或作廬。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又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又《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又《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又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又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又《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又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又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又黑水,國名,卽韐。
又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又姓。
又《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又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又《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
【傍】
傍【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步光切《集韻》《韻會》蒲光切。通旁。《說文》近也。《廣韻》側也。
又姓。唐北地羌豪傍企本。
又《集韻》補朗切,音縍。左右也。《賈子保傅篇》成王之生,仁者養之,孝者强之,四聖傍之。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正韻》倚也。《集韻》亦近也。或作並䧛。
又《正韻》補耕切,音綳。《詩·小雅》四牡彭彭,王事傍傍。《朱傳》傍傍然不得已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