烛剪金钗燕尾分

出自:元代·萨都剌《姑苏台奉别侍御王继学》

拼音:[zhú][jiǎn][jīn][chāi][yàn,yān][wěi,yǐ][fēn,fèn]

平仄:平仄平平平仄平

骢马霜台好使君,碧罗衫色透春云。
帘垂绶带虾须细,烛剪金钗燕尾分
四海名高瞻北斗,五弦调古和《南薰》。
姑苏台下人无数,争看门生拜主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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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烛剪】剪除烛花的剪刀。
【金钗】1.妇女插于发髻的金制首饰﹐由两股合成。 2.借指妇女。 3.石斛的别名。见明李时珍《本草纲目.草九。石斛》。
【钗燕】钗上之燕状镶饰物。传说佩之吉祥。语本《太平御览》卷七一八引《洞冥记》﹕"元鼎元年﹐起招灵阁。有神女留一玉钗与帝﹐帝以赐赵婕妤。至昭帝元凤中﹐宫人犹见此钗﹐共谋欲碎之。明旦视之匣﹐唯见白燕直升天﹐故宫人作玉钗﹐因改名玉燕钗﹐言其吉祥。"
【燕尾】1.燕子的尾羽。 2.燕尾分叉像剪刀,因用以摹状末端分叉的东西。 3.本指颜真卿书体中捺脚处的一种独特风格,是捺笔结束时,先用力顿挫,再轻挑出锋所致。后人临颜体,捺划收笔出锋时,提笔空收笔锋,如张开的剪刀,乃为病笔。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烛】

烛【巳集中】【火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集韻》持中切,音蟲。旱灼也。本作爞。或省。通作蟲。《字彙》俗作燭字。非。(燭)《唐韻》之欲切《集韻》《韻會》朱欲切,音囑。《說文》庭燎火燭也。《廣韻》燈燭。《禮·曲禮》燭至起。《周禮·秋官·司烜氏》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

《玉篇》照也。《前漢·武帝紀》日月所燭,莫不率。

《爾雅·釋天》四時和謂之玉燭。《註》道光照也。《梁書·文帝紀》太平玉燭,爾乃議之。

《楚辭·天問》日出不到燭龍何燿。

星名。《史記·天官書》燭星,狀如太白,其出也不行,見則滅,如星非星,如雲非雲,名曰歸邪。歸邪出,必有歸國者。漢元鳳四年,燭星見奎婁閒。

南天燭,藥名。赤者名文燭。木而似草。故又名南燭草。

石燭,一名水肥,一名石脂,一名石液。

姓。《左傳·僖二十八年》若使燭之武見秦君,師必退。

去聲。《前漢·武帝紀》見光集於雲壇,一夜三燭。《註》服虔曰:燭,音炷。師古讀如字。

《唐韻正》音朱。《張衡·東京賦》德寓天覆,輝烈光燭,狹三王之趢趗,軼五帝之長驅。

《唐韻正》後魏渴燭渾民,亦作可足渾民,又作可朱渾民。(燭)

【剪】

剪【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卽淺切《韻會》子淺切《正韻》子踐切,箋上聲。《玉篇》俗翦字。

【金】

金【戌集上】【金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今。《易·繫辭註》天地之數,五五相配以成金木水火土。《疏》地四與天九相得,合爲金。《書·洪範》五行,四曰金,金曰從革。《傳》金可以攺更。《疏》可銷鑄以爲器也。《又》從革作辛。《傳》金之氣味。《疏》金之在火,別有腥氣,非苦非酸,其味近辛,故云金之氣味。

金有五色。《說文》五色金,黃爲之,長久薶,不生衣。百煉不輕,從革不違,西方之行,生於土。《爾雅·釋器》黃金謂之璗,其美者謂之鏐,白金謂之銀,其美者謂之鐐。《書·禹貢》厥貢惟金三品。《傳》金銀銅也。《前漢·食貨志》金有三等,黃金爲上,白金爲中,赤金爲下。《註》白金,銀也。赤金,丹陽銅也。師古曰:金者五色,黃金、白銀、赤銅、靑鉛、黑鐵。

《公羊傳·隱五年》百金之魚。《註》百金,猶百萬也。古者以金重一斤,若今萬錢矣。《莊子·逍遙遊》不過數金。《註》百金,金方寸,重一斤爲一金。百金,百斤也。《史記·平準書》黃金一斤。《註》索隱曰:如淳云:時以錢爲貨,黃金一斤直萬錢,非也。

臣瓚云:秦以一鎰爲一金,漢以一斤爲一金,是其義也。董彥遠曰:漢一斤金四兩,直二千五百文。《正字通》或曰古十兩爲一斤。兵法:興師一萬,日費千金。燕昭王以千金養士,皆此數也。非若今人以二十四銖爲一金也。

樂有八音,一曰金。《左傳·成十二年》金奏作于下。《疏》金奏,擊鐘以爲奏樂之節。金,謂鐘及鎛也。《周禮·春官·鍾師》掌金奏。

兵也。《禮·中庸》衽金革。《朱註》金戈兵之屬。

《韻會》軍行鉦鐸曰金。《釋名》金鼓。金,禁也,爲進退之禁也。《前漢·李陵傳》聞金聲而止。《註》金,鉦也。一名鐲。

黃色也。《前漢·宣帝紀》金芝九莖,產於函德殿銅池中。《註》金芝,色像金也。《李白·宮中行樂詞》柳色黃金嫩。

堅也。《前漢·司馬相如傳》上金隄。《註》金隄,言水之隄塘,堅如金也。《賈誼·過秦論》金城千里。

官名。《周禮·秋官》職金掌凡金、玉、錫、石、丹靑之戒令。《魏志·王修傳》行司金中郞將。《唐書·百官志》更金部曰司金。《遼史·國語解》隂山採金置冶採鍊,名山金司。《元史·世祖紀》置淮南淘金司。

《前漢·百官公卿表》更名執金吾。《註》金吾,鳥名也,主辟不祥。天子出行,職主先導,以禦非常,故執此鳥之象,因以名官。《古今注》金吾,棒也。以銅爲之,黃金塗兩末,謂爲金吾御史大夫。司隷校尉,亦得執焉。

《論語·摘輔象》風后受金法。《註》金法,言能決理是非也。

地名。《五音集韻》金州,周爲附庸國,魏於安康縣置東梁州,後周攺爲金州。

《前漢·地理志》金城郡。《註》昭帝始元六年置。應劭曰:初築城得金,故曰金城。臣瓚曰:稱金,取其堅也。《方輿勝覽》楚威王置金陵邑,因其地有王氣,埋金鎮之,故名。

山名。《廣輿記》在鎮江府城西北江中,唐裴頭陀於此開山得金,故名。

《述異記》黃金山,生交讓樹。《又》南金山有師子獸。

臺名。《白帖》燕昭王置千金于臺上,以延天下之士,故謂黃金臺。

花名。《五代史·附錄》湯城淀池多異花。一曰旱金,大如掌。

樹名。《洞冥記》影蛾池北有生金樹。破之皮閒有屑,如金而色靑,亦名靑金樹。

草名。《周禮·春官·鬱人註》鬱金香草,宜以和鬯。

《拾遺記》祖梁國獻蔓金苔。《正字通》百兩金,藥名。

《唐本草》牡丹,亦名百兩金。

古天子號。《帝王世紀》少昊氏以金德王,故號金天氏。

國號。《金史·太祖紀》國有金水,源產金,故號大金。

姓。《五音集韻》古天子,金天氏之後。

漢複姓。金留氏,出《姓苑》。

書名。《前漢·蕭望之傳》金布令甲。《註》金布者,令篇名也。其上有府庫金錢布帛之事,因以名篇令甲者其篇甲乙之次。《唐書·藝文志》海蟾子元英還金篇一卷。《宋史·藝文志》叢金訣一卷。

神名。《前漢·郊祀志》或言益州有金馬碧雞之神。《註》金形似馬,碧形似雞。

闕門名。《前漢·公孫弘傳》待詔金馬門。《註》武帝時更名魯班門爲金馬門。

金精,珠名。見《博雅釋珠》。

鍾名。《拾遺記》帝顓頊有浮金之鍾。

星名。《酉陽雜俎》北斗第三星曰視金。《淸異錄》高麗謂星曰屑金。

金丹。《抱朴子·金丹卷》神人授之金丹仙經。

石名。《淮南子·地形訓》黃澒五百歲生黃金。《註》澒,水銀也。黃金,石名。

去聲。《字彙補》音噤。《荀子·解蔽篇》金口閉舌。

《韻補》叶居良切,音疆。《易林》剛柔相傷,火爛銷金。

【钗】

釵【戌集上】【金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楚佳切《集韻》《韻會》初佳切,音叉。《說文》筓屬。本只作叉,此字後人所加。《玉篇》婦人岐筓也。《司馬相如·美人賦》玉釵挂臣冠。《秦嘉·與婦徐淑書》今致寶釵一雙,可耀首。《曹植·美女篇》頭上金爵釵。

金釵股,藥名。《本草綱目》李時珍曰:石斛,狀似金釵,故名。

忍冬藤,解毒。亦號金釵股。

《韻補》叶稱支切,音鴟。《繁欽·定情詩》何以慰別離,耳後玳瑁釵。

叶千古切,音楚。《毛詩·註疏》欲買赭,不謂竈下有黃土。欲買釵,不謂山中自有楛。

【燕】

燕【巳集中】【火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於甸切《集韻》《韻會》《正韻》伊甸切,。古人重言之。《詩·邶風》燕燕于飛。《玉篇》俗作鷰。《集韻》亦作䴏。

《禮·學記》燕朋逆其師,燕辟廢其學。《註》燕,猶褻也。

與醼通。《廣韻》醼飮,古無酉,今通用。《詩·小雅》我有旨酒,嘉賔式燕以敖。《儀禮》燕禮第六。

《集韻》與宴通。安也,息也。《易·中孚》初九虞吉,有他不燕。《疏》燕,安也。《詩·小雅》悉率左右,以燕天子。《傳》以安待天子。《又》或燕燕居息。《傳》燕燕,安息貌。《齊語》昔聖王之處士也,使就閒燕。《註》閒燕,猶淸淨也。

《廣韻》烏前切《集韻》《韻會》因蓮切《正韻》因肩切,音煙。《玉篇》國名。《爾雅·釋地》燕曰幽州。《詩·大雅》溥彼韓城,燕師所完。《朱傳》燕召公之國。◎按鄭箋云:燕,安也。讀去聲。今从朱傳。

《左傳·隱五年》衞人以燕師伐鄭。《註》南燕國今東郡燕縣。《疏》燕有二國,一稱北燕,故此註言南燕,以別之。世本燕國姞姓。地理志:東郡燕縣南燕國姞姓,黃帝之後也。

姓。《廣韻》邵公奭封燕,爲秦所滅,子孫以國爲氏。漢有燕倉。〇按史記仲尼弟子傳:燕伋字思。是春秋時,卽有燕姓也。

《集韻》於殄切,音蝘。本作宴。引爾雅宴宴,居息也。〇按爾雅疏引小雅北山,或燕燕居息。考爾雅釋文及北山釋文,俱無作上聲讀者,惟大雅韓奕:韓姞燕譽。釋文云:燕,于遍反。

於顯反。可証燕之有上聲也。

【尾】

尾【寅集上】【尸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音委。《說文》微也。从倒毛在尸後。《玉篇》鳥獸魚蟲皆有之。

末後稍也。《易•未濟》狐濡其尾。《書•君牙》若蹈虎尾。

《詩•邶風》瑣兮尾兮,流離之子。《註》瑣,細。尾,末也。

《戰國策》王若能爲此尾。《註》終也。

東方星名,十八度尾爲大辰。

次名。《禮•月令》日月會於鶉尾,斗建申之辰也。

底也。《爾雅•釋水》瀵大出尾下。《註》尾猶底也。言其源深出於底下者名瀵。瀵猶灑散也。

《書•堯典》仲春鳥獸孶尾。《註》乳化曰孳,交接曰尾,因物之生育,驗其氣之和也。

陪尾,山名,在江夏安陸縣。一名橫尾。一曰負尾。

姓。《左傳》殷民六族有尾勺氏。

漢劉虞吏尾敦。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增韻》裂也,判也。

《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玉篇》隔也。

《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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