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恨三分国

出自:元代·陈孚《楼桑庙》

拼音:[yí][hèn][sān][fēn,fèn][guó]

平仄:平仄平平平

古庙千年后,桑阴满涿州。
乱山空北向,大火已西流。
遗恨三分国,英风百尺楼。
里人牲酒奠,想像衮龙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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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遗恨】至死没有化解的悔恨、不如意:千古遗恨深|遗恨终天。
【三分】1.谓一分为三。 2.指三国史话。 3.十分之三。
【分国】1.区分诸侯国的行政区域。 2.划分都城的行政区域。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遗】

遺【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2画

〔古文〕音夷。《說文》亡也。《易·泰卦》不遐遺。《註》用心弘大,無所遺棄也。《詩·小雅》棄予如遺。《註》言忘去不復存省也。《周禮·秋官·司刺》三曰遺忘。

《正韻》失也。《前漢·賈誼傳》功不遺矣。《後漢·桓榮傳》慮無遺計。

《集韻》餘也。《禮·樂記》有遺音者矣。《註》有不盡之音。《屈原·離騷》依彭咸之遺則。《註》遺,餘也。

留也。《書·大誥》寧王遺我大寶龜。《左傳·昭十九年》古之遺愛也。

《字彙補》便旋也。《前漢·東方朔傳》小遺殿上。《南史·謝幾卿傳》小遺沾令史。《註》卽俗言小便也。

《正字通》遺遺,與委蛇通。《戰國策》出遺遺之門。《註》言其路逶迤也。《管子·樞言篇》遺遺乎若有從治。

姓。魯費宰南遺之後。

《廣韻》《集韻》《韻會》以醉切,遺去聲。投贈也,餽也。《周禮·地官·遺人註》以物有所餽遺也。《左傳·隱元年》請以遺之。

《玉篇》余恚切《正韻》于位切,。

《集韻》徐醉切,音遂。盈之切,音怡。愈水切,音唯。義同。

《集韻》《韻會》旬爲切《等韻》似爲切。與隨同。謙以下人也。《詩·小雅》莫肯下遺。《註》遺,音隨。

【恨】

恨【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集韻》胡艮切《韻會》含艮切《正韻》下艮切,音拫。《說文》怨也。从心艮聲。一曰怨之極也。《蜀志·劉巴傳》巴不得反使,遂遠適交阯。先主深以爲恨。

悔恨也。《史記·李廣傳》王朔謂李廣曰:將軍自念豈嘗有所恨乎。廣曰:羌降者八百餘人,吾詐而盡殺之,至今大恨。

叶胡甸切,音現。《歐陽修·祭范仲淹文》自公云亡,謗不待辨。始屈終伸,公其無恨。《正字通》恨與憾聲義微別。憾意淺,恨意深,憾音輕,恨音重。

【三】

三【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弎《唐韻》《集韻》《韻會》蘇甘切《正韻》蘇監切,颯平聲。《說文》三,天地人之道也。謂以陽之一合隂之二,次第重之,其數三也。《老子·道德經》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史記·律書》數始於一,終於十,成於三。

《周禮·冬官考工記》凡兵無過三其身。

《左傳·昭七年》士文伯曰:政不可不愼,務三而已。一擇人,二因民,三從時。

《晉語》民生於三,事之如一。

《周語》人三爲衆,女三爲粲,獸三爲羣。

姓。明三成志。

漢複姓。屈原之後有三閭氏,三飯尞之後有三飯氏,三州孝子之後有三州氏。

去聲。《韻會》蘇暫切。《論語》三思而後行。

本作參。《博雅》參,三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參分其股圍。《前漢·與三同。

《韻補》叶疏簪切,音森。《詩·召南》摽有梅,其實三兮。下叶今。叁。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增韻》裂也,判也。

《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玉篇》隔也。

《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国】

國【丑集上】【囗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囗囶圀觥入聲。《說文》邦也。《周禮·夏官·量人》掌建國之法,以分國爲九州。

《冬官·考工記》匠人營國,旁三門,國中九經九緯,經涂九軌,左祖右社,面朝後市。《禮·王制》五國以爲屬,十國以爲連,二十國以爲卒,二百一十國以爲州。《孟子》大國,地方百里,次國,地方七十里,小國,地方五十里。

《周禮·地官·掌節》山國用虎節,土國用人節,澤國用龍節。《註》山國多山者,土國平地也,澤國多水者。

滅人之國曰勝國。《左傳註》勝國者,絕其社稷,有其土地也。

九州之外曰外國。亦曰絕國。《後漢·班超傳》君侯在外國三十餘年。《又》遠處絕國。

兩國相距曰敵國。《孟子》敵國不相征也。

外國來附者曰屬國。《李陵·答蘇武書》聞子之歸位,不過典屬國。《註》典,掌也。卽掌屬國之事者。

城郭國,行國。《宋程大昌備北邊對》漢西域諸國,有城郭國,有行國。城郭國,築城爲守者,行國不立城,以馬上爲國也。

姓。《姓苑》太公之後。齊有國氏,世爲上卿,宋有國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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