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fǎ][xǐ][yǐ][wéi,wèi][yú]
平仄:仄仄仄平平
堂堂鸠林师,法喜以为娱。
谈道有原委,百川会归墟。
城市挽莫留,野性山林居。
年荒拾橡栗,湿柴烧橛株。
尚怜陶与陆,问讯今何如。
当时莲社人,寥落今几馀。
脩静复西去,而独逃空虚。
蓝舆会相访,容我醉时无。
出自:金朝·赵秉文《和渊明归田园居送潘清客六首 其四》
拼音:[fǎ][xǐ][yǐ][wéi,wèi][yú]
平仄:仄仄仄平平
堂堂鸠林师,法喜以为娱。
谈道有原委,百川会归墟。
城市挽莫留,野性山林居。
年荒拾橡栗,湿柴烧橛株。
尚怜陶与陆,问讯今何如。
当时莲社人,寥落今几馀。
脩静复西去,而独逃空虚。
蓝舆会相访,容我醉时无。
【法喜】佛教语。谓闻见﹑参悟佛法而产生的喜悦。
【以为】1.认为。 2.作为,用作。 3."以之为"的省略形式。犹言让他(她)做,把它作为。 4.犹而为,而成。以,而,连词。 5.犹已为,已是。以,通"已"。
【法】
法【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佱灋翻入聲。《爾雅·釋詁》法,常也。《釋名》法,偪也。偪而使有所限也。《禮·月令》乃命太史守典奉法。《註》法,八法也。
又制度也。《禮·曲禮》謹修其法而審行之。
又禮法也。《孝經·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又曰法。
又象也。《文心雕龍·書記篇》申憲述兵,則有律令法制。法者,象也。兵謀無方,而奇正有象,故曰法。
又效法也。《易·繫辭》崇效天,法地。
又執法,星名。《史記·天官書註》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廷尉之象。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御史大夫之象。
又姓。《後漢·法雄傳》齊襄王法章之後。
又《韻補》叶敷弗切,音拂。《揚子·太經》陽氣高縣厥法,物仰其墨,莫不被則。
又叶芳未切,音廢。《歐陽修銘》奕奕明堂,萬邦從祀,豈無臣工,爲予執法。
【喜】
喜【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憘音蟢。《爾雅·釋詁》喜,樂也。《玉篇》悅也。《書·益稷》股肱喜哉。《易·否卦》先否後喜。
又聞喜,縣名。
又姓。《正字通》元順帝時喜同,明正統中喜寧。
又《集韻》虛其切,音僖。末喜,有施氏女名。《晉語》夏桀伐有施氏,有施人以妹喜女焉。
又《楚辭·天問》簡狄在臺嚳何宜,鳥致貽女何喜。《註》喜叶音羲。
又《集韻》許記切,與憙同。好也。《詩·小雅》彤弓弨兮,受言載之。我有嘉賓,中心喜之。《註》載叶子利反,喜讀去聲。《前漢·廣陵王傳》何用爲樂心所喜,出入無悰爲樂亟。《註》韋昭曰:喜,許吏反。亟,丘吏反。
又《集韻》《類篇》昌志切,音熾。與饎同。詳食部饎字註。
【以】
以【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㠯《韻會》《正韻》養里切,怡上聲。爲也。《論語》視其所以。
又因也。《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註》以魯故也。《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
又用也。《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
又《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易·師卦》能以衆正。
又《詩·周頌》侯彊侯以。《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閒民轉移執事者。
又同已。《孟子》無以,則王乎。
又古以與聲相通。《禮·燕禮》君曰:以我安。《註》猶與也。《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註》韓文與多作以。
又《集韻》與似同。《易·明夷》箕子以之。鄭氏,荀氏皆作似。
【为】
爲【巳集中】【爪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潙。《說文》母猴也。其爲禽好爪。爪母猴象也。下腹爲母猴形。王育曰:爪象形也。
又《爾雅·釋言》作,造,爲也。《書·益稷》予欲宣力四方汝爲。《洪範》有猷有爲有守。
又治也。《晉語》疾不可爲也。《註》爲,治也。
又使也。《魯語》其爲後世昭前之令聞也。《註》爲,猶使也。
又語詞。《前漢·武帝紀》何但亡匿幕北寒苦之地爲。
又姓。《廣韻》風俗通云:漢有南郡太守爲昆。《韻會》魯昭公子公爲之後。
又《廣韻》《集韻》《韻會》于僞切,音䧦。《廣韻》助也。《增韻》所以也,緣也,被也,護也,與也。《書·咸有一德》臣爲上爲德,爲下爲民。《釋文》爲上爲下之爲,于僞反。徐云:四爲字皆于僞反。
又《多士》惟我下民秉爲。《詩·大雅》福祿來爲。《箋》爲,猶助也。《釋文》于僞反,協句如字。
又叶吾何切,音莪。《詩·王風》有兔爰爰,雉離于羅。我生之初,尙無爲。我生之後,逢此百罹,尙寐無吪。
【娱】
娛【丑集下】【女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7画
《廣韻》《集韻》《韻會》元俱切《正韻》牛俱切,音虞。《說文》樂也。《張衡·西京賦》窮歡極娛。
又《集韻》五故切,音悟。義同。虞㥥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