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可便教金粟尽

出自:宋代·周紫芝《再赋木犀》

拼音:[wèi][kě,kè][biàn,pián][jiào,jiāo][jīn][sù][jìn,jǐn]

平仄:仄仄平平平仄仄

新诗几欲赋幽姿,才浅真惭秃角犀。
未可便教金粟尽,直须看到玉蟾低。
风吹香去天谁管,花趁人来我自携。
不对此郎时一醉,空令墓上揭征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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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未可】1.不可。 2.未必可以。
【可便】1.便,就。可,助词,无义。 2.犹言可要。 3.岂能。 4.戏曲衬字,无义。
【金粟】1.钱和粮谷。 2."金粟如来"的省称。 3.桂花的别名。因其色黄如金﹐花小如粟﹐故称。 4.黄色花蕊。 5.比喻灯花﹑烛花。 6.首饰名。 7.山名。在陕西省蒲城县东北。唐玄宗泰陵在此山。 8.后世泛指帝王陵墓。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未】

未【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1画

《唐韻》《集韻》《類篇》《韻會》《正韻》無沸切,音味。《說文》未,味也。六月,百果滋味已具,五行木老於未,象木重枝葉之形。《爾雅·釋天》太歲在未曰協洽。《禮·月令註》季夏者,斗建未之辰也。

《前漢·律歷志》昧薆於未。《釋名》未,昧也。日中則昃,向幽昧也。

《玉篇》未猶不也,未有不,卽有也。

未央,複姓。見《李淳風·乙巳占》。

【可】

可【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肯我切《集韻》《韻會》《正韻》口我切,音坷。《說文》肯也。《廣韻》許可也。《韻會》可者,否之對。《書·堯典》囂訟可乎。《文中子·事君篇》達人哉山濤也,多可而少怪。

僅可,未足之辭。《論語》子曰:可也。

《禮·內則》擇于諸母與可者。《註》諸母,衆妾也,可者,傅御之屬也。

所也。《禮·中庸》體物而不可遺。《註》體猶生也,可猶所也。不有所遺,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

姓。《正字通》唐諫議大夫可中正,宋紹興進士可懋。

《字彙補》苦格切,音克。《魏書·吐谷渾傳》可汗,此非復人事。《唐書·突厥傳》可汗猶單于也,妻曰可敦。

叶孔五切,音苦。《韓愈·元和聖德詩》負鄙爲難,縱則不可。出師征之,其衆十旅。

叶口箇切,軻去聲。《魏文帝·寡婦賦》伏枕兮不寐,逮平明兮起坐。愁百端兮猥來,心鬱鬱兮無可。

《集韻》歌古作可。註詳欠部十畫。

讀作何。《石鼓文》其魚隹可。《風雅廣逸註》隹可讀作惟何,古省文也。

【便】

便【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廣韻》婢面切《集韻》《韻會》《正韻》毗面切,音卞。順也,利也,宜也。《荀子·議兵篇》汝所謂便者,不便之便也。所謂仁義者,大便之便也。《前漢·趙充國傳》留屯田十二便。

習也。《禮·表記》唯欲行之浮于名也。故自謂便人。《註》亦言其謙也。辟仁聖之名,云自便習於此事之人耳。

安也。《前漢·武帝紀》便殿火。《註》凡言便殿,便宮,便坐者,所以就便安也。

卽也,輒也。《莊子·達生篇》若乃夫沒人,則未嘗見舟。而便操之也。

溲也。《前漢·張安世傳》郞有醉便殿上者,安世曰:何知非反水漿耶。

《集韻》毗連切《正韻》蒲眠切,音駢。《爾雅·釋訓》便便,辨也。《論語》便便言。

《韓詩》便便,閒雅貌。

肥滿貌。《後漢·邊韶傳》邊孝先,腹便便。

便辟,足恭也。《書·囧命》便辟側媚。

姓。漢有少府便樂成。

通平。《書·堯典》平章百姓。《史記·五帝紀》作便。互詳平字註。

叶毗賔切,音頻。《琳·車渠椀賦》玉爵不揮,欲厥珍兮。豈若陶梓,爲用便兮。《說文》从更。从人,人有不便更之。

【教】

敎【卯集下】【攴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音較。《說文》作敎上所施,下所效也。《釋名》敎,效也,下所法效也。《廣韻》敎訓也。《玉篇》敎令也。《易·觀卦》聖人以神道設敎。《書·舜典》敬敷五敎在寬。《傳》布五常之敎。

《禮·王制》明七敎以興民德。《註》七敎,父子,兄弟,夫婦,君臣,長幼,賔客,朋友也。《周禮·地官·司徒》使帥其屬,而掌邦敎。《註》敎所以親百姓,訓五品,有虞氏五,而周十有二焉。《禮·曲禮》敎訓正俗,非禮不備。《荀子·脩身篇》以善先人謂之敎。

《蔡邕·獨斷》諸侯言曰敎。《正字通》諭告之詞,其義與令同也。

《廣韻》古肴切《集韻》《韻會》《正韻》居肴切,从攴。

【金】

金【戌集上】【金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今。《易·繫辭註》天地之數,五五相配以成金木水火土。《疏》地四與天九相得,合爲金。《書·洪範》五行,四曰金,金曰從革。《傳》金可以攺更。《疏》可銷鑄以爲器也。《又》從革作辛。《傳》金之氣味。《疏》金之在火,別有腥氣,非苦非酸,其味近辛,故云金之氣味。

金有五色。《說文》五色金,黃爲之,長久薶,不生衣。百煉不輕,從革不違,西方之行,生於土。《爾雅·釋器》黃金謂之璗,其美者謂之鏐,白金謂之銀,其美者謂之鐐。《書·禹貢》厥貢惟金三品。《傳》金銀銅也。《前漢·食貨志》金有三等,黃金爲上,白金爲中,赤金爲下。《註》白金,銀也。赤金,丹陽銅也。師古曰:金者五色,黃金、白銀、赤銅、靑鉛、黑鐵。

《公羊傳·隱五年》百金之魚。《註》百金,猶百萬也。古者以金重一斤,若今萬錢矣。《莊子·逍遙遊》不過數金。《註》百金,金方寸,重一斤爲一金。百金,百斤也。《史記·平準書》黃金一斤。《註》索隱曰:如淳云:時以錢爲貨,黃金一斤直萬錢,非也。

臣瓚云:秦以一鎰爲一金,漢以一斤爲一金,是其義也。董彥遠曰:漢一斤金四兩,直二千五百文。《正字通》或曰古十兩爲一斤。兵法:興師一萬,日費千金。燕昭王以千金養士,皆此數也。非若今人以二十四銖爲一金也。

樂有八音,一曰金。《左傳·成十二年》金奏作于下。《疏》金奏,擊鐘以爲奏樂之節。金,謂鐘及鎛也。《周禮·春官·鍾師》掌金奏。

兵也。《禮·中庸》衽金革。《朱註》金戈兵之屬。

《韻會》軍行鉦鐸曰金。《釋名》金鼓。金,禁也,爲進退之禁也。《前漢·李陵傳》聞金聲而止。《註》金,鉦也。一名鐲。

黃色也。《前漢·宣帝紀》金芝九莖,產於函德殿銅池中。《註》金芝,色像金也。《李白·宮中行樂詞》柳色黃金嫩。

堅也。《前漢·司馬相如傳》上金隄。《註》金隄,言水之隄塘,堅如金也。《賈誼·過秦論》金城千里。

官名。《周禮·秋官》職金掌凡金、玉、錫、石、丹靑之戒令。《魏志·王修傳》行司金中郞將。《唐書·百官志》更金部曰司金。《遼史·國語解》隂山採金置冶採鍊,名山金司。《元史·世祖紀》置淮南淘金司。

《前漢·百官公卿表》更名執金吾。《註》金吾,鳥名也,主辟不祥。天子出行,職主先導,以禦非常,故執此鳥之象,因以名官。《古今注》金吾,棒也。以銅爲之,黃金塗兩末,謂爲金吾御史大夫。司隷校尉,亦得執焉。

《論語·摘輔象》風后受金法。《註》金法,言能決理是非也。

地名。《五音集韻》金州,周爲附庸國,魏於安康縣置東梁州,後周攺爲金州。

《前漢·地理志》金城郡。《註》昭帝始元六年置。應劭曰:初築城得金,故曰金城。臣瓚曰:稱金,取其堅也。《方輿勝覽》楚威王置金陵邑,因其地有王氣,埋金鎮之,故名。

山名。《廣輿記》在鎮江府城西北江中,唐裴頭陀於此開山得金,故名。

《述異記》黃金山,生交讓樹。《又》南金山有師子獸。

臺名。《白帖》燕昭王置千金于臺上,以延天下之士,故謂黃金臺。

花名。《五代史·附錄》湯城淀池多異花。一曰旱金,大如掌。

樹名。《洞冥記》影蛾池北有生金樹。破之皮閒有屑,如金而色靑,亦名靑金樹。

草名。《周禮·春官·鬱人註》鬱金香草,宜以和鬯。

《拾遺記》祖梁國獻蔓金苔。《正字通》百兩金,藥名。

《唐本草》牡丹,亦名百兩金。

古天子號。《帝王世紀》少昊氏以金德王,故號金天氏。

國號。《金史·太祖紀》國有金水,源產金,故號大金。

姓。《五音集韻》古天子,金天氏之後。

漢複姓。金留氏,出《姓苑》。

書名。《前漢·蕭望之傳》金布令甲。《註》金布者,令篇名也。其上有府庫金錢布帛之事,因以名篇令甲者其篇甲乙之次。《唐書·藝文志》海蟾子元英還金篇一卷。《宋史·藝文志》叢金訣一卷。

神名。《前漢·郊祀志》或言益州有金馬碧雞之神。《註》金形似馬,碧形似雞。

闕門名。《前漢·公孫弘傳》待詔金馬門。《註》武帝時更名魯班門爲金馬門。

金精,珠名。見《博雅釋珠》。

鍾名。《拾遺記》帝顓頊有浮金之鍾。

星名。《酉陽雜俎》北斗第三星曰視金。《淸異錄》高麗謂星曰屑金。

金丹。《抱朴子·金丹卷》神人授之金丹仙經。

石名。《淮南子·地形訓》黃澒五百歲生黃金。《註》澒,水銀也。黃金,石名。

去聲。《字彙補》音噤。《荀子·解蔽篇》金口閉舌。

《韻補》叶居良切,音疆。《易林》剛柔相傷,火爛銷金。

【粟】

粟【未集上】【米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音涑。《說文》嘉穀實也。《韻會小補》粟爲陸種之首,米之有甲者。《書·禹貢》四百里粟。《周禮·地官》旅師掌聚野之耡粟、屋粟、閒粟。《註》耡粟,民相助作,一井之中所出,九夫之稅粟也。屋粟,民有田不耕,所罰三夫之稅粟。閒粟,閒民無職事者所出,一夫之征粟。《爾雅·釋草註》秫謂黏粟,與穀相似,米黏。北人用之釀酒,其莖稈似禾而粗大。

地名。《穀梁傳·文十年》及蘇子盟于女粟。《前漢·地理志》左馮翊屬縣粟邑。《註》莽曰粟城。《水經注》睢水,又東逕粟縣。

水名。《水經注》居庸縣故城,魏上谷郡治,有粟水在焉。

官名。《史記·孝景紀》更命治粟內史爲大農。

國名。《北史·魏明帝紀》大延元年八月,粟特國遣使朝貢。

姓。袁紹魏郡太守粟舉。

沙謂之粟。《山海經》柜山有英水,中多丹粟。《註》細丹沙如粟也。

《廣東新語》連山有八排猺,自稱猺丁,曰八百粟。

叶思積切。《韓愈·進學解》月費俸錢,歲靡廩粟。子不知耕,婦不知織。本作。

【尽】

尽【寅集上】【尸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正字通》俗盡字,詳皿部盡字註。(盡)《唐韻》《正韻》慈忍切《集韻》《韻會》在忍切,秦上聲。《說文》器中空也。《小爾雅》止也。《玉篇》終也。《廣韻》竭也。《集韻》悉也。《易·繫辭》書不盡言,言不盡意。《左傳·哀元年》去惡莫如盡。《穀梁傳·定十年》孔子歷階而上,不盡一等。《禮·曲禮》君子不盡人之歡。《中庸》天地之道,可一言而盡也。《史記·禮書》明者,禮之盡也。《荀子·正名篇》欲雖不可盡,可以近盡也。《註》適可而止也。

《韓鄂歲華紀麗》大酺小盡。《註》月三十日爲大盡,二十九日爲小盡。

姓。見《萬姓統譜》。

《唐韻》《正韻》卽忍切《集韻》《韻會》子忍切,盡矣。

《韻會》皆也。《左傳·昭二年》韓宣子曰:周禮盡在魯矣。

《類篇》任也。《增韻》縱令也。《左傳·文十四年》公子商人,盡其家貸於公。《禮·曲禮》虛坐盡後,食坐盡前。俗作儘。

盡盡,極視盡物之貌。《荀子·非十二子篇》學者之嵬盡盡然,盱盱然。

《韻會》徐刃切《正韻》齊進切,秦去聲。亦竭也。《周語》齊國佐其語盡。《註》盡其心意,善惡褒貶,無所諱也。《世說新語》可以累心處都盡。《註》盡,猶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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