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lí][là,luò,lào][jì][bǔ][zhì]
平仄:平仄仄仄仄
人言秋日短,无事日更长。
篱落既补治,稼穑已涤场。
薄暮有微兴,悠然步东冈。
东冈枣与梨,累累半青黄。
幽菊虽未吐,已含风露香。
风物良可喜,客来有杯觞。
但使常如此,贫贱亦何伤。
出自:宋代·周紫芝《壬午秋日观桥刈穫五首 其四》
拼音:[lí][là,luò,lào][jì][bǔ][zhì]
平仄:平仄仄仄仄
人言秋日短,无事日更长。
篱落既补治,稼穑已涤场。
薄暮有微兴,悠然步东冈。
东冈枣与梨,累累半青黄。
幽菊虽未吐,已含风露香。
风物良可喜,客来有杯觞。
但使常如此,贫贱亦何伤。
【篱落】〈书〉篱笆。
【补治】修补整治。
【篱】
篱【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1画
《集韻》鄰知切,音離。笊篱,竹器。(籬)《廣韻》呂支切《集韻》《韻會》鄰知切《正韻》鄰溪切,音離。籓籬也。《釋名》籬,離也。以柴竹作之。疏離,離也。《晉書·庾袞傳》與弟子樹籬,跪而授條,曰:幽顯易操,非君子意。
又笊籬,竹杓。
又叶良何切。《楚辭·招魂》軒輬旣低,步騎羅些。蘭薄戸樹,瓊木籬些。《正韻》亦作蘺、㰚。
【落】
落【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盧各切《集韻》《韻會》《正韻》歷各切,音洛。《禮·王制》草木零落,然後入山林。
又《爾雅·釋詁》落,始也。
又《左傳·昭七年》楚子成章華之臺,願與諸侯落之。《註》宮室始成,祭之爲落。
又叔孫爲孟鐘,饗大夫以落之。《註》以豭豬血釁鐘曰落。
又《博雅》居也。《綱目集覽》人所聚居,故謂之村落、屯落、聚落。
又《後漢·竇憲傳》躡冒頓之區落。
又蕃籬曰虎落。《前漢·鼂錯傳》爲中周虎落。《註》以竹篾相連遮落之也。
又廢也。《莊子·天地篇》子高曰:夫子盍行耶,無落吾事,耕而不顧。
又落落,不相入貌。《老子·道德經》落落如石。
又牢落。《司馬相如·上林賦》牢落陸離。
又陸落。《論衡》見文吏便而儒生陸落,則詆訾儒生,以爲淺短,稱譽文吏,謂之深長。
又拓落。《揚雄·解嘲》何爲官之拓落也。
又《韻會》錯落,閒厠貌。
又歲名。《爾雅·釋天》太歲在巳曰大荒落。
又星名。《史記·天官書》軍西爲壘,旁有一大星爲北落。
又山名。《水經注》伊水東北過郭落山。
又草名。《本草》土落,生嶺南山谷。
又角落,生江西山谷,似茱萸,獨莖。
又木名。《爾雅·釋木》檴,落。《疏》檴,一名落,可作杯圈,皮韌,繞物不解。
又姓。《通志·氏族略》漢有落下閎。
又與絡通。《莊子·秋水篇》落馬首,穿牛鼻。《前漢·李廣傳》上召禹刺虎,禹從落中斫絕纍,上壯之。《師古註》謂當時繦絡之而下也。
又《唐韻古音》讀路。《晉庾闡·弔賈誼文》張高弦悲聲激柱落。叶下濩韻。
【既】
旣【卯集下】【无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居豙切《集韻》《韻會》居氣切,音曁。《說文》小食也。从皀㒫聲,論語曰:不使勝食旣。○按今《論語》作氣。
又《玉篇》已也。《易·小畜》旣雨旣處。《詩·召南》亦旣見止,亦旣覯止。
又《博雅》盡也。《易·旣濟疏》旣者,皆盡之稱。《書·舜典》旣月。《左傳·桓元年》日有食之旣。
又《博雅》旣,失也。
又與漑同。《史記·五帝紀》帝嚳旣執中而徧天下。《註》徐廣曰:古旣字作水旁。
又《集韻》几利切,音冀。義同。
又許旣切,音欷。餼或作旣。饋客芻米也。《禮·中庸》旣廩稱事。《註》旣讀爲餼。餼廩,稍食也。《正字通》俗旣字。旣字中匕作丨二。
【补】
補【申集下】【衣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音圃。《說文》完衣也。《急就篇註》修破謂之補。《詩·大雅》袞職有闕,惟仲山甫補之。
又助也。《周禮·秋官·小行人》若國札䘮,則令賻補之。
又益也。《前漢·董仲舒傳》凡所爲屑屑,夙興夜寐,務法上古者,又將無補與。
又數也。《韻會》十兆曰經,十經曰垓,十垓曰補。
又邑名。《鄭語》鄢、蔽、補、丹、依、㽥、歷、莘,君之土也。《註》八邑也。
又姓。《通志·氏族略》補氏。《正字通》唐中常侍補眞。㽥字比照考証蔽字條改正。
【治】
治【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乿《唐韻》直之切《集韻》《韻會》澄之切《正韻》陳知切,音持。水名。《說文》水,出東萊曲城陽丘山,南入海。
又水,出泰山。《前漢·地理志》泰山郡南武陽冠石山,治水所出,南至下邳入泗。
又《集韻》湯來切,音胎。水名。水出鴈門郡。《前漢·地理志》鴈門郡隂館累頭山,治水所出,東至泉州入海。
又理也。《周禮·天官》大宰以九職任萬民,七日嬪婦,化治絲枲。
又盈之切,音怡。義同。
又《廣韻》《集韻》《韻會》直利切《正韻》直意切,音穉。亦理也。《荀子·修身篇》少而理曰治。
又習也。《周禮·春官·大宗伯》治其大禮。
又校也。《戰國策》皆無敢與趙治。
又有所求乞也。《周禮·地官·旅師》凡新甿之治,皆聽之。
又監督也。《周禮·地官·鄕師》用役則帥其民而至,遂治之。
又聽獄之成辭亦曰治。《周禮·秋官·方士》凡都家之士所上治,則主之。《註》所上治,謂獄訟之小事,不附罪者也。
又才多亦曰治。《左傳·莊九年》鮑叔曰:管夷吾治于高傒,使相可也。《註》言管仲治理政事之才多于敬仲。
又道家靜室曰治。《六朝詩話》送謝靈運於杜治,猶今之宮觀也。
又所都之處曰治。《前漢·田儋傳》更王膠東,治卽墨。《註》治,謂都之也。
又州郡所駐曰治,如蜀刺史曰治成都,揚刺史曰治會稽。《毛氏韻增》治字本平聲,脩治字借爲去聲,經典釋文治字平聲皆無音,假借治道平治字,直吏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