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
爭【巳集中】【爪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二手而曳之,爭之道也。《廣韻》競也。《書·大禹謨》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汝惟不伐,天下莫與汝爭功。
又《玉篇》諫也。
又訟也。《增韻》理也,辨也。《禮·曲禮》分爭辨訟,非禮不決。
又姓。《正字通》印藪有爭不識,爭同。
又《集韻》側逬切,箏去聲。義同。
又《廣韻》本作諍,諫諍也,止也。《孝經·諫諍章》天子有爭臣七人。《韻會》俗作争,非。
【加】
加【子集下】【力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古牙切《集韻》《韻會》《正韻》居牙切,也。《玉篇》益也。《論語》又何加焉。
又《廣韻》上也,陵也。《論語》吾亦欲無加諸人。《註》陵也。
又《增韻》施也,著也。《禮·冠義》醮於客位三加彌尊加有成也。
又《韻補》叶居何切,音哥。《東方朔·七諫》蓬艾親入御于牀第兮,馬蘭踸踔而日加。棄捐葯芷與杜衡兮,余奈世之不知芳何。
又叶居之切,音姬。《三略》柔有所設,剛有所施。弱有所用,彊有所加。
【祖】
祖【午集下】【示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組。《玉篇》父之父也。
又先祖,始祖,通謂之祖。《詩·小雅》似續妣祖。《禮·喪服小記》別子爲祖。
又《說文》始廟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匠人》左祖右社。
又《廣韻》始也,上也,本也。《禮·中庸》祖述堯舜。《仲尼燕居》如此則無以祖洽於衆。《前漢·食貨志》舜命后稷,以黎民祖饑。《孟康註》謂黎民始饑也。
又法也。《禮·鄕飮酒義》亨狗於東方,祖陽氣之發於東方也。
又習也。《魯語》祖識地德。
又祭道神曰祖。共工之子曰修,好遠遊,舟車所至,靡不窮覽,故祀以爲祖神。祖者,徂也。《詩·大雅》仲山甫出祖。《註》祖,將行犯軷之祭也。《左傳·昭七年》公將往,夢襄公祖。
又姓。祖已之後,出范陽。
又《集韻》咨邪切,音。《前漢·地理志》安定郡有祖厲縣。
又神名。《山海經》祖狀之尸。《註》音如柤棃之柤。
又叶阻渚切,音樹。《張衡·東京賦》敺以就役,惟力是視。百姓弗能忍,是用息肩於大漢,而欣戴高祖。
【逖】
逖【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他歷切,音踢。《說文》遠也。《書·牧誓》逖矣,西土之人。
又《多士》移爾遐逖。
又遠之也。《書·多方》離逖爾土。《左傳·僖二十八年》糾逖王慝。《註》有惡于王者,糾而遠之。
又逖逖,欲利貌。《楚辭·九章》悼來者之逖逖。
又《字彙》借作惕。《易·渙卦》血去逖出。《韻會》同逷。《集韻》亦作狄。
【鞭】
鞭【戌集中】【革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左傳·僖二十三年》左執鞭弭,右屬櫜鞬。《禮·曲禮》乗路馬,必朝服載鞭策,不敢授綏。《周禮·地官·司市》凡市入,則胥執鞭度守門。《史記·三皇紀》以赤鞭鞭草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