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pán][jù,jū][qǐ][qiáng][wū]
平仄:平平仄平平
高榆百馀年,其大数十围。
修柯遏云日,老蘖干虹霓。
嗟尔拥肿材,大匠已见遗。
何人失剪伐,养此顽钝姿。
夏叶穴虫蚁,繁柯蔽凉飔。
寒凭烈风怒,号白陵冬曦。
鸾凤不女巢,所藏鸦与鸱。
吾宁爱弹射,念尔不适宜。
蟠据起墙屋,斧斤谅难施。
去恶不慎微,既成安可追。
【蟠据】盘踞;占据。
【墙屋】1.房屋。 2.指墙和屋顶等建筑物的外表部分。
【蟠】
蟠【申集中】【虫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附袁切《集韻》符袁切,音煩。《爾雅·釋蟲》蟠,䑕婦。《註》甕器底蟲。
又《韻會》蒲官切,音盤。伏也,曲也,屈也。《揚子·太經》龍蟠于泥。
又委也。《禮·樂記》及夫禮樂之極乎天,蟠于地。
又蟠木。《大戴禮》乗龍而至四海,東至于蟠木。通作盤。《袁公·諸葛亮贊》初九龍盤。
又《集韻》蒲波切,音婆。《陸雲·贈鄭曼季詩》所謂伊人,在澗之阿。虎質山嘯,龍輝淵蟠。
【据】
据【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九魚切《集韻》《韻會》《正韻》斤於切,音居。《說文》戟挶也。《詩·豳風箋》韓詩云:口足爲事曰拮据。
又《集韻》《韻會》《正韻》居御切,音據。手病也。
又與據通。《前漢·揚雄傳》潭思渾天,參摹而四分,之極於八十一,旁則三摹九据,極之七百二十九贊,亦自然之道也。《註》据,今據字,猶位也,處也。
又《酷吏傳贊》趙禹据法守正。
又《司馬相如·大人賦》据以驕騖。《註》張揖云:据,直項也。(據)《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居御切,音鋸。《說文》杖持也。《論語》據於德。
又《廣韻》依也。《易·困卦》困于石,據于蒺藜。《詩·邶風》亦有兄弟,不可以據。《左傳·僖五年》享祀豐潔,神必據我。《註》據猶安也。
又引也,援也。《爾雅疏序》事有隱滯,援據徵之。
又按也。《禮·玉藻》君賜稽首據掌,致諸地。《疏》覆左手按於右手之上也。《老子·道德經》猛獸不據。《註》以爪按拏曰據。
又拒守也。《史記·趙奢傳》先據北山上者勝。
又姓。明宣德漏刻博士據成。
又《集韻》其踞切,音遽。有形之貌。與莊子覺則蘧蘧然之蘧同。
又《史記註》訖逆切,音戟。《呂后紀》見物如蒼犬,據高后掖。
又叶求於切,音蘧。《史記·龜筴傳》事有所疾,亦有所徐。物有所拘,亦有所據。通作据。見据字註。
【起】
起【酉集中】【走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音杞。《說文》能立也。《釋名》起,舉也。平舉體也。《禮·曲禮》請業則起,請益則起。《孟子》雞鳴而起。
又《書·益稷》元首起哉。《疏》言無廢事業。
又《禮·孔子閒居》無聲之樂,氣志旣起。《註》起,猶行也。
又《禮·儒行》雖危起居,竟信其志。《註》起居,猶舉事動作也。
又《論語》起予者,商也。《疏》起,猶發也。
又姓。《廣韻》出《何氏姓苑》。
又《韻補》叶口舉切。《易林》明德訖終,虎亂滋起。叶上父。
又叶去九切。《徐幹·齊都賦》羽族盛興,毛羣盡起。上蔽雲穹,下被臯藪。
又,古文。
【墙】
墻【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3画
俗牆字。
【屋】
屋【寅集上】【尸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烏谷切,音沃。《說文》居也。从尸,尸所主也。一曰尸象屋形,从至,至所至止也。《風俗通》止也。《集韻》具也。《玉篇》居也,舍也。《詩·秦風》在其板屋。《周禮·地官》考夫屋。《註》夫三爲屋,屋三爲井,出地貢者,三三相任。
又田不耕者,出屋粟。
又車蓋也。《史記·項羽本紀》項羽圍漢王滎陽,紀信誑楚,乗黃屋車,傅左纛。
又夏屋,大俎也。《詩·秦風》於我乎,夏屋渠渠。《註》夏,大也。渠渠,俎深廣貌。
又《禮·雜記》諸侯素錦以爲屋,士輤葦席以爲屋。《註》小帳覆棺者。
又地名。《春秋·隱八年》宋公齊侯衞侯盟于瓦屋。《註》周地。
又王屋,山名,在河東垣縣。
又《越南志》神屋,龜甲也。
又屋廬,複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