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宸】
宸【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植鄰切《集韻》《韻會》《正韻》丞眞切,音辰。《說文》屋宇也。《賈逵曰》室之奧者。後人稱帝居曰宸。《增韻》帝居北宸宮,故从宀从辰。亦曰楓宸。帝居高廣,惟楓修大可構也。《越語》君若不忘周室,而爲敝邑宸宇,亦寡人之願也。《正字通》本作宸,六書故又作桭。引揚雄賦柍桭註,服虔曰:柍,中央也。桭,屋梠也。◎按宸取北辰義,今人言宸極,與汎言屋梠別,宸桭合爲一,非。
【章】
章【午集下】【立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6画
《廣韻》《集韻》《韻會》諸良切《正韻》止良切,音彰。《說文》樂竟爲一章。从音从十。十,數之終也。
又采也。《書·臯陶謨》五服五章哉。《周禮·冬官考工記》畫繢之事,靑與赤謂之文,赤與白謂之章。
又明也。《易·垢卦》品物咸章。《書·洪範》俊民用章。
又文章也。《詩·小雅》維其有章矣。《箋》禮文也。
又篇章。《詩疏》詩有章句,總義包體,所以明情也。
又成事成文曰章。《孟子》不成章不達。《周語》將以講事成章。
又《周語》余敢以私勞,變前之大章。《註》表也,表明天子與諸侯異物也。
又條也,程也。《史記·高祖紀》約法三章。《太史公自序》張蒼爲章程。《註》章。歷數之章術也。
又大林木曰章。《史記·貨殖傳》千章金材。
又《爾雅·釋山疏》山形上平者名章。
又地名。《山海經》鮮山又東曰章山。
又赤水之北有章尾山。《史記·楚世家》吳大敗楚于豫章。《前漢·地理志》勃海郡屬縣章武,章鄕,會稽郡屬縣句章,西河郡千章縣,廣平國斥章,東平國章縣。《後漢·光武紀》建武六年,改春陵鄕爲章陵縣。
又官名。《周禮·春官》保章氏。《前漢·王子侯表》千章侯。《百官志》東閣主章令丞。《師古註》主章,掌大材也。《前漢·宣帝紀》元康元年置建章衞尉。
又《爾雅·釋天》太歲在庚曰上章。
又樂名。《禮·記註》大章,堯樂名。
又印章。《漢官儀》吏秩比二千石以上,銀印龜鈕其文曰章,刻曰某官之章。
又章奏。《獨斷》凡羣臣書通於天子者四,曰章,曰奏,曰表,曰駁議。
又《左傳·僖五年》日南至。《疏》步曆之始,以朔旦冬至爲首,曆之上元,其年是十一月朔旦冬,至十九年閏月盡,復得十一月。朔旦冬至,故以十九年爲一章,積章成部,積部成紀。治曆者以此章部爲法,以知氣朔。
又章甫,殷冠名。《禮·郊特牲》章甫,殷道也。
又總章,舜明堂名。
又建章,漢宫名。在長安。城西周迴二十餘里。
又姓,秦將章邯。
又諡法。《逸書》温克令儀曰章。
又國名。《左傳註》謝,章,薛,舒,呂,祝,終,泉,畢,過,此十國皆任姓。
又俗或謂舅曰章。
又《六書音義》周章,怔營貌。
又懼貌。亦作慞。
又《字彙補》與樟同。《司馬相如·子虚賦》楩楠豫章。
又與獐同。《周禮·冬官考工記》山以章。《註》讀爲獐。《韻會小補》又叶之風切,音中。《書·臯陶謨》天秩有禮,自我五禮有庸哉,同寅協恭和衷哉,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
又之亮切。同障。《禮·雜記》四面有章。
【颁】
頒【戌集下】【頁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4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符分切,音汾。《廣韻》魚大首。亦衆貌。《詩·小雅》魚在在藻,有頒其首。
又《唐韻》布還切《集韻》《韻會》《正韻》逋還切,音班。《廣韻》布也,賜也。《禮·明堂位》頒度量而天下大服。《註》頒,讀爲班。《周禮·天官·大宰》匪頒。《註》匪,分也。頒,讀爲班布之班,謂班賜也。
又《說文》鬢也。《正韻》頟兩旁曰頒。《孟子》頒白者。《註》頒,班也。頭半白班班者也。
又分也。《書·洛誥》乃惟孺子,頒朕不暇。《傳》我爲政,常若不暇。汝惟小子,當分取我之不暇而行之。《釋文》頒音班。
又甫云反。
又《說文》通作朌。《禮·王制》名山大澤不以朌。《釋文》朌讀爲頒,賦也。
又鳥名。《揚子·方言》戴勝,自關而東或謂之戴頒。
又《揚子·方言》鋪頒,索也。東齊曰鋪頒,猶秦晉言抖藪也。
又古通先韻,連切,音邊。《蘇軾·澄泥硯詩》長安新硯石同堅,不待書來遂許頒。
【琬】
琬【午集上】【玉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正韻》於阮切《韻會》委遠切,音宛。《說文》圭有琬者。《徐曰》琬謂宛然窊也,琬之言婉也,窊然象柔婉也。《廣韻》圭也。《周禮·春官·典瑞》琬圭以治德,以結好。《註》琬圭無鋒芒。
又《冬官玉人》琬圭九寸。《註》琬,猶圓也。《前漢·司馬相如傳》鼂采琬琰。《註》琬琰,美玉名。
又人名。《史記·司馬相如傳》垂綏琬琰。《註》郭璞曰:汲冢周書,桀伐岷山,得女二人,曰琬曰琰。桀愛二女,斲其名于苕華之上,苕是琬,華是琰也。
又《廣韻》烏貫切,音惋。義同。
【琰】
琰【午集上】【玉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韻會》以冉切,音䎦。《說文》璧上起美色也。从玉,炎,意兼聲。《廣韻》玉名。《韻會》琰之言炎也。光炎起也。
又圭之銳上者。《周禮·春官·典瑞》琰圭以易行,以除慝。《註》琰圭有鋒芒,爲誅討之象。諸侯有不善,使者征之,執以爲瑞節也。
又《冬官·考工記》琰圭九寸。《註》凡圭琰上寸半,琰圭琰半以上又半爲瑑飾。
又人名。詳前琬字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