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zhàng][lí][qǐ][tà][cāng][yān][gū]
平仄:仄平仄仄平平平
雨痕狼藉龙挂虚,风林岑蔚枭哺雏。
一川窈窕水云国,百家世世封樵渔。
钟来木杪知有寺,杖藜起踏苍烟孤。
溪山清明搀楚尾,台殿倾圮存唐馀。
【杖藜】1.谓拄着手杖行走。藜,野生植物,茎坚韧,可为杖。 2.藜杖;拐杖。
【苍烟】苍茫的云雾。
【杖】
杖【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直兩切《集韻》《韻會》雉兩切《正韻》呈兩切,音杖。《說文》所以扶行也。《禮·曲禮》大夫七十而致仕,若不得謝則必賜之几杖。
又《王制》五十杖於家,六十杖於鄕,七十杖於國,八十杖於朝。
又《禮·喪服小記》父喪苴杖竹也,母喪削杖桐也。
又木梃也。《家語》舜事瞽瞍,小棰則待過,大杖則逃走。
又《方言》矜謂之杖,謂戈戟柄也。《呂覽·貴已篇》操杖以戰。
又《爾雅·釋草》蒤,虎杖。
又《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直亮切,丈去聲。持也。與仗同。《書·牧誓》王左杖黃鉞。
又憑倚也。《左傳·襄八年》杖信以待晉。
【藜】
藜【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21画部外筆画:15画
《唐韻》郞奚切,音犂。蒿類。《禮·月令》藜莠蓬蒿興。《前漢·司馬遷傳》墨者,糲粱之食,藜藿之羹。《註》藜草似蓬。《爾雅翼》藜,莖葉似王芻,兗州蒸爲茹,又可爲杖。《晉書·山濤傳》文帝以濤母老,贈藜杖一枝。
又《揚雄·甘泉賦》配藜四施。《註》配藜,披離也。
又懸藜,玉名。《史記·范睢傳》梁有懸藜。
【起】
起【酉集中】【走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音杞。《說文》能立也。《釋名》起,舉也。平舉體也。《禮·曲禮》請業則起,請益則起。《孟子》雞鳴而起。
又《書·益稷》元首起哉。《疏》言無廢事業。
又《禮·孔子閒居》無聲之樂,氣志旣起。《註》起,猶行也。
又《禮·儒行》雖危起居,竟信其志。《註》起居,猶舉事動作也。
又《論語》起予者,商也。《疏》起,猶發也。
又姓。《廣韻》出《何氏姓苑》。
又《韻補》叶口舉切。《易林》明德訖終,虎亂滋起。叶上父。
又叶去九切。《徐幹·齊都賦》羽族盛興,毛羣盡起。上蔽雲穹,下被臯藪。
又,古文。
【踏】
踏【酉集中】【足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他合切《集韻》託合切,音塔。《玉篇》足著地也。
又《集韻》《韻會》《正韻》達合切,音沓。踐也。《說文》本作蹋。今文作踏。或作蹹。《郭茂倩·樂府》有踏歌詞、踏歌行。
【苍】
蒼【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0画
〔古文〕音倉。《說文》草色也。《易·說卦傳》震爲蒼筤竹。《臨川吳氏註》蒼,深靑色。《詩·王風》悠悠蒼天。《禮·玉藻》大夫佩水蒼玉。《疏》似水之蒼而雜有文。
又《博雅》茂也。《書·益稷篇》至于海隅蒼生。《傳》蒼蒼然生草木。
又老也。《詩·秦風》蒹葭蒼蒼。《釋文》物老之狀。
又《前漢·陳勝傳》蒼頭。《註》士卒靑帛巾。
又《綱目集覽》蒼黃,急遽貌。
又姓。《通志·氏族略》蒼氏。《註》《風俗通》云:八愷,蒼舒之後。
又《韻會》采朗切,倉上聲。莽蒼,寒狀。一曰近郊之色。《莊子·逍遙遊》適莽蒼者,三飡而反。《唐書·韋述傳》蒼卒犇逼。《白居易詩》寒銷春蒼茫。亦作倉。《禮·月令》駕倉龍,服倉玉。《史記·蕭望之傳》倉頭廬兒。《直音》作蒼。蒼字从艸作。
【烟】
烟【巳集中】【火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烏前切《集韻》《韻會》因蓮切《正韻》因肩切,音燕。《說文》本作煙。詳煙字註。《荀子·富國篇》鳧雁若烟海。
又《廣韻》於眞切《集韻》《正韻》伊眞切,音燕。《說文》火气也。《周禮·秋官·蟈氏》以其煙被之。
又姓。見《字彙》。
又於眞切,音因。《周禮·春官·大宗伯註》禋之言煙也。周人尚臭,煙氣之臭聞者。《註》煙音因。《柳宗元·祭从兄文》留連遊歡,涉月彌旬,夜。
【孤】
孤【寅集上】【子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古乎切《集韻》《韻會》《正韻》攻乎切,音姑。《說文》無父也。《釋名》孤,顧也,顧望無所瞻見也。《禮·曲禮》君子已孤不更名。
又窮民之一曰孤。《禮·月令》養幼少,存諸孤。
又王侯謙稱。《禮·玉藻》凡自稱小國之君曰孤。《曲禮》諸侯與民言,自稱曰寡人。其在凶服,曰適子孤。
又官名,三公之次也。《書·周官》立少師,少傅,少保,曰三孤,貳公弘化。《註》三孤,雖三公之副貳,非其官屬,故曰孤。
又凡孑處亦曰孤。《禮·學記》獨學而無友,則孤陋而寡聞。
又《玉篇》特也。《書·禹貢》嶧陽孤桐。《註》特生之桐也。
又《集韻》負也。《李陵·答蘇武書》陵雖孤恩,漢亦負德。《毛曰》凡孤負之孤,當作孤。俗作辜,非。
又獨孤,複姓。《徐鉉曰》于文子瓜爲孤,瓜聲也。子不見父,則泣呱呱也。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