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fū][yǐn][mí][zhù][jiǎo]
平仄:平仄平仄仄
诸侯救周衰,能事存笔削。
后学竞专门,肤引迷注脚。
宁知惧贼乱,诛意未为虐。
上皇志包荒,大度示恢廓。
误堕虏计中,九庙施箭凿。
将臣拥彊兵,首鼠事前却。
专雄怀顾望,散党失归着。
坐令两宫车,北辕狩沙漠。
天王绍绝统,愤此国势弱。
尝胆复大雠,此意良不薄。
向来督真奸,国典犹阔略。
群公争护前,循习久弥确。
黄屋泛沧溟,黔首寄矰缴。
世无管夷吾,老眼双泪阁。
何当诛赏行,浩叹成嗢噱。
曜灵还中天,冰雪自销铄。
【肤引】浅近的援引。指引书不当。
【注脚】注解,解释字句的文字:所论甚善,末后注脚尤佳。
【肤】
肤【未集下】【肉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廣韻》甫無切。與膚同。(膚)《廣韻》甫無切《集韻》《韻會》風無切《正韻》方無切,音跗。《說文》籀文作臚。《玉篇》皮也。《廣韻》皮膚。《釋名》膚,布也,布在表也。《詩·衞風》膚如凝脂。《易·噬嗑》六二噬膚。《註》膚者,柔脆之物也。
又豕肉爲膚。《儀禮·聘禮》膚鮮魚鮮腊。《註》膚,豕肉也。
又切肉爲膚。《禮·內則》脯羹,兔醢,麋膚。《註》膚,切肉也。
又《博雅》美也。《詩·豳風》公孫碩膚。《傳》膚,美也。
又《博雅》傳也。《又》離也。《又》剝也。
又大也。《詩·小雅》以奏膚公。《傳》膚,大也。
又《韻會》膚淺,喻在皮膚,不深也。
又《正韻》四指爲膚。《公羊傳·僖三十一年》膚寸而合。《註》側手爲膚。
又膚受。《論語》膚受之愬。《書·盤庚》今汝聒聒起信險膚。《傳》起信險僞膚受之言也。
又地名。《前漢·郊祀志》凡四祠于膚施。《註》膚施,上郡之縣也。
又人名。《前漢·古今人表》陽膚。
又《集韻》凌如切,音臚。義同。
又《韻補》叶音浮。《易林》范子妙材,戮辱傷膚。後相秦國,封爲應侯。
【引】
引【寅集下】【弓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1画
〔古文〕㧈《唐韻》余忍切《集韻》《韻會》《正韻》以忍切,音蚓。《說文》開弓也。《徐鉉曰》象引弓之形。《周禮·冬官考工記》維體防之,引之中參。
又《廣雅》演也。《易·繫辭》引而伸之。
又《爾雅·釋詁》長也。《釋訓》子子孫孫引無極也。《書·梓材》引養引恬。
又相牽曰引。《禮·檀弓》喪服,兄弟之子,猶子也。蓋引而進之也。《註》牽引進之,同于己子。《史記·秦始皇紀》諸生轉相告引。
又《集韻》導也。《史記·韓長孺傳》奉引墮車,蹇。《註》爲天子導引而墮車,跛。
又卻也。《禮·玉藻》侍坐,則必退席。不退,則必引而去君之黨。《註》引,卻也。
又相薦達曰引。《史記·魏其侯傳》兩人相爲引重。《註》相薦達爲聲勢。《後漢·張皓王龔傳論》顯登者以貴塗易引。
又服氣法曰道引。《莊子·刻意篇》道引之士,養形之人。《史記·留侯世家》道引不食穀。
又治疾法有撟引。《史記·扁鵲傳》鑱石撟引。《註》謂爲按摩之法,夭撟引身,如熊顧鳥伸也。
又十丈爲引。《前漢·律歷志》其法用竹爲引,高一分,廣六分,長十丈。引者,信也。《註》信讀曰伸,言其長。
又《廣韻》《正韻》羊晉切《集韻》《韻會》羊進切,蚓去聲。《集韻》牽牛綍也。《禮·檀弓》弔於葬者,必執引。《疏》引,柩車索也。
又《集韻》一曰曲引。《蔡邕·琴操》有思歸引。
又引古作。
【迷】
迷【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莫兮切《集韻》《韻會》緜披切《正韻》綿兮切,音麛。《說文》惑也。《易·坤卦》先迷後得。《書·舜典》烈風雷雨弗迷。《詩·小雅》俾民不迷。
【注】
注【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之戍切《集韻》《韻會》朱戍切,音註。《說文》灌也。《增韻》水流射也。《詩·大雅》豐水東注。
又引也。《前漢·溝洫志》注塡淤之水,漑舄鹵之地。
又意所嚮曰注。《管子·君臣下篇》君人者上注。《註》上謂注意於上天。
又記也。《通俗文》記物曰注,因支分派別之意。
又凡以傳釋經曰注,通作註。
又聚也。《周禮·天官》獸人及弊田,令禽注于虞中。
又擊也。《莊子·達生篇》以黃金注者㱪。
又屬也。《爾雅·釋天》注旄首曰旌。《註》言以旄牛尾屬之竿首。
又屬矢於弦也。《左傳·襄二十三年》樂射之不中,又注則乗槐本而覆。
又附藥亦爲注。《周禮·天官》瘍醫掌祝藥劀殺之齊。《註》祝當爲注。注謂附著藥。
又華不注,山名。《括地志》在濟南。
又句注,亦山名,在代州鴈門縣西北。
又仄注,冠名。《前漢·五行志註》言形側立而下注也。
又日注,茶名。《歐陽修·歸田錄》兩浙之品,日注爲第一。
又《集韻》株遇切,音駐。與註同。
又《集韻》陟救切《正韻》職救切,音晝。蟲喙也。與咮噣通。《周禮·冬官考工記》以注鳴者。
又注張,星名。別見木部柳字註。
【脚】
脚【未集下】【肉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7画
《廣韻》居勺切《集韻》訖約切,音蹻。《說文》脛也。或作脚。《釋名》却也。以其坐時卻在後也。《荀子·正論篇》詈侮捽搏,捶笞臏腳。
又以足蹂物曰腳。《司馬相如·子虛賦》射麋腳麟。《註》郭璞曰:腳掎足。《文選·李善註》腳,謂持其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