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应独有江山分

出自:宋代·吕本中《庵居》

拼音:[zhèng,zhēng][yīng,yìng][dú][yǒu,yòu][jiāng][shān][fēn,fèn]

平仄:平平平仄平平平

鸟语花香变夕阴,稍闲复恐病相寻。
正应独有江山分,素自都无廊庙心。
堂上老亲双白发,门前稚子旧青衿。
儿曹不会庵居意,古涧寒泉疑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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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独有】1.独自具有;独自据有。 2.只有;特有。 3.指在精神上能特立独行。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正】

正【辰集下】【止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1画

〔古文〕㱏之盛切,音政。《說文》是也。从止一以止。《註》守一以止也。《新書·道術篇》方直不曲謂之正。《易·乾卦》剛健中正。《公羊傳·隱三年》君子大居正。

備也,足也。《易·乾·文言》各正性命。《書·君牙》咸以正罔缺。

《爾雅·釋詁》正,長也。《郭註》謂官長。《左傳·隱六年》翼九宗五正。《杜註》五正,五官之長。

《昭二十九年》木正曰句芒,火正曰祝融,金正曰蓐收,水正曰冥,土正曰后土。

官名。《禮·王制》史以獄成告於正。《鄭註》正,於周鄕師之屬,今漢有正平丞,秦所置。

朼載也。《周禮·夏官》諸子大祭祀,正六牲之體。《註》正謂朼載之。朼,亦作匕。

常也。朱子云:物以正爲常。

正人,尋常之人也。《書·洪範》凡厥正人。《朱子·語錄》是平平底人。

定也。《周禮·天官》宰夫令羣吏,正歲會,正月要。《註》正,猶定。

決也。《詩·大雅》維龜正之。

治其罪亦曰正。《周禮·夏官》大司馬九伐之法,賊殺其親則正之。《註》正之者,執而治其罪。《王霸記》曰:正,殺之也。

直也。《易·坤·文言》直其正也。《爾雅·釋泉》濫泉正出。正出,直出也。

平質也。《論語》就有道而正焉。《屈原·離騷》指九天以爲正。《註》謂質正其是非也。

以物爲憑曰正。《儀禮·士昏禮》父戒女,必有正焉,若衣若筓。《註》有正者,以託戒使不忘。

釐辨也。《論語》必也正名乎。

四月亦曰正月。《詩·小雅》正月繁霜。《箋》夏之四月,建巳之月。《疏》謂之正月者,以乾用事,正純陽之月。

《杜預·左傳·昭十七年註》謂建巳正陽之月也。正,音政。

預期也。《孟子》必有事焉而勿正。《公羊傳·僖二十六年》師不正反,戰不正勝。

三正。《史記·歷書》夏正以正月,殷正以十二月,周正以十一月,蓋三王之正若循環然。《後漢·章帝紀》王者重三正,愼三微。《註》三正,天地人之正。

人臣之義有六正,謂聖臣、良臣、忠臣、智臣、貞臣、直臣也。見《說苑》。

七正,日月五星也。《書·舜典》作七政。《史記·律書》作七正。

八正,謂八節之氣,以應八方之風。《史記·律書》律歷,天所以通五行八正之氣。

《大品經說》八正,曰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王屮·頭陀寺文》憑五衍之軾,拯溺逝川。開八正之門,大庇交喪。

先正,先賢也。《書·說命》昔先正保衡。

諡法。《汲冢周書》內外賔服曰正。

與政通。《詩·小雅》今兹之正。《禮·月令》仲春班馬正。皆與政同。

朝覲曰朝正。《左傳·文三年》昔諸侯朝正於王。《杜註》朝而受其政敎也。亦讀平聲。《杜甫詩》不見朝正使。

姓。《廣韻》宋上卿正考父之後。漢有正錦,《後魏志》有正帛。

複姓,漢有正令官。

宗正,星名。《甘氏星經》在帝座東南,主宗正卿大夫。

《廣韻》之盈切。《集韻》《韻會》諸盈切《正韻》諸成切,音征。歲之首月也。《春秋》春王正月。《公羊·穀梁傳註》音征。或如字。今多讀征。

室之向明處曰正。《詩·小雅》噲噲其正。

射侯中曰正。《周禮·夏官》射人以射法治射儀,王以六耦射,三侯五正。諸侯以四耦射,二侯三正。孤卿大夫以三耦射,一侯二正。士以三耦射,豻侯二正。《詩·齊風》終日射侯,不出正兮。《毛傳》二尺曰正。《疏》正大於鵠,三分侯廣,而正居一焉,其內皆方二尺。

《儀禮·大射儀鄭註》正者,正也。亦鳥名。齊魯之閒名題肩爲正。正,鳥之捷黠者,射之難中,以中爲雋,故射取名焉。

與征通。《周禮·夏官》諸子有兵甲之事,則授之車馬,以軍法治之,弗正。《疏》正,音征。謂賦稅也。唐武后作。

【应】

應【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3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今作應。

料度辭也。《唐詩》應須,祇應,皆是也。

《周語》其叔父實應且憎。《註》猶受也。

國名。《括地志》故應城,因應山爲名,在汝州葉縣。

姓。出南頓,本周武王後。《左傳·僖二十四年》邗晉應韓,武之穆也。漢有應曜,與四皓偕隱,曜獨不出,八代孫應劭,集解漢書。

通作膺。《書·武成》誕膺天命。《註》當也。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於證切,音譍。《集韻》答也。《廣韻》物相應也。《易·咸卦》二氣感應以相與。

樂名。《周禮·春官·笙師應樂註》應長六尺五寸,象柷,有椎連底,左右相擊,以應柷也。《樂書》應樂,猶鷹之應物,其獲也小,故小鼓小舂謂之應,所以應大也。小鼙曰應鼓。《周禮·春官·小師》擊應鼓。《註》鼙也。

天子之門曰應門。《詩·大雅》廼立應門。《註》正門也。

州名。鴈門地,唐置應州。

叶於容切,音雍。《易·蒙卦》童蒙求我,志應也。初筮告,以剛中也。《陸賈新語》事以類相從,聲以音相應。◎按應字,向來經史皆作平去二音。《正字通》止作去聲,誤。

【独】

獨【巳集下】【犬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3画

《唐韻》《集韻》《韻會》徒谷切《正韻》杜谷切,。从犬蜀聲。羊爲羣,犬爲獨也。

獸名。《埤雅》顏從曰:獨一叫而猨散,鼉一鳴而龜伏。或曰鼉鳴夜,獨叫曉。獨,猨類也。似猨而大,食猨。今俗謂之獨猨。蓋猨性羣,獨性特,猨鳴三,獨叫一,是以謂之獨也。

獨字註。

《廣韻》單獨。《詩·小雅》哀此惸獨。《傳》獨,單也。《又》念我獨兮。《爾雅·釋山》獨者蜀。《疏》蟲之孤獨者名蜀,是以山之孤獨者亦名曰蜀也。《揚子·方言》一蜀也。南楚謂之獨。

山名。《山海經》獨山,多金玉美石。

《廣韻》複姓有獨孤氏。《後魏書》西方獨孤渾氏,後攺爲杜氏。

姓。《正字通》明獨立,獨善。

【有】

有【辰集上】【月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唐韻》云久切《集韻》《韻會》《正韻》云九切,音友。《說文》不宜有也。《春秋傳》曰:日月有食之。从月又聲。《九經字樣》有,从月。从冃,譌。

《玉篇》不無也。《易·大有疏》能大所有。

《繫辭》富有之謂大業。

《詩·商頌》奄有九有。《傳》九有,九州也。

《左傳·桓三年》有年。《註》五穀皆熟書有年。

《玉篇》果也,得也,取也,質也,寀也。

姓。《論語》有子。《註》孔子弟子有若。

《集韻》尤救切。與又通。《書·堯典》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詩·邶風》不日有曀。《註》有,又也。

《韻補》叶羽軌切。《前漢·敘傳》文豔用寡,子虛烏有。寄言淫麗,託風終始。

叶演女切。《徐幹·齊都賦》主人盛饗,期盡所有。三酒旣醇,五齊惟醹。

【江】

江【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集韻》《韻會》古雙切,音杠。水名。《風俗通·山澤篇》江者,貢也。出珍物,可貢獻也。《釋名》江,共也。小江流入其中,所公共也。《說文》水出蜀湔氏徼外岷山,入海。《書·禹貢》岷山導江。《家語》夫江始於岷山,其源可以濫觴。及其至江津也,不舫舟,不避風雨,不可以涉。

《書·禹貢》三江旣入。《韋昭國語註》吳松江,錢塘江,浦陽江。《郭璞·山海經註》岷山,大江水所出。崍山,南江水所出。崌山,北江水所出。南江,北江,皆東流注於大江。《庾闡·揚都賦註》松江,東北行七十里得三江口,東北入海爲婁江,東南入海爲東江,幷松江爲三。《前漢·地理志註》三江,謂北江、中江、南江。

九江,在荆州。《書·禹貢》九江孔殷。《正義》江以南,水無大小,俗人皆呼爲江。

州名。春秋時爲吳楚地,秦爲九江郡,晉爲潯陽郡,卽古江州。《地理通釋》漢九江郡,本在江北,而今所謂江州者,實武昌郡之柴桑縣。後以江北之潯陽幷柴桑而立郡,又自江北徙治江南,以故江南得有潯陽之名。後又因潯陽而攺爲江州,實非古江州地也。

姓。本伯益之後,爵封于江,後以國爲氏。

星名。《史記·天官書》天潢旁江星。江星動,人涉水。

帝江,神鳥。出天山,識歌舞。見《山海經》。

《韻補》叶古紅切,音公。《楚辭·九章》將運舟而下浮兮,上洞庭而下江。去終古之所居兮,今逍遙而來東。今滇語呼江爲公。

名江魚爲公魚。

【山】

山【寅集中】【山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0画

《廣韻》所閒切《集韻》《韻會》師閒切《正韻》師姦切,起之形。《釋名》山,產也。產萬物者也。《易·說卦》天地定位,山澤通氣。《書·禹貢》奠高山大川。《爾雅·釋山》河南華,河西嶽,河東岱,河北恆,江南衡,《周禮》謂之鎮。《鄭註》鎮名山安地德者也。

《山海經》山分東西南北中五經。南則自蜀中西南至吳越諸山界。西則自華隂嶓冢以至崑崙積石諸山,今隴西甘肅玉門外,其地也。北則自狐岐大行以至王屋孟門諸山,是禹貢冀雍兩州之境也。東則自泰岱姑射沿海諸境,則禹貢靑州齊魯之地也。見《讀山海經語》。

連山,古易名。《周禮·春官》掌三易之法。一曰連山。《註》似山之出內氣也。

姓。古烈山氏之後。

公山,複姓。

《集韻》《韻會》所旃切,音仙《詩·小雅》幽幽南山。叶上干,干音堅。

《孔子·丘陵歌》喟然迴慮,題彼泰山。鬱確其高,梁甫迴連。○按山在刪韻,古轉聲寒刪先通,則非止叶音矣。

叶疏臻切,音甡。《班固·東都賦》吐燄生風,欱野歕山。叶下振。《正字通》本部與土阜石三部通者,互見。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增韻》裂也,判也。

《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玉篇》隔也。

《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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