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
赫【酉集中】【赤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正韻》呼格切《集韻》《韻會》郝格切,音煂。《說文》火赤貌。《博雅》赤也。《詩·邶風》赫如渥赭。《傳》赫,赤貌。
又《詩·大雅》王赫斯怒。《箋》赫,怒意。
又《詩·大雅》赫赫炎炎。《傳》赫赫,旱氣也。
又《詩·大雅》赫赫明明。《傳》赫赫然盛也。
又《屈原·離騷》陟陞皇之赫戲兮。《註》赫戲,光明貌。
又《小爾雅》赫,顯也。《前漢·忠傳》使者所過,威權翕赫。《張九齡詩》兹邦稱貴近,與世常重赫。
又《李白詩》烜赫耀旌旗。
又《廣韻》赫,發也。
又姓。
又赫連氏,複姓。
又《集韻》虛訝切,音罅。與嚇同。《詩·大雅》反予來赫。《傳》赫,炙也。《箋》口距人謂之赫。《釋文》毛許白反,鄭許嫁反。莊子所云以梁國嚇我是也。
又《韻會》施隻切,音釋。《爾雅·釋訓》赫赫,迅也。《釋文》赫音釋。
又《前漢·孝成趙皇后傳》赫嗁書。《註》鄧展曰:赫音兄弟鬩牆之鬩。應劭曰。赫蹏,薄小紙。晉灼曰:今謂薄小物曰鬩蹏。《類篇》或作爀。亦作䓇、焃。
又《韻補》叶鬩各切。《荀勗大會行禮歌》明明天子,臨下有赫。來格祈祈,邦家是若。《正字通》火炙、日暴皆曰赫。《說文》專訓火赤泥。
【共】
共【子集下】【八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渠用切,蛩去聲。《說文》同也。从廿卄。《徐曰》廿音入,二十共也,會意。《玉篇》同也,衆也。《廣韻》皆也。《增韻》合也,公也。《禮·王制》爵人于朝,與士共之。《史記·張釋之傳》法者,所與天下共也。
又《唐韻》九容切《集韻》《韻會》居容切,音恭。《前漢·王褒傳》共惟秋法,五始之要。《註》服虔曰:共,敬也。師古曰:共,讀曰恭。
又姓。《氏族略》以國爲氏。
又地名。《詩·大雅》侵阮徂共。《韻會》阮國之地,在河內共城。
又《集韻》古勇切《正韻》居竦切,恭上聲。《前漢·百官公卿表》垂作共工,利器用。《註》應劭曰:垂,臣名也。爲共工,理百工之事。共讀曰龔。
又向也。《論語》居其所而衆星共之。
又姓。《前漢·匈奴傳》太守共友。《註》師古曰:共友,太守姓名也。共讀曰龔。
又《集韻》《正韻》居用切,恭去聲。《左傳·僖四年》敢不共給。《前漢·成帝紀》無共張繇役之勞。《註》師古曰:共音居用反,謂共具張設。
又《律歷志》共養三德爲善。◎按,共給,共養,有平、去二音,音別義同,故《正韻》東、送二韻共供兩存之。
又《正韻》忌遇切,音具。《周禮·天官·內饔》掌共羞修膴胖骨鱐,以待共膳。《註》掌共,共當爲具。
又《集韻》胡公切,音洪。共池,地名。《字彙》本作卄,象兩手合持之形。今作共。
【洪】
洪【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戸公切《集韻》《正韻》胡公切,音紅。《說文》洚水也。《書·堯典》湯湯洪水方割。
又大也。《書·大誥》洪惟我幼冲人。
又水名,在東郡。《水經》濟水故瀆,又北右合洪水。
又澤名。《廣輿記》洪澤,在淮安府山陽縣界。
又《揚子·方言》石阻河流爲洪。《田藝蘅煑泉小品》澤感而山不應,則怒而爲洪。《漫叟詩話》灘石湍激其中,深僅可容舟者,謂之洪。
又射洪,縣名。《廣輿記》潼川州有射洪縣。
又州名。《韻會》漢豫章郡,隋置洪州。
又井名,在豫章郡散原山西北。《水經注》洪井飛流,懸注無底。
又山名。《廣輿記》在福寧州城南。
又《輟耕錄》脈以浮而有力爲洪。
又姓。《廣韻》共工氏之後,本姓共氏。
又通作鴻。《史記·河渠書》禹抑鴻水。
又《集韻》古巷切,音絳。水名。義同洚水之洚。
【炉】
炉【巳集中】【火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篇海》俗爐字。詳爐字註。(爐)《玉篇》洛乎切,音盧。火爐也。《范致能詩》何如田舍火爐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