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
望【辰集上】【月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說文》出亡在外,望其還也。从亡,朢省聲。《釋名》望,惘也,視遠惘惘也。《詩·邶風》瞻望弗及。
又《詩·大雅》令聞令望。《疏》爲人所觀望。
又《孟子》望望然去之。《趙岐註》慚愧之貌也。《朱傳》去而不顧之貌。
又《博雅》覗也。《韻會》爲人所仰曰望。
又責望。
又怨望。
又祭名。《書·舜典》望于山川。《傳》皆一時望祭之。《公羊傳·僖三十一年》望者何,望祭也。
又《廣韻》《集韻》《韻會》武方切《正韻》無方切,音亡。義同。《詩·小雅》萬夫所望。《釋文》協韻音亡。
又《釋名》月滿之名也。月大十六日,小十五日。日在東,月在西,遙在望也。《易·小畜》月幾望。《左傳·桓三年疏》月體無光,待日照而光生,半照卽爲弦,全照乃成望。《韻會》从壬,譌从王。《說文》日月之望作朢,瞻望之望作望。今通作望,而古文制字之義遂亡。
【古】
古【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音鼓。《爾雅·釋詁》古,故也。《說文》从十,口。識前言者也。《徐鉉曰》十口所傳,是前言也。《玉篇》久也,始也。《書·堯典》曰若稽古帝堯。《詩·邶風》逝不古處。《前漢·藝文志》世歷三古。《孟康曰》伏羲上古,文王中古,孔子下古。
又《禮·祭義》以祀天地、山川、社稷、先古。《註》先古,謂先祖也。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輪已庳,則於馬終古登阤也。《註》終古,猶言常也。
又賁古,縣名。《前漢·地理志》益州郡賁古縣。
又姓。《廣韻》周太王從邠適岐,稱古公,其後氏焉。漢有古初,蜀志有廣漢功曹古牧,北魏有古弼。
又草名。《爾雅·釋草》紅蘢古。《註》俗呼紅草爲蘢鼓,語轉耳。
又《集韻》古暮切,音顧。亦作故,義同。《劉向·九歎》興離騷之微文兮,兾靈修之壹悟。還余車于南郢兮,復姓軌于初古。
又《字彙補》溪姑切,音枯。古成氏,複姓。漢廣漢太守古成雲。後秦古成詵,以文章參樞密。
【连】
連【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力延切《集韻》《韻會》陵延切《正韻》靈年切,音漣。《說文》員連也。《玉篇》合也,及也。《廣韻》續也,還也。《集韻》屬也。《正韻》接也。《詩·大雅》執訊連連。《朱傳》屬續貌。《禮·王制》十國爲連,連有帥。《齊語》四里爲連,十連爲鄕。《後漢·韓康傳》連徵不至。
又姻親爲連。《史記·尉佗傳》及蒼梧秦王有連。《註》有連者,連姻也。
又黏鳥曰連。《淮南子·覽㝠訓》連鳥于百仞之上。
又連尹、連敖,皆楚官名。《左傳·襄十五年》屈蕩爲連尹。《史記·淮隂侯傳連敖註》楚司馬官也。
又連山,易名。《周禮·春官·大卜》掌三易之法,一曰連山。《註》其卦以純艮爲首,山上山下,是名連山。
又鉛之未鍊者曰連。《史記·貨殖傳》長沙出連錫。
又祈連,山名。《前漢·霍去病傳》出北地,至祈連山。《註》卽天山也。
又《韻會》州名。漢屬桂陽郡,隋置連州。
又姓。《左傳·莊八年》齊有連稱。
又《集韻》《韻會》《正韻》力展切,音斂。難也。《易·蹇卦》往蹇來連。《註》連,亦難也。
又遲久之意。
又《集韻》連彥切,音摙。《禮·玉藻》連用湯。《註》連,猶釋也。以湯洗足垢,乾潔其體也。
又《集韻》郞旰切,音爛。連石,山名。《淮南子·天文訓》日至于連石。
又叶離珍切,音鄰。《陸雲·夏府君誄》祈祈縉紳,泣涕留連。故作斯誄,著之不泯。泯音民。
【规】
規【酉集上】【見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居追切《集韻》《韻會》均窺切《正韻》居爲切,。《說文》有法度也。《玉篇》正圜之器也。《禮·經解》規矩誠設,不可欺以方圜。《前漢·律歷志》衡運生規,規圜生矩。《莊子·馬蹄篇》圜者中規,方者中矩。《淮南子·時則訓》規者所以圜萬物也。
又以法正人曰規。《書·征》官師相規。《傳》規,正也。《詩·衞風·淇奥序》武公能聽其規諫。《疏》正圜以規使依度,猶正君以禮使人德,故謂之規諫。
又規,求計也。《左傳·昭二十六年》規求無度。
又規避違法,以方爲圜也。《正字通》引唐書:規影徭賦。
又謀度也。《禮·儒行》其規爲有如此者。《疏》但自規度所爲之事而行。《戰國策》齊無天下之規。《註》規猶謀也,謂無謀齊者。後漢書凡謀皆作規。
又畫也。《周語》成公之生也,其母夢神規其臀以墨。
又日月圓曰規。《謝靈運·遊南亭詩》密林含餘淸,遠峰影半規。《註》日落峰外,隱其半也。《韓愈·翫月詩》前夕雖十五,月長未滿規。《文苑英華·海日初出賦》赫赫光滿,規規質圓。
又規田。《禮·王制·百畝之分疏》偃豬之地,九夫爲規,四規而當一井。
又官名。《金史·百官志》規措官,正七品,掌灌漑民田。
又魚名。《沈括·補筆談》浙東人呼河豚爲規魚。
又有生海中者,腹上有刺,名海規吹肚魚。
又鳥名。《埤雅》杜鵑,一名子規。或作鳺巂。
又規矩,獸名。詳矩字註。
又姓。明規恂,弘治中敎授,夏邑人。
又《韻會小補》惠圭切,音攜。車輪一周爲一規。通作巂。《禮·曲禮》立視五巂。《註》巂,猶規也。謂輪轉之度。《音釋》巂,本又作規。
又《集韻》規恚切,去聲。規規,驚視自失貌。《莊子·秋水篇》規規然自失也。
又《集韻》呼役切,音狊。本作瞁。驚視貌。
又《音學五書》居何切,古音歌。《淮南子·主術訓》若(缺一欲字)規之,乃是離之。《揚子·法言》問蕭何、曹參,曰:蕭也規,曹也隨。《說文》从夫从見。《字統》丈夫識用必合規矩,故字从夫。《正字通》按因夫立解未詳,考䂓與矩从矢也。當作䂓。古文作槼。
又《字彙補》䂓音吸。字辨訓驚視,與規不同。《字彙總略》以規字音吸,䂓字爲規矩之規,非是。錄備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