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要之比目鱼

出自:魏晋·傅玄《拟四愁诗四首 其一》

拼音:[hé,hē,hè][yǐ][yào,yāo][zhī][bǐ][mù][yú]

平仄:平仄平平仄仄平

我所思兮在瀛洲,愿为双鹄戏中流。
牵牛织女期在秋,山高水深路无由。
悯予不遘婴殷忧,佳人贻我明月珠。
何以要之比目鱼,海广无舟怅劳劬。
寄言飞龙天马驹,风起云披飞龙逝。
惊波滔天马不厉,何为多念心忧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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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何以】1.〈书〉用什么:~教我丨~为生。 2.为什么:既经说定,~变卦?
【要之】犹总之。
【比目】1.即“比目鱼”。也叫“偏口鱼”。鲽形目鱼类的总称。包括、fd36、鲽、鳎各科鱼类。身体扁平,成长中两眼渐移到头部一侧,故称。 2.传说比目鱼仅一目,须两两相并才能游行。常喻指形影不离的夫妻、情侣:得成比目何辞死,愿作鸳鸯不羡仙。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何】

何【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胡歌切《集韻》《韻會》《正韻》寒歌切,賀平聲。曷也,奚也,孰也,詰詞也。《書·臯陶謨》禹曰何。《詩·小雅》夜如何其。

誰何。猶言莫敢如何也。《賈誼·過秦論》利兵而誰何。

未多時曰無何,亦曰無幾何。《史記·曹參傳》居無何,使者果召參。

《前漢·袁盎傳》南方濕,君能日飮,無何,可免禍也。《註》無何,言更無餘事也。

《南史·西域傳》西域呼帽爲突何。

《古今樂錄》羊無夷伊那何,皆曲調之遺聲。

國名。《隋書》西域有何國。

姓。

娙何,漢女官名,秩比二千石。

《集韻》《正韻》下可切,賀上聲。同荷。儋也,負也。《易·噬嗑》何校滅耳。《詩·曹風》何戈與祋。《小雅》何簑何笠。《商頌》百祿是何。

通訶。《前漢·賈誼傳》大譴大何。《註》譴,責也。何,詰問也。

【以】

以【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㠯《韻會》《正韻》養里切,怡上聲。爲也。《論語》視其所以。

因也。《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註》以魯故也。《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

用也。《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

《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易·師卦》能以衆正。

《詩·周頌》侯彊侯以。《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閒民轉移執事者。

同已。《孟子》無以,則王乎。

古以與聲相通。《禮·燕禮》君曰:以我安。《註》猶與也。《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註》韓文與多作以。

《集韻》與似同。《易·明夷》箕子以之。鄭氏,荀氏皆作似。

【要】

要【申集下】【襾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音邀。《博雅》約也。《論語》久要不忘平生之言。《註》久要,舊約也。《左傳·哀十四年》使季路要我,吾無盟矣。

求也。《孟子》脩其天爵,以要人爵。

䙅也。《詩·魏風》要之襋之,好人服之。

會也。《禮·樂記》要其節奏。《註》要,猶會也。《釋文》要,一遙反。

《廣韻》勒也。

劫也。《前漢·文帝紀》上自欲征匈奴,羣臣諫不聽,皇太后固要,上乃止。

劾也,察也。《周禮·秋官·鄕士》異其死之罪而要之。《疏》要,劾實也。《書·康誥要囚傳》要察囚情,得其辭以斷獄。

衞圻之外,謂之要服。《書·禹貢》五百里要服。

姓。《通志·氏族略》吳人要離之後,漢有河南令要兢,唐建中朔方大將軍要珍。

水名。《水經注》濡水,又東南流與要水合。

靑要,山名。《山海經》靑要之山,寔惟帝之密都。

高要,縣名。《一統志》屬廣州府。

與腰通。《說文》身中也,象人要自之形。今作腰。別詳肉部。

《廣韻》於笑切。讀去聲。《篇海》凡要也,要會也。《孝經》先王有至德要道。《晉書·宣帝紀》軍事大要有五。

《論語》久要,亦讀去聲。《王安石·老人行》古來人事已如此,今日何須論久要。叶入誚韻。

《集韻》伊鳥切,音杳。與騕同。騕褭,良馬名。或作要。

以紹切,音。與偠同。偠紹或作要紹。舒緩貌也。

【之】

之【子集上】【丿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㞢《唐韻》《正韻》止而切《集韻》《韻會》眞而切,音枝。《說文》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玉篇》是也,適也,往也。《禮·檀弓》延陵季子曰:若䰟氣,則無不之也。

於也。《禮·大學》之其所親愛而辟焉。《註》之,適也。《朱傳》猶於也。

語助辭。《書·金縢》禮亦宜之。《禮·文王世子》秋冬亦如之。《正字通》凡之字,或句中,或語尾,或層出。如毛詩我之懷矣,共武之服,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六句九之字,常華章左之左之,六句八之字,可以例推。

此也。《詩·周南》之子于歸。《註》之子,是子也。

變也。《易傳》辭也者,各指其所之。《孫奕示兒編》之字訓變,左傳,遇觀之否。言觀變爲否也。

至也。《詩·鄘風》之死矢靡他。

遺也。《揚子·法言》或問孔子,知其道之不用也。則載而惡乎之。曰:之後世君子。《註》言行道者貴乎及身,乃載以遺後世。

姓。出《姓苑》。

《郝敬讀書通》凡言之者,物有所指,事有所屬,地有所往,連屬之辭也。通作旃。《詩·唐風》舍旃舍旃。

《魏風》上愼旃哉。與之同。通作至。往彼曰之,到此曰至,音義互通。

《韻補》叶職流切,音周。《楚辭·九章》呂望屠於朝歌兮,甯戚歌而飯牛。不逢堯舜與桓繆兮,世孰云而知之。叶上牛下求。《周伯琦曰》古人因物制字。如之本芝草,乎本吁氣,焉本鳶,後人借爲助語,助語之用旣多,反爲所奪,又制字以別之,乃有芝字吁字鳶字。

【比】

比【辰集下】【比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夶也。《周禮·天官》凡禮事,贊小宰,比官府之具。《註》比,校次之,使知善惡足否也。《儀禮·大射儀》遂比三耦。《註》比,校也。《齊語》比校民之有道者。

類也,方也。《禮·學記》比物醜類。《疏》謂以同類之事相比方,則學乃易成。《韓詩外傳》高比,所以廣德也。下比,所以挾行也。比於善,自進之階。比於惡,自退之原。

《詩》有比體。《毛詩序》詩有六義:一曰風,二曰賦,三曰比,四曰興,五曰雅,六曰頌。鄭司農云:比者,比方於物,諸言如者,皆比詞也。比之與興,同附託外物,比顯而興隱。

比例。《禮·王制》必察小大之比以成之。《鄭註》已行故事曰比。比,例也。《後漢·陳忠傳》父寵在廷尉,上除漢法溢於甫者。未施行,寵免,後忠略依寵意,奏上二十三條,爲决事比。《註》比,例也。

綴輯書史曰比。《前漢·儒林傳》公孫弘比輯其義。《唐藝文志》宗命馬懷素爲修圖書使,與褚無量整比。

諡法之一。《左傳·昭二十八年》擇善而從之曰比。《詩·大雅》王此大邦,克順克比。《註》比,必里反。正義引服䖍云:比方損益古今之宜而從之也。

比部,官名。取校勘亭平之義。卽今部。《正韻》音皮,誤。

水名。《前漢·地理志》南陽郡有比陽縣。應劭曰:比水所出,東入蔡。

《集韻》《正韻》普弭切,音諀。與庀同。治也,具也。《周禮·春官》大胥比樂官。《註》錄具樂官也。與庀通。

《廣韻》《韻會》毗至切《集韻》毗義切《正韻》毗意切,音避。《爾雅·釋詁》比,俌也。《郭註》俌,猶輔。《易·比卦·彖辭》比,輔也,下順從也。《卜氏傳》地得水而柔,故曰比。

親也,近也。《周禮·夏官》形方氏使小國事大國,大國比小國。《註》比,猶親也。

和也。《周禮·春官》之名,六曰巫比。《註》巫讀爲筮,比謂筮與民和比也。

近鄰之稱。《周禮·地官》五家爲比,使之相保。五比爲閭,使之相受。

案比。《周禮·地官》小司徒掌九比之數,乃頒比法於六鄕之大夫,及三年,則大比。《又》鄕大夫大比考其德行道藝,而興賢者能者。《疏》三年一閏,天道有成,故每至三年則大案比。

及也。《詩·大雅》比于文王,其德靡悔。《註》比于,至于也。《前漢·高帝紀》自度比至皆亡之。

頻也。《禮·王制》比年一小聘。《漢志》比年,猶頻年也。

比比,猶言頻頻。《前漢·成帝紀》郡國比比地動。

以扞敵,故言比。《史記·蘇秦傳》騎不得比行。

齊也。《詩·小雅》比物四驪。《註》比物,齊其力也。

偏也,黨也。《書·洪範》人無有比德。《正義》人無阿比之德,言天下衆民盡得中也。《論語》君子周而不比。《鄭註》忠信爲周,阿黨爲比。

從也。《論語》義之與比。《朱註》比,從也。《晉語》事君者比而不黨。《註》比謂比義。

合也。《禮·射儀》其容體比於禮,其節比於樂。《註》比,親合也。《漢·劉歆·移太常博士書》比意同力,冀得廢遺。《師古註》訓合。

密也。《詩·周頌》其比如櫛。

比余,櫛髮具。《史記·匈奴傳》漢文帝遺單于比余。《漢書》作比疎。《廣雅》比,櫛也。《蒼頡篇》靡者爲比,麤者爲疏。今亦謂之梳。《顏師古·急就篇註》櫛之大而麤,所以理鬢者,謂之疏,言其齒稀疏也。小而細,所以去蟣蝨者,謂之比,言其齒密比也。皆因其體以立名。

矢括曰比。《周禮·考工記》矢人爲矢,夾其隂陽以設其比,夾其比以設其羽。《鄭司農註》比,謂括也。

《揚子·方言》比。代也。

《廣韻》《集韻》《韻會》必至切,音畀。近也。倂也,密也。義同。

《正韻》兵媚切,音祕。先也。《禮·祭義》比時具物,不可以不備。《鄭註》比時,猶先時也。比,必利反,又甫至反。

《廣韻》房脂切《集韻》《韻會》頻脂切《正韻》蒲麋切,鄰。《杜甫詩》不敎鵝鴨惱比鄰。

比蒲,地名。《春秋·昭十一年》大蒐于比蒲。

臯比,虎皮也。《左傳·莊十年》蒙臯比而先犯之,後人以爲講席。《戴叔倫詩》臯比喜接連。《朱子·張載銘》勇撤臯比。

師比,胡革帶鉤也。《戰國策》胡服黃金師比。通作毗紕。

《唐韻》毗必切《集韻》《韻會》簿必切《正韻》簿密切,音邲。比次也。《增韻》比比,猶總總也。《張九齡荔枝賦》皮龍鱗而騈比。《顧况·持斧章》榱之斯密,如鱗櫛比。皆讀如邲。

《莊子·齊物論》人籟則比竹是矣。李軌讀。《說文》二人爲从,反从爲比。

【目】

目【午集中】【目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莫六切,音牧。《說文》人眼,象形,重童子也。《春秋元命苞》肝之使也。《韓詩外傳》心之符也。《禮·郊特牲》氣之淸明者也。易說卦離爲目。《註》南方之卦,主視。故爲目。《書·舜典》明四目。《註》廣四方之視,以決天下壅蔽。

《博雅》視也。凡注視曰目之。《史記·平去楚,渡河,船人疑其有金,目之。

動目以諭也。《前漢·高帝紀》范增數目羽擊沛公。

含怒側視也。《周語》國人莫敢言,道路以目。

《小爾雅》要也。《周禮·春官》簭人掌三易,以辨九簭之名,四曰巫目。《疏》是要目之事。

見也。《公羊傳·桓二年》內大惡諱,此其目言之何遠也。《註》目,見也,斥見其惡也。

稱也。《穀梁傳·隱元年》段,鄭伯弟也。以其目君,知其爲弟也。《註》謂稱鄭伯。

條目。《論語》請問其目。《註》條件也。《前漢·劉向傳》校中祕書,各有條目。

節目。《禮·學記》善問者如攻堅木,先其易者,後其節目。方氏曰:節則木理之剛,目則木理之精。

題目。《後漢·許劭傳》曹操微時,常求劭爲己目。《註》命品藻爲題目。《晉書·山濤傳》甄拔人物,各有題目,時稱山公啓事。

凡目。《周禮·天官·小宰》師掌官成,以治凡。司掌官法,以治目。《公羊傳·僖五年》一事而再見者,前目而後凡也。《春秋·繁露》目者,偏辨其事也。凡者,獨舉其事也。

科目。《舊唐書·懿宗紀》以宋震胡德融,考科目舉人。《宋史·選舉志》宋之科目有進土,有諸科,有武舉,常選外又有制科,有童子舉,而進士得人爲盛。

黃目,周彝名。《禮·明堂位》鬱尊用黃目。

暉目,鴆鳥也。《淮南子·繆稱訓》暉目知晏。《註》晏,無雲也。天將晏靜,暉目先鳴。

比目,魚名。不比不行。亦謂之鰈。見《爾雅·釋地》。

橫目,傅草別名。鬼目,苻草別名。俱見《爾雅·釋草》。

海外有一目國,一目中其面而居。見《山海經》。

天目,山名。《元和地志》上有兩峰,峰頂各一池,若天左右目。

縣名。《前漢·地理志》河目縣,屬幷州。

州名。《唐書·地理志》目州隷隴右道。

姓。《潛夫論》目夷氏,子姓,宋微子後。

目宿,草名。通作。《前漢·西城傳》馬耆目宿。《史記·大宛傳》作苜蓿。

叶莫筆切,音密。《夏侯湛抵疑》心有窮志,貌有飢色。吝江河之流,不以躍舟船之檝。惜東壁之光,不以寓貧婦之目。

【鱼】

魚【亥集中】【魚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註》魚無足翼。《史記·周本紀》白魚躍入王舟中。《註》馬融曰:魚者介鱗之物,兵象也。

蠹魚,亦名衣魚,本草生,久藏衣帛及書紙中。

《詩·小雅》象弭魚服。《傳》魚服,魚皮。《陸璣疏》魚服,魚獸之皮也。似猪,東海有之。一名魚貍,其皮背上斑文,腹下純靑,今以爲弓鞬步叉者也。

《唐書·車服志》初罷龜袋,復給以魚。《遼史·興宗記》試進士於廷,賜馮立等緋衣銀魚。《金史·輿服志》親王佩玉魚,一品至四品佩金魚,以下佩銀魚。

《左傳·閔二年》歸夫人魚軒。《註》以魚皮爲飾。

馬名。《爾雅·釋畜》二目白,魚。《註》似魚目也。《詩·魯頌》有驔有魚。

地名。《左傳·僖二年》齊寺人貂漏師于多魚。

《文十六年》惟裨儵魚,人實逐之。《註》魚,魚復縣,今巴東永安縣。

《晉語》夷鼓,彤魚氏之甥也。《註》彤魚,國名。

姓。《左傳·成十五年》魚石爲左師。《史記·秦本紀》秦之先爲嬴姓,其後分封,以國爲姓,有修魚氏。

與吾同。《列子·黃帝篇》姬,魚語女。《註》姬讀居,魚讀吾。

叶魚羈切,音宜。《徐幹·七喩》大宛之犧,三江之魚。雲鶬水鵠,禽蹯豹胎。胎音怡。

叶語鳩切,音牛。《庾闡詩》煉形去人俗,飄忽乗雲遊。暫憩扶桑隂,忽見東岳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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