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丝砚水不曾凝

出自:清代·纪昀《乌鲁木齐杂诗之风土 其二》

拼音:[hóng,gōng][sī][yàn][shuǐ][bù,fǒu][zēng,céng][níng]

平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万家烟火暖云蒸,销尽天山太古冰。
腊雪清晨题牍背,红丝砚水不曾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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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红丝】1.五代王仁裕《开元天宝遗事.牵红丝娶妇》:"郭元振少时,美风姿,有才艺。宰相张嘉贞欲纳为婿。元振曰:"知公门下有女五人,未知孰陋,事不以仓卒,更待忖之。"张曰:"吾女各有姿色,即不知谁是匹偶,以子风骨奇秀,非常人也。吾欲令五女各持一丝,幔前使子取便牵之,得者为婿。"元振欣然从命。遂牵一红丝线,得第三女,大有姿色。后果然随夫贵达也。"又传说月下老人以赤绳系夫妻之足,虽仇家异域,此绳一系,终不可避。后因以"红丝"为婚姻或媒妁的代称。 2.指眼球因微血管充血而造成的血丝。 3.一种名贵的石砚。亦作砚的别名。
【砚水】砚池中用以磨墨的水。
【不曾】副词。1.表示不存在:星期天我不曾出过门|稻子还不曾成熟。 2.表示情况从未经历过:他从来不曾去过北方|九月以后游泳池一直不曾开放。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红】

紅【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戸公切《集韻》《韻會》《正韻》胡公切,音洪。《說文》帛赤白色。《釋名》紅,絳也。白色之似絳者。《論語》紅紫不以爲褻服。《疏》紅,南方閒色。

地名。《左傳·昭八年》大蒐于紅。《註》紅,魯地。

草名。《爾雅·釋草》紅,蘢古。《註》俗呼紅草爲蘢鼓,語轉耳。

《集韻》沽紅切《正韻》古紅切,音公。與功通。《史記·文帝紀》服大紅十五日,小紅十四日。《註》服虔曰:當言大功、小功。

與工通。《前漢·酈食其傳》紅女下機。《註》師古曰:紅,讀曰工。

《集韻》古巷切,音降。絳或作紅。《前漢·外戚恩澤侯表》孝平二十二人,有紅侯。《註》師古曰:疑紅字當爲絳。劉攽曰:今有紅縣,音降。紅亦有降音。

【丝】

絲【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6画

《廣韻》息兹切《集韻》《韻會》新兹切,婦化治絲枲。

《典絲》掌絲入而辨其物。《左傳·隱四年》猶治絲而棼之也。

《周禮·春官·大師》皆播之以八音:金石土革絲木匏竹。《註》絲,琴瑟也。

《禮·緇衣》王言如絲。《疏》微細如絲。《五經文字》絲作,譌。《韻會》俗作〈糹系〉,誤。○按《說文》絲自爲部,今倂入。

【砚】

硯【午集下】【石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吾甸切《集韻》《韻會》《正韻》倪甸切,。《釋名》硯,硏也,硏墨使和濡也。《說文》石滑也。《長箋》滑訓利,利猶厲也,與硏摩同義。《文房四譜》黃帝得玉一紐,治爲墨篆,曰帝鴻氏之硯。《周武王·硯銘》石墨相著而黑,邪心讒言無得汙白。

姓。《元文類》國子監司業硯彌堅。

《字彙補》古典切,音蹇。濡石也。《正字通》說文硏硯音義俱分,今俗合爲一。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黑水,國名,卽韐。

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姓。

《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

【不】

不【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

《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註》服不服之獸者。

《廣韻》《韻會》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

《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

《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缶去聲。義同。

《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音浮。夫不,䳡也。亦作鳺鴀。《爾雅·釋鳥》䳡其鳺鴀。《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䳕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謂之隹,揚州人亦然。

未定之辭也。《陶潛詩》未知從今去,當復如此不。

姓。《晉書》汲郡人不準。◎按《正字通》云:不姓之不,轉注古音,音彪。

《正韻》芳無切。與柎通。花萼跗也。《詩·小雅》鄂不韡韡。《鄭箋》承華者,鄂也。不當作柎。鄭樵曰:不象萼蔕形。與旉通。《陸璣詩疏》柎作跗。《束皙·補亡詩》白華絳趺。《唐詩》紅萼靑趺皆因之。

華不注,山名,在濟南城東北。《左傳·成二年》晉卻克戰于鞌,齊師敗績。逐之,三周華不注。《伏琛齊記》引摯虞畿服經,不,與詩鄂不之不同。李白詩:兹山何峻秀,彩翠如芙蓉。蓋因華跗而比擬之。胡傳讀不如卜,非。

《古詩·日出東南隅行》使君謝羅敷,還可共載不。羅敷前致辭,使君亦何愚。使君自有婦,羅敷自有夫。〇按愚當讀若吾,疑模切,與敷不夫叶。敷不夫本同模韻,《正字通》不改音符,叶夫愚,非是。

與丕同。《書·大誥》爾丕克遠省。馬融作不。《秦·詛楚文》不顯大神巫咸。《秦·和鐘銘》不顯皇祖。與詩周頌不顯不承同。不顯不承,猶書云丕顯丕承也。

《韻補》叶補美切,音彼。《荀子·賦篇》然易知,而致有理者與。君子所敬,而小人所不者與。所不謂小人所鄙也。《正字通》不字在入聲者,方音各殊,或讀逋入聲,或讀杯入聲。司馬光切韻圖定爲逋骨切,今北方讀如幫鋪切,雖入聲轉平,其義則一也。

【曾】

曾【辰集上】【曰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昨稜切《集韻》《韻會》徂稜切,,古文窻字。下从曰,上从八,象氣之分散也。經典相承,隷省作曾。《詩·大雅》曾莫惠我師。《論語》曾是以爲孝乎。《孟子》爾何曾比予於是。

《廣韻》經也。《增韻》嘗也。《韻會》乃也,則也。

與層通。《後漢·張衡傳》登閬風之曾城兮。《文選》作層城。

《廣韻》作滕切《集韻》《韻會》咨騰切,音增。《書·武成》惟有道曾孫周王發。《爾雅·釋親》王父之考爲曾祖,孫之子爲曾孫。《註》曾,猶重也。

《左傳·襄十八年》曾臣彪將率諸侯以討焉。《註》曾臣,猶末臣。《疏》曾祖曾孫者,曾爲重義。諸侯之於天子,無所可重。曾臣猶末臣,謙之意耳。

《楚辭·九歌》翾飛兮翠曾。《註》曾,舉也。

與橧同。《禮·禮運》夏則居橧巢。《釋文》橧,本又作曾。

與增同。《孟子》曾益其所不能。《孫奭·音義》曾當讀作增。

姓。《姓氏急就篇》曾氏出於鄫,姒姓,莒滅鄫,子孫在魯者別爲曾氏。《孫奕·示兒編》曾字除人姓及曾孫外,今學者皆作層字音讀。然經史無音,止當音增。《韻會》今詳曾字有音者,合從本音。餘無音者從層音,亦通。

【凝】

凝【子集下】【冫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4画

《唐韻》《集韻》《正韻》魚陵切《韻會》疑陵切,觺平聲。《說文》水堅也。本作冰。从水从仌。《徐曰》俗作凝。今文从俗。《易·坤卦》履霜堅冰,隂始凝也。

《增韻》成也,定也。《書·臯陶謨》庶績其凝。《易·鼎卦》君子以正位凝命。《註》嚴整貌。

《謝玄暉鼓吹曲》凝笳翼高蓋。《李註》徐聲引調謂之凝。

《唐韻》牛觺去聲。止水也。

叶鄂力切。觺入聲。《楚辭·大招》天白顥顥,寒凝凝只。䰟乎無往,盈北極只。《註》凝凝,冰凍貌。

《韻會》或作疑。《詩·大雅》靡所止疑。《註》音屹。疑,讀如儀禮疑立之疑,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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